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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精神,深刻汲取汉正街“1.17”火灾事故教训,改善汉正街消防安全现状,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从2011年1月18日至2011年2月底,配合对汉正街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力求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行为,关停一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场所,确保汉正街地区消防安全规范有序。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防止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集中时间全面摸清掌握汉正街消防安全状况,通过集中整治,使突出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火灾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调研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下设4个小组:
(一)汉正街消防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二)长丰地区消防整治小组
组长:
成员:
(三)食品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四)烟花爆竹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三、工作任务
(一)消防整治小组任务:
负责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
(二)食品安全工作小组任务:
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节前巡查、检查,保障节令食品安全。
(三)烟花爆竹工作小组任务:
协同安监部门对经营门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三大原则进行:(一)坚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二)坚持分工负责、共同协作的原则;(三)坚持法人治理、分类经营的原则;(四)坚持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同步进行的原则。具体分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自拆自改阶段(1月18日至1月20日)。
1、认真搞好宣传发动。要大力宣传消防整治专班起草的《告汉正街地区市场及经营户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资料,宣传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的范围、重点和要求。重点加强对《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管理法》、《市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开展入户宣传、设置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全面进行排查摸底。要按照消防部门和汉正街设计的入户调查表格,对65个专业市场和各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进行逐栋、逐户的摸排,将存在消防隐患的市场(经营户)的数量、性质、分布等逐一登记造册,实现分类建档造册管理。摸底工作于1月20日前完成。
3、认真开展自拆自改。对摸排出来的重点消防安全隐患,城管、道路交通、物流、仓储整治重点,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标准,用1个星期的时间开展自拆自改。自拆自改工作1月25日前完成。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6日至2月1日)。
对通过自拆自改仍达不到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标准的,按照区整治专班的要求,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在分区域、分楼栋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关、停和强拆、改造的办法,确保市场内楼与楼之间的防火间距达标,并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科学设置消防通道,下决心解决消防车辆出入受阻的问题。二是全面清理室内市场的消防安全隐患,完全相关设施设备,重点解决防火设施不达标、疏散通道不畅通及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三是三级市场和居民区的整治要突出用电用气安全、改变房屋用途、出租房的管理等。
第二步,重点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和各种违建、改变用途场所的集中整治,彻底消除各类市场存在的仓储、门店“三合一”、“多合一”现象。
(三)验收巩固阶段(2011年2月1日至2月底)。
按照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专班的统一安排,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汉正街地区的二、三级市场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中发现未能整改到位的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回头看”和查遗补漏的办法,由整治专班督促及时落实整改,并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小组的工作人员,“全脱产”参与整治工作。各个小组要细化工作流程,设定工作进度表,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对工作中整治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贻误期限的部门及个人要实行“问责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声势。要在市场及各经营门点、居民社区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明确市场业主、经营户及物业管理部门防火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法人责任到位,落实定时定点巡逻、门栋关照等群防群治、自防自救措施,提高市场经营户、居民家庭防火、灭火、逃生技能。
(三)严格法律规定,重拳整治隐患。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以铁面孔、铁手腕强力排查、强力拆违、整治火灾隐患,坚决落实“七个一律”,即:对于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投入使用;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停业整改;对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于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以及建筑外墙设置影响消防登高扑救面广告牌的,一律予以拆除;对于违法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一律依法重罚并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于中介结构出具虚假消防设施检测文件的,一律依法重罚并停止执业资格。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隐患。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不落实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汉正街消防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巩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防止火灾隐患增生;要认真督促商场、市场、商户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人员、责任和防范措施,建立科学、长效的“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五)加强信息反馈,及时跟踪督办。每天要向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坚决贯彻执行上级要求、指示,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