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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动农资监管机制建设,构建放心农资市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履行农资打假职责,进一步提高农资打假工作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整治目标
以“打假、护农、增效、保安全”为目标,围绕“两个提高”,即提高农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放心农资覆盖率;着力“两个提升”,即提升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禁令贯彻落实,通过整治,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识假、辩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经济秩序进一步改善。
三、整治内容
以农资流通源头和农资销售网点为重点,对全县农资经营场所全面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以下几种违法经营行为:
(一)无证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行为;
(二)销售假、劣过期失效和标签残缺不全、含量不足等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行为;
(三)制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行为;
(四)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各种哄抬农资物价行为。
四、整改措施
(一)开展农资质量抽查。县农业、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围绕农业生产各个环节,重点开展农民反映强烈、投诉问题较多的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和监督,提高抽查密度,扩大抽查范围,将农资质量抽查和检测结果通过广播、有线电视、报刊等传媒渠道向社会和农民公开公布,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及时予以没收,要组织受检单位及时召回,避免假劣产品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二)加大检查力度,狠抓市场整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劣农资产品的行为,对不合格的农资产品进行公开曝光,让老百姓心中有数。
(三)组织优良企业下乡服务,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配合,组织和推荐一批获得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和质量优良的企业、经营单位下乡开展送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组织广大农业技术人员和农资经营单位积极参加,通过进村入户开展科技培训、科技下乡等活动,采取设立农资法律咨询台、优质农资产品展示台、散发传单、知识讲座、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农资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科技选购、识假辩假与依法维权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科学选择、使用农资水平。
(四)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1.对新申请办理农资经营主体的,要严格按照经营审批程序和开业条件把好准入关,确保经营主体合格。同时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对全县的所有生产和经营农资商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排查,清理不合格经营主体。2.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从2011年开始,凡进入我县的农资产品必须到县农业局进行备案登记,要求具备“二帐二票一证一书”,即:进货帐、销售帐、进货发票、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承诺书。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农资行业“经济户口”,做到“五个清”,即经营户数清、经营负责人基本情况清、经营农资主要品种及品牌等情况清、经营地址清、违法违章失信情况清。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1.召开县农业、工商、质监、物价、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协调会议,统一认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整治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2.利用有线电视、宣传车、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做好农资市场综合整治宣传,要通过开展优质农资企业及产品推介,真假农资产品实物和图片展示点,农资知识咨询等窗口,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畅通投诉渠道,按照“闻报必动、有诉必应、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确保消费者和执法机构的沟通举报顺畅,以便及时查处各种坑农、害农农资案件。
(二)市场整治阶段:20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
1.加大农资市场查处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与分头治理相结合。在农资市场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法部门统一行动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整治工作的开展。县农业、工商、质监和物价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和整治方案的目标要求,对全县的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达到整治和规范农资市场的目的。
2.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对不合格农资经营主体、经营网点予以取缔。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
针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发现出的农资监管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研究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我县农资监管水平,规范农资市场流通秩序,全面提高放心农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县农业、工商、质监和物价部门,在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人大常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加强农资市场整治工作,成立县农资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县农资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统一部署有关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许又龙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许安生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局长林铁石、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王小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生光、县农业局局长曾纪尧、县发展和改革(物价)局局长谢雄、县工商局局长林飞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卢稳石、县公安局副局长彭俊常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局副局长袁光柱任办公室主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曾纪乐、县发展和改革(物价)局副局长曾伟民、县工商局副局长孙春宏任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
(二)加强配合,合力推进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农资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执法部门之间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以便在配合中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
各执法职能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应该运用教育手段予以纠正;对经营违禁产品,或者经营含有违禁成分的产品,或者经营的产品是列入重点监控企业的假劣产品,要从严从重处罚。在整治活动中,要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正面宣传一批诚实守法的优质企业和产品,同时要曝光一批重大违法案件。整治期间,每个职能部门要曝光2起以上经营违法农资产品案件。通过对具有代表性大的要案查处和重罚,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达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提高监管效率和权威,引导农资企业规范经营、诚实经营。同时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连接机制,对重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强化责任,确保成效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