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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淘汰粘土砖瓦行业落后产能,推进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总量控制、优化提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我市烧结砖行业的现状
市从2006年至2010年,通过淘汰整顿,已经关停粘土砖瓦窑企业5家,其中立窑3座,轮窑2座。现存的39家粘土砖瓦窑企业,分布在全市14个乡镇、街道,技术落后,产权关系复杂,生产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产品主要是粘土多孔砖和实心砖,不能生产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当前,烧结砖企业可利用的粘土资源,主要有杭甬运河、浙东引水工程等水利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弃土)、江湖淤泥、页岩、污水厂及印染企业处理污泥等废渣,原企业初建时的规划取泥用地已基本用完。
二、烧结砖企业整合改造的控制与布局
1.总体要求
粘土砖瓦窑企业整合改造是墙体材料产品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的一项具体举措,我市按照、绍市的要求开展深化烧结砖整合改造工作,以淘汰、整合改造提升为目标,以调整、优化烧结砖产品为核心,以扶持推进新墙材企业发展为主线,以政策引导为抓手,加快推动烧结砖行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墙体材料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2.区域分布
根据2011年淘汰粘土砖瓦行业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我市需淘汰21座粘土砖瓦窑。该轮淘汰完成后,我市将继续按省、市淘汰落后产能要求,淘汰24门以下轮窑。淘汰落后产能与企业企业整合提升相结合,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实行“减量置换”,烧结砖产能实行“总量控制”,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市烧结砖企业整合改造控制规划的通知》和《关于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要求增加粘土砖瓦行业转型升级企业的回复》的规定实施,总体转型升级企业不超过7家。
根据市对转型升级企业总量控制的要求,积极实施“减量置换”、“整合重组”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并在以下区域对粘土砖瓦行业转型升级企业进行优先布局:
(一)中心镇(经济强镇)区域;
(二)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生态功能区规划的区域;
(三)结合空间位置均衡布局并对墙体材料的建设需求加大的区域;
(四)实行产能“减量置换”,先前存在粘土砖瓦窑企业的区域;
(五)有较为富裕的粘土资源分布的区域;
(六)推进合理利用废弃资源的区域。根据相关要求对城镇规划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予布局转型升级企业。根据以上要求,通过调研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确定在道墟镇、丰惠镇、小越镇、章镇镇、东关街道、驿亭镇、谢塘镇布局7家转型升级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⑴道墟镇区域
道墟镇位于虞西地区,粘土砖瓦窑企业生产较为集中,镇域内贺家池有丰富的粘土资源,生产的粘土砖除满足本区域外,还远销到周边萧山、县等地。按计划淘汰粘土砖瓦窑企业后,结合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减量置换”原则,在镇区域布局转型升级企业。
⑵小越镇区域
小越镇位于虞东地区,近可以辐射到杭州湾工业园区,远可以辐射到余姚、慈溪。在2012年该镇淘汰5家粘土砖瓦窑企业的情况下,在该镇区域布局转型升级企业。
⑶丰惠镇区域
丰惠镇实行“抱团”淘汰辖区全部4家粘土砖瓦窑企业,组建隧道窑企业。按照鼓励“抱团”转型升级的原则,在该镇区域布局转型升级企业。
⑷章镇镇区域
章镇镇是我市区域面积最大的乡镇,计划淘汰仅有的2家粘土砖瓦窑企业。为满足虞南地区(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无砖瓦窑企业)对墙体材料需求,在该镇区域布局转型升级企业。
⑸东关街道区域
东关街道地理上位于我市的中心位置,计划淘汰辖区内的全部4家粘土砖瓦窑企业,在该街道区域布局转型升级企业。
⑹驿亭镇区域
驿亭镇位于虞东南地区,与余姚接壤,近可辐射到丰惠、永和,远可以辐射到余姚,并可充分利用浙东引水工程的弃土。在2012年该镇淘汰4家粘土砖瓦窑企业的情况下,在该镇区域布局转型升级企业。
⑺谢塘镇区域
为满足虞北地区对墙体材料的需求,为市滨海新城(包括杭州湾工业园区)提供地方建材,充分利用浙东引水工程的弃土,在该镇区域布局转型升级企业。
3.改造目标
按照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的要求,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强、轻质、高保温隔热性能利废烧结多孔砖(矩孔)、空心砖和空心砌块产品。
按照整合方式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实行产能“减量置换”;第二层次实行“整合重组”,要求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对在原窑址提升的,土地使用必须符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淘汰粘土砖瓦行业落后产能的实施意见》有关“鼓励关停并转”的规定,工艺及产品必须达到浙经的要求。
三、烧结砖企业整合提升要求
严格按《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我省墙体材料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我市墙体材料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烧结砖企业健康发展,对烧结砖企业整合提升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
2.采用60型及以上双级真空挤砖机;
3.隧道窑焙烧,余热利用干燥工艺,焙烧窑炉符合《砖瓦焙烧窑炉》标准要求;
4.年生产规模6000万块标准砖以上,禁止生产烧结普通砖;
综合能耗符合《烧结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标准要求;
5.利用建筑垃圾、杭甬运河及浙东引水工程开挖弃土、江湖淤泥以及其它可利用的废弃资源等,严禁毁田取泥和非法挖山取泥;
6.开展原材料处理过程中的粉尘治理和焙烧窑烟气综合治理;
7.建立原材料和产品检验室,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建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测台账;
8.产品必须100%标有经市墙改办备案的标识。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发展合力。促进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烧结砖深化整治和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管理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并将烧结砖深化整治和转型升级列入乡镇、街道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降耗工作的议事日程,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通过支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整合中被淘汰的烧结砖企业,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质监部门不再受理产品质量委托检验;供电部门停止对生产设备供电。
2.确保项目质量,强化监督管理。按照集约用地的要求,引导企业规模化发展,提高市场准入标准,防止转型升级项目低水平建设;转型升级企业在规划框架内经所在乡镇、街道同意,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且项目经市经信局备案,能评、环评审批同意,方可实施;加强对认定的烧结砖产品质量及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情况的抽查工作,监督和督促企业加强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建立新墙材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形成设计、施工、质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联合机制。
3.营造低碳环境,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对转型升级企业用能的监管,督促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建立能源消耗、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等台账;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和设备,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强低热值燃料和余热的利用,降低生产能源消耗,提高用能水平;通过技术创新,加大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力度,积极研制、开发利用本地资源,积极探索利用城市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泥、淤泥等废弃资源,生产适应不同建筑体系结构和建筑功能的新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