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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及维修行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汽车销售维修行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消费安全、服务民生需求”为主题,进一步关注民生,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依法监管、企业主动自律、消费者理性消费、社会有效监督的良性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好汽车消费维修行业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打击和制止超范围经营、虚假维修、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未按规定程序和技术规范维修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汽车销售维修行业消费维权工作,促进行业规范自律,打造行业消费维权新模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安全放心的汽车消费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20日之前,大力宣传开展全县汽车销售维修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经营者参与的积极性,倡导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为专项整治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调查摸底。7月30日之前,完成汽车销售、维修主体资质普查,通过普查掌握辖区内汽车销售维修企业的基本情况调查,了解行业类型、规模、经营状况以及汽车消费维权案例等基本信息。
(三)整治规范。9月15日之前,组织开展汽车销售维修企业的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查产品质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经营行为。建立完善汽车配件商品准入制度、进货查验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9月30日之前,对汽车销售维修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同时积极探索开展汽车销售维修领域消费维权教育活动(邀请专家授课)、建立汽车销售维修领域消费维权义工(专家)队伍,结合“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汽车维修质量消费纠纷调解机制等长效监管措施。
四、工作重点
(一)规范主体资质。开展汽车销售维修主体资质普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证照,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落实汽车销售备案制度,对特约维修的单位,检查其是否持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资质证明。排查摸清辖区内汽车销售维修经营主体的数量,查处一批违法经营的案件。(责任单位:工商局、交通局)
(二)加强配件监管。组织开展流通领域汽车配件商品质量专项监测工作,重点对汽车维修企业销售的汽车配件进行抽样检测,对经检测不合格的,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配件经营行为。通过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完善汽车配件商品准入制度,建立配件商品进货台帐,实施进货查验制度,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防止不合格汽车配件流入汽车维修市场。(责任单位:工商局、交通局)
(三)规范经营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制止、取缔、规范占道经营和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经营行为和经营者。打击、制止不按规定程序和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行为,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档案。规范公示内容,各类维修项目收费标准、工时费、配件价格、服务承诺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要维修企业及业户进行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责任单位:交通局、工商局,配合单位:城管局、环保局、发经委、公安局)
(四)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信用考核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促进企业服务管理规范,提高行业诚信度;建立事故车辆维修企业资质审核机制,规范事故车维修管理。事故车辆(保险理赔)维修经营必须具备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对现有一、二类维修企业严格按照事故车维修企业资质条件进行定期审核,将合格企业名单通报公安交警部门及各保险公司,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维权机制,畅通维权渠道。由工商、运管、消保委联合成立汽车维修质量消费纠纷调解办公室,调解处理汽车消费、汽车维修质量等纠纷,严厉查处欺诈消费者行为。促进本县汽车销售维修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工商局、交通局,配合单位:消保委、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发经委)
(五)拓展消费教育。结合消保委开展的国民消费大讲堂活动,邀请专家授课,深度分析汽车销售维修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开通网络消费维权平台,利用互联网开展网络消费教育,探索网络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招募一支具有汽车专业知识人员组成的维权义工小分队,重点开展汽车销售维修领域的消费体验、调查、比对活动。(责任单位:交通局、消保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汽车消费是当前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开展汽车销售维修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是探索行业消费维权自治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能有效提升消费维权的效能,促进企业强化自律,从而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指导、协调、实施整治工作,各单位要从“保障消费安全、服务民生需求”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二)整合力量,注重实效。汽车销售维修行业规范经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有效整合交通、公安、工商、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职能,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加强对汽车销售维修企业的指导和监督,通过组织培训、行政约谈、督促检查等方式,充分发挥部门监管和企业自律的作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部门在整治中要以汽车4S店、大型汽车修理厂、汽配专营店作为重点,以消费者投诉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整治内容,切实维护我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从汽车消费纠纷中挖掘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达到既维权又维序的良好效果。力求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促进我县的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的行为规范和行业自律。
(四)依法行政,营造氛围。各部门在本次专项整治实施过程中特别要注意程序到位,所实施的各项检查与检测必须依法开展,对公开的信息要审慎核查,确保依法行政。在本次行动中,对守法诚信经营的经营主体要予以鼓励,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潜规则要予以批露,对情节严重的违法经营者要重点查处。努力营造工商监管、行业自律、商家自觉、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消费维权体系。
各部门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完成后认真分析总结,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县规范汽车销售维修行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