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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而原农村居住区域未能完全融入迅速扩张的城市之中,形成“村城交错”、“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的特殊现象。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市区仍存在31个“城中村”(包括凤鸣街道3个自然村),在这些“城中村”中,违章搭建现象严重,环境卫生面貌较差,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既影响了城市的品位,也影响了城市的管理,并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的现代化发展。虽经多年努力,但实际效果不甚明显,“城中村”改造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根据市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实际,现就办理“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重点建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改造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我市第十三届党代会精神为指引,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的重点建议,广泛动员,整合资源,在市区范围内进一步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加快建设宜居城市,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五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完成市区“城中村”改造任务,逐步改善城市环境,努力提升城市品位,着力打造现代城市新形象。2012年目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完成规划编制,制定相关政策,宣传发动并组织实施。
(三)改造要求:坚持“按规划建设、按规范管理”,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通过改造使改造区块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与周边区块的开发建设更加协调。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4月底前,由市政府牵头,成立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召开相关动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
(二)推动办理阶段:2012年5月至8月,由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按照工作计划,围绕重点建议内容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召开各层次座谈交流会,研究提出政策建议,递交市委、市政府决策。9月至11月,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完成规划编制,做好安置准备,逐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督促落实阶段:2012年5月至11月,由市政府牵头,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在取得阶段性成效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督导。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6月份与市人大代表见面并答复重点建议实施方案及工作推进情况。9月份,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重点建议推进落实情况,并根据人大审议意见进行整改、完善。
(四)总结汇报阶段:12月份,由市政府将重点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作专题报告。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自2011年12月在我市的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城中村”改造工作设想后,市政府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我市城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计划,3月29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市旧城改造指挥部的通知》,由市长任总指挥、副市长任执行指挥,任副指挥,市政府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法制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等19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及梧桐街道副主任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从各条线抽调骨干人员充实到办公室,切实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办公室人员已于4月15日全部到位。
(二)调查摸底,制定政策。我市“城中村”形成时间长、历史遗留问题多,“城中村”改造政策制定是否恰当是工作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旧城改造指挥部要在原来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将工作做深、做细,通过多种形式,对每家每户的现有房产情况、劳动就业情况、社会保障情况、子女入学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全面掌握“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矛盾、老百姓的期望等情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政策可持续、群众可接受、政府可承受”的原则,研究制定出实际可行的“城中村”改造政策,加强政策的宣传,在五年内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我市“城中村”分布零散,部分区域不具备规模开发的可能,由于拆迁费用的不断攀升,遗留下的“城中村”改造难度越来越大。下一步,将根据各区块实际,制定具体改造方案,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城中村”改造。同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进一步完善改造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城中村”改造做好规划引导工作,盘活“城中村”的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交通,使城市功能分区更趋合理。
(四)集聚要素,强化保障。由市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提供财力支持,协调做好实施主体的资金平衡工作,保障“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启动资金、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及村民拆迁补助资金的到位。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安置土地安排工作,并协调市土地储备中心做好搬迁“城中村”土地的收储。市供电、供水、供气、电信、广电等部门(单位)负责做好居民用电、用水等生活基本需求的转移衔接。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长期的工作,面广量大难度高,各开发主体和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各自分工,确定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本次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各街道、市级相关开发主体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广泛发动,强化宣传。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组织群众献计献策,主动参与“城中村”改造工作。要建立“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定期工作信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大对政策和工作先进典型的报道力度,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加强督查,严格报告。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要落实专人,明确分工,对办理重点建议的各项措施的开展、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及时做好办理情况的收集、汇总和通报工作。市政府将组织专门督查,并适时向市人大报告进展情况,以确保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