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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全市水体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根据《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对全市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我局具体负责市宁袁塘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我局关于市宁袁塘水环境治理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为工作重点,全面实施宁袁塘河道水环境治理,保护和改善宁袁塘水体质量,提升全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努力完成市下达给我局的治理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宁袁塘河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根据市统一安排,在河长的领导下,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建设科及市城建处等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上下联动的河长制管理网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以逐段、逐步改善宁袁塘河道的水质质量。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制订行动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协调专项整治,统一上报各项数据等工作。
三、基本情况
市宁袁塘河道全长22.40公里,平均宽度约为22米,河底最小宽度约为4米,流经盐官、丁桥、袁花等乡镇,其中涉及盐官河段有雨水管排口14只,涉及丁桥河段有生活排污口1只、厕所直排口1只、雨水管排口8只,涉及袁花河段有企业排污口3只、畜禽养殖排污口1只,整条河道共计排污口28只(具体见附件)。此次宁袁塘河道整治工作河长由孙浩彬同志担任,副河长由流经地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我局作为河长单位,确保完成此河道到“十二五”中期(至2013年)水质改善到五类水标准的整治目标。
四、工作计划安排
(一)实地勘察。2012年5月底至6月上旬,成立局工作领导小组,沿河道进行实地勘察,摸清重难点,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河道流经属地的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与各属地进行对接,建立局镇合一的联系体系,确定我局宁袁塘河道管理分工,部署年度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和要求。
(二)宣传发动。2012年6月中旬,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公示牌等形式公开每条河道的河长、副河长和河长单位等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管理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具体整治。2012年6月下旬至7月底,按照联系河道所在辖区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计划》,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纳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等顺序,对河道各个排污口存在问题全面展开整治,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帮助属地镇做好倒推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下决心解决一批影响河道水质的“老、大、难”问题。
(四)长效管理。2012年8月-10月,坚持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的工作要求,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做好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工作,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整治成果得到长效巩固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五)检查验收。2012年11月起,局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单位负责河道的整治成果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全市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是深入推进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新的举措,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河长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管理人员,分解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研究完善整治措施,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积极配合,务求实效。领导小组每月将定期不定期现场督查、召开工作例会等,配合属地镇开展相关工作,掌握进度,研究问题,配合组织协调,认真督查督办,明确治理工作各环节的任务,保证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动员和带领属地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明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合力治水的工作氛围,发挥“治理一河、造福一方”的工作成效。
(三)严格考核,强化督查。根据市统一安排,建立水质断面监测、排污口封堵进展、河道保洁质量等考核数据的定期通报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对管理工作的督查、评议,通报督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