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林业局候鸟保护整治方案范文

林业局候鸟保护整治方案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林业局候鸟保护整治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林业局候鸟保护整治方案

为切实保护好候鸟和湿地资源,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湖区治安持续稳定,结合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决定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在区开展打击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深入开展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全面消除湖区危害越冬候鸟资源的安全隐患,实现“三无一杜绝”目标,即湖中无天网,无毒饵,无死鸟。路上无越冬候鸟携带和运输,餐馆酒店和市场无越冬候鸟藏匿、经营和交易,杜绝严重破坏候鸟资源和湿地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通过整治,查处一批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治理整顿一批非法经营候鸟场所,确保候鸟在安全越冬。

二、行动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区域:

1、及沿湖地区的候鸟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候鸟资源集中区域。

2、野生动物集贸市场、花鸟市场、药材市场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场所。

3、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及宾馆、饭店、餐馆、酒楼等餐饮场所。

4、火车站、长途客车及长途车站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

(二)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1、非法猎捕、捕杀候鸟违法犯罪行为,对候鸟迁徙停歇地和繁衍栖息地组织重点巡查,发现猎捕网具立即清除,发现有毒杀、电击线索的实行重点布控。

2、非法运输,严查走私候鸟,对群众举报的车辆和在候鸟栖息地游弋的船只进行重点检查。

3、非法收购、出售候鸟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对湖区、酒店、宾馆、农贸和水产市场进行突击检查。

三、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1年10月15日至30日)。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成立机构,制定出行动方案,深入调查摸底,建立责任制度。落实打击重点,开展宣传发动、积极动员部署,广辟信息渠道,深挖案件线索,为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整治打击阶段(2011年10月31日至2012年3月15日)。各地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发扬不畏艰苦,敢打硬仗,连续作战的精神,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整治非法围堰(围湖种植、围湖养殖等),违规栽树和大量捕捞、贩运螺蛳等底栖息软体动物的行为。巩固退耕还湖成果,维护湖区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安全。

(三)总结阶段(2012年3月16日至20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挖掘典型。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候鸟资源保护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湖区治安秩序长治有效、持续稳定。

四、行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是我国重要的候鸟栖息地,被世界誉为“珍禽王国”、“候鸟王国”,是人民对外交流的一张“名片”。因此,沿湖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打击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体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力求实效。为加强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永修县区候鸟越冬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要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由当地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加大领导力度,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乡(镇、场、企业集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安排专项经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出台加强候鸟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印发加强候鸟资源保护工作通告,坚持“打、防、管、建”四管齐下,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把严打与整治、严打与防范、严打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落实各项管理和防范措施,大力推进湖区候鸟保护综合治理,要把专业防治与群防结合起来,有效防范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凡因工作失职或不到位,造成候鸟资源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领导问责制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行动中,县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赴各地进行检查督导,并适时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有关乡(镇、场、企业集团)要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地要紧紧围绕行动方案确定的打击重点,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力争实现“三无一杜绝”的目标。各地要加大湖泊承包经营户的管理力度,沿湖区乡(镇、场、企业集团)要对每一个湖泊承包经营户签订越冬候鸟保护责任状,凡在其承包经营的湖区内发现天网、毒饵必须及时报告和全面清理。否则按承包违约处理,直至收回湖泊经营权,严防任何人以捕鱼为名非法捕杀候鸟。县林业局野保站要积极协调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宾馆、酒店的监管,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市场、宾馆、酒店最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防非法收购、出售候鸟案件的发生。积极协助治安、交通、铁路等警种和湖区各派出所,加大对火车站、码头和重要路段的检查力度,坚决堵住各种非法运输候鸟渠道。县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破坏候鸟资源违法犯罪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协调各警种,有效形成候鸟保护网络,从严查处一批破坏候鸟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

(四)大造声势,大力宣传。县林业局要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公开典型案例等方式,震慑违法犯罪,鼓励群众举报,督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要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学校、林区、村镇、景区、市场等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启动流动宣传车等措施,向社会全面普及保护野生鸟类的科学知识和鸟类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及游客自觉抵制食用鸟类的不良饮食习惯,积极投身参与到保护鸟类的行动中来。同时,各地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高度关注各种媒体对候鸟保护工作的有关报道。切实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对媒体和群众反映的破坏候鸟资源行为要组织专门力量,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防止和避免恶意炒作现象的发生。

(五)严格制度、明确责任。各地要切实抓好信息的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道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杜绝漏报、迟到、瞒报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注重拍摄、收集、整理、保存好专项行动的影像资料。有关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及信息报道责任人、联系方式等,及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