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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地震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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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危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御救助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为指导,事先制定抢险救灾行动的方案和计划,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水利事业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的防灾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防震减灾工作应急处置职能,将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将地震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县水务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成立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级领导、站队中心负责人和业务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责工作组,具体负责综合联络、专家评估、抢险救灾、宣传报道工作。地震发生后4个专责组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有效地控制或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为尽快恢复城乡居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提供基础性水利保障。

(一)综合联络组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级主任科员

水土保持站站长

水政监察大队队长

水旱灾害防治中心主任

局办公室局主任

职责:负责与地震部门的日常联络,及时了解和上报震情、灾情,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协调水利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各项支持。总结抢险救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修改应急预案

(二)专家评估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一级主任科员、水利服务中心负责人

水利工程设计队队长

质监站站长

水旱灾害防治中心主任

规计股股长

职责:地震对水利工程影响的评估、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指导各类水库在确保下游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闸放水;深入救灾第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做好灾后调查和损失评估等工作。

(三)抢险救灾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一级主任科员、水利服务中心负责人

水土保持站站长

公司经理

公司经理

公司副经理

职责:配合武警、公安、民兵搞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的监控、抢修等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水库下游人员的疏散和安全转移,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宣传报道组

组长:局办公室主任

局办公室干部

水保站办公室主任

供水站办公室主任

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开展地震知识应急宣传,抗震救灾工作部署的宣传报道;在应急期内,应按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防范措施,震时应急避险,震后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

三、应急措施

(一)平时应急准备

(1)根据有关法规、规定组织制定全县水务部门应急预案,并督促、指导各乡(镇)及工程管理单位制定所辖区域相应应急预案。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增强全县水务系统干部、职工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3)在县地震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做好水务部门管理的水库、闸坝、主要堤防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特别注意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内水利工程、水库、水闸、重要堤防、下游有居民集中区或重要设施一旦失事后果严重或库水位较高的大坝。

(4)落实应急通讯设备,保证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应急通讯畅通。

(5)组织并落实抢险救援人员队伍,做好抢险资金、物资的准备,以及应急救助装备的准备。要根据实际需要,在本级财政预算和物资储备中安排适当的抗震救灾资金和储备地震应急救援物资。

(二)临震应急反应

当县人民政府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立即进入临震应急期。

1.水务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人员应迅速到达工作岗位,24小时待命,并按职责分工进入应急准备状态。

2.召开县水务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紧急抗震救灾会议,讨论布置以下事项:

(1)各站队报告震情和灾情;

(2)发出救灾号令,组织救援队伍;

(3)向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震情和灾情,主动配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

(4)向县人武部及武警请求支援;

(5)组长或副组长赴震区水利工程现场指挥,组成赴震区工作组指挥应急工作和对灾区进行慰问。

3.水利系统各部门和个人的通讯工具(电话、手机、传真机等)应处于24小时畅通状态。

4.领导小组对局属单位及有关工程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5.预报县内水库、水闸应在确保下游安全的条件下降低水位运行,并实施24小时巡查、监视。

6.局属各单位及各业务股室按职能分工,立即督促指导地震预报区内所辖工程的防震减灾预案的落实,督促各地做好水库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

(三)震后应急反应

1.认真执行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命令,指挥部署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2.开动全系统已建好的各项通讯设备,及时准确地掌握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范围和工程设施破坏程度,工程设施受损后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人员伤亡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

3.根据工程设施破坏程度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立即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会商,制定抢险加固方案,并派出专家组深入救灾第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时通报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

4.迅速组织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对震区水利工程进行普查,及时发现隐患。对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源和易发生灾害的水利工程及设施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并加强监视、巡查、控制,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

5.组织震区水利职工开展生产自救,迅速恢复供水,重建家园工作。

6.组织有关专家开展震灾调查,对水利工程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上报评估结果,根据灾情程度向县政府提出抗震救灾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