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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职能部门:
一、总则
1、目的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以下简称欠薪)问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平安方巷”建设,依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2、工作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村(居)是处理辖区企业职工集体上访和罢工事件的第一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企业欠薪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欠薪监管工作。
坚持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在镇欠薪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居)、各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政令畅通、步调一致、稳妥高效。
3、适用范围
本镇范围内的各类企业。重点是:
(1)欠薪一个月以上的企业
(2)租赁场地或设备经营的企业;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织体系
成立方巷镇企业欠薪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镇欠薪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企业欠薪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劳动所,具体负责全镇企业欠薪监督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各村(居)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企业欠薪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村居领导小组),负责企业欠薪监督管理的日常具体工作,由劳动保障协理员担任企业欠薪监管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职责分工
(1)欠薪领导小组职责
①组织、指导和督促全镇欠薪监督管理工作;
②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做好企业欠薪监督管理工作;
③指导镇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调查核实劳动者集体反映的企业欠薪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④指导镇欠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介入和妥善处理企业劳动者集体上访、罢工等劳动突发性事件。
(2)村居领导小组职责
①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企业欠薪监管工作,指导、督促监管员开展工作;
②制定本辖区企业欠薪的监督管理办法,上报镇欠薪领导小组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③负责落实辖区所属企业欠薪监管工作及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实行情况;
④及时报送《区企业劳动保障监督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保证报送情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⑤深入调查核实职工反映的企业欠薪的情况,并采取相关措施协调解决;
⑥及时介入和妥善处理辖区企业劳动者集体上访、罢工等劳动突发性事件。
(3)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①劳动所:负责全镇企业欠薪欠费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切实加强劳动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欠薪问题。对欠薪企业,拒不整改的,报送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进行查处。
②司法所:负责全镇欠薪监控工作中出现的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对涉及职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做到快立案、快结案。
③派出所:负责因欠薪引发的集体上访、罢工等劳动突发性事件的社会治安保卫工作,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查处工作。
④工会:负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引导职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企业欠薪行为进行调查,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办法;对欠薪经营者逃匿或失踪的,指导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⑤信访办、综治办:负责对企业欠薪而引发的集体上访、罢工等劳动突发性事件的协调、督办工作。
⑥工商组:负责对未按照章程、合同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责令改正;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的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改正;对存在上述行为的租赁企业年检时严格把关、重点审查。
⑦财政所: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做好配合保障工作
三、报告制度
(1)镇劳动、工商部门在企业年检工作中,应准确掌握企业的欠薪情况,并及时上报镇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村(居),要严格执行欠薪报告制度,于每月10号前将各自辖区内的企业欠薪情况统计上报镇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劳动所设立和公布专门的企业欠薪举报电话(87386551),及时将受理的企业欠薪情况上报镇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预警分级
租赁企业欠薪欠费预警分为一、二级
1、一级预警。拖欠员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或者一个月内累计被员工举报3次以上经查证属实的企业。
2、二级预警。拖欠员工工资达一个月或者支付职工工资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
五、预警机制
1、一级预警预案
(1)村居领导小组立即安排专人对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动向,如发现企业有转移财产、资金等逃逸倾向的,立即上报镇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如企业已发生职工罢工或群访,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发展,稳定职工情绪,并会同公安、工会、劳动保障、信访等部门,做好企业职工稳定工作。
(2)劳动所会同企业所在村(居)负责人,与相关企业负责人就欠薪情况进行协商,如果企业确有困难并保证在30日内支付工资等待遇,经与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将延期支付的时间告知全体职工,并向镇欠薪领导小组汇报;如协商不成或者在规定时间未能支付职工工资,企管站指导并帮助企业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台资企业列入一级预警由镇欠薪领导小组督促台资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台资企业因欠薪引发的上访等突发事件。
(4)如原区改制企业列入一级预警,报请区经贸局协助镇欠薪领导小组督促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原区属改制企业欠薪问题。
2、二级预警预案
列入二级预警的企业,由镇企管站、工会会同企业所在的村居进行重点监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应急程序
(1)指挥与协调
一旦发生企业经营者欠薪逃逸,由镇欠薪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各村居和各职能部门要快速介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
(2)应急处置
村(居)主要负责人和派出所干警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赶到企业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稳定职工情绪,做好职工稳定工作;向区公安局报告,协助维持治安秩序;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妥善安排企业职工的住宿、生活等工作,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将企业拖欠的工资、保险费等上报镇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人员参加的应急工作组,全面负责企业逃逸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劳动所:具体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关应急措施;迅速了解企业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基本情况,做好职工的稳定工作。
派出所:安排干警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企业财产,并负责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其它相应的工作。
信访办、司法所、综治办:安排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30分钟)内赶到现场,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
工会:指导并帮助企业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司法所、企管站:对企业的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资产进行查封;启用特别程序,依法快速受理企业工会或职工的诉讼,拍卖查封的资产,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3)应急终结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劳动所写出全面总结报告,15日内报镇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欠薪领导小组负责向区政府报告。
七、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制度
镇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听取有关单位汇报,通报近期动态信息,研究部署下一步措施。
(2)工作联络制度
镇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副组长作为联络员,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网络,使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及时调度、协调和督查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八、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与共同处理企业欠薪相关问题。
(2)物资保障
应保证日常办公设施及办公物品,所需经费由财政列支。
九、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