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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地质灾难预防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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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地质灾难预防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或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形差异较大,雨量分布不均,加上多年来自然植被稀疏,地质灾害较为严重。近年来,通过采取生物工程与物理工程相结合的方法对地质灾害点进行了治理,地质灾害威胁范围明显缩小,部分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消除,取得了较好的防灾减灾效果。但多数地质灾害点还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危险性依然存在。据2003年地质灾害预警调查统计,辖区内共发现突发性地质灾害点41处,其中:泥石流29处、不稳定斜坡12处,涉及大河、战海、台路沟、大囫囵、三号、油篓沟、小二台、白庙滩8个乡镇的24个村庄。《张北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点一览表》(附件1)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重点区(段)

通过对各地质灾害体所处地质环境条件、稳定性及危害程度综合对比分析,2012年确定了5个区(段)1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并作为今后地质灾害管理、监控和防范治理重点。

(一)治儿山泥石流、蠕滑防治区(段)

该区(段)位于张北县台路沟乡南部,面积6.5km2。地貌类型属构造剥蚀低中山区,相对高差150m左右,山体坡度一般为25°-30°,纵降坡度50‰。地表植被覆盖率低,汛期极易发生泥石流,目前,受泥石流威胁的人口6户19人。另外,由于水流的浸润作用,斜坡失稳产生蠕滑,导致斜坡上村民住房普遍变形,有20户村民的住宅出现不同程度的墙体裂缝,最宽处达3㎝左右,并有逐步加剧的趋势,危及75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小面草沟至小东梁蠕滑防治区(段)

该区(段)位于张北县大河乡南部,面积约1.5km2。地貌类型属构造剥蚀低中山区,相对高差一般小于50m,山体坡度20°-25°,每年汛期由降水产生的地表迳流顺势而下,强烈冲蚀并切割沟谷,增大临空面,导致斜坡失稳,产生蠕滑。目前,有近13户村民住房出现墙体裂缝,一般宽2cm左右,最宽处可达5cm,并有逐年增大的趋势。

(三)陈家营泥石流、崩塌防治区(段)

该区(段)位于张北县大囫囵镇东南部,面积约2km2。地貌类型属构造剥蚀低中山区,相对高差150m,山体坡度平均在25°左右。局部地段基岩裸露,岩性为燕山期斑岩,其风化裂隙与节理裂隙发育,地表植被覆盖率极低。每年汛期极易发生不同程度的泥石流。目前,受泥石流威胁的人口仍有30多人。另外,在该区段中西部有一岩质陡坡,风化节理裂隙发育,在强降雨、震动、风化等外力作用下,极易产生崩塌,严重威胁坡角20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塔院泥石流重点防治区(段)

该区(段)位于张北县战海乡东部,面积约1.5km2。地貌类型属构造剥蚀低中山区。相对高差120m,山坡坡度约35°,纵降坡度80‰-180‰,地表岩性为含碎石亚砂土,植被发育很差,汛期诱发泥石流的机率较大。目前,受泥石流威胁的人口有4户12人。

(五)西圪瘩至和顺店蠕滑防治区(段)

战海乡西圪瘩至和顺店不稳定斜坡包括西圪瘩、礼拜寺、和顺店三个自然村,地貌类型属构造剥蚀低中山区,相对高差70-120m不等,山体坡度15°-20°之间,地表岩性为含碎石亚砂土。每年雨季,由降水产生的地表迳流顺势而下,强烈切割沟谷并冲刷坡角,形成了较大的临空面,改变了斜坡原有的应力构造,导致斜坡失稳,产生蠕滑,最终使斜坡上的建筑物变形,墙体裂缝最宽处可达5cm,直接威胁当地12户49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及隐患点的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土资源、水务、民政、安监、旅游、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财政、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互通信息,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由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各乡(镇)政府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矿山采空区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各乡(镇)政府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利工程设施周边及沿线分布的地质灾害由县水务局配合各乡(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旅游景区及旅游线路分布的地质灾害由县旅游局配合所在乡(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于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由所在乡(镇)政府树立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注意防范。对于分布在村庄、厂矿、城镇附近的各类地质灾害,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具体情况详细制定人员财产的转移路线,一旦出现险情要按预先制定的方案有组织地撤离。

县国土资源局要在汛期加强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协助各乡(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地质灾害的统一领导,县专门成立了地质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8),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到位”。组织机构如有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工作。同时,各乡(镇)地质灾害监测站(设在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利用每年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补充调查的机会,进一步加强基层监测员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监测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认真排查灾害隐患。各乡(镇)要在每年汛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补充调查,密切监视各灾害体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登记备案,特别是新发现的灾害隐患点要严格按照《张北县汛期地质灾害调查表》(附件2)规定的内容进行详细调查,并于4月底前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根据《防治方案》公布的地质灾害点,组织人员在其周界设立明显的危险区标志(如牌、桩),按照《地质灾害危险区警示标志内容纲要》(附件3)规定的固定格式注明灾害类型、危险等级、稳定性和简易防灾预案等。对公路沿线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交通部门要会同乡(镇)根据各灾害体的地质特征,聘请专业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灾点防灾预案、防治方案和年度治理工作计划,国土资源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配合乡(镇)做好防治工作。各乡(镇)地灾监测领导小组要对本乡镇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特别是降雨期间或降雨后,要随时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灾害点监测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了防灾避险措施、值班制度等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因监测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国土资源部门、各乡(镇)要与气象部门积极联系,密切协作,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并加强与县广电部门配合,通过电视台及时播报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五)广泛开展科普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限度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汛前做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附件5)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附件6)的发放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隐患意识和预防意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县直有关部门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公开值班电话,并于4月底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县国土资源局,各灾害隐患点所在的乡镇、村的监测预防责任人,汛期要坚守岗位,及时监测和监视,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群众搞好抢险救灾工作,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灾情速报工作,以保证各级部门及时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