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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2012-2013年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开始在我县大力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在每个行政村布放一台pos或电话支付终端,为群众提供小额取现、限额转账、公用事业缴费、刷卡缴费、余额查询等服务。计划2012年助农取款服务行政村覆盖面达60%,力争2013年实现我县931个行政村(不含县城社区、各镇居委会)助农取款服务全覆盖,实现我县金融服务村村通。通过推广助农取款服务工作,解决我县农村地区取现难、转账难、刷卡难等较为普遍的金融服务缺位难题,提升我县金融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银行卡助农取款推广领导小组。为确保银行卡助农取款推广工作扎实、有序、高质量开展,按照“政府支持,人行指导,涉农金融机构负责,相关部门参与”的原则,成立县银行卡助农取款推广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肖新华任组长,人民银行支行、电信分公司、县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支行(邮政局)、中国银行支行等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办公室主任由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分管行长兼任,具体负责建设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建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季度联席会议制度。人民银行县支行牵头银联商务、县信用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支行(县邮政局)、中国银行支行等机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对后续工作进行布置、督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2年1-6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县金融机构、各乡镇(场)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银行卡助农取款宣传。各金融机构在每个乡镇(场)市场、银行网点、农资代办点悬挂宣传横幅,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助农取款宣传手册;电视台跟踪采访并进行宣传报道;各乡镇(场)召开行政村村长参加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对参会人员进行一次助农取款服务培训,领取、发放宣传资料。
(二)组织分工(2012年6-10月)。召开县银行卡助农取款推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制订《县2012-2013年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银行卡助农取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乡镇(场)负责配合承办行选定特约商户、为承办行出具收单业务外包意见、召开各行政村主任参加的助农取款服务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县电信公司负责银行卡助农取款电信通信费率优惠及通信顺畅等事项;县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支行、中国银行支行为承办单位,具体负责特约商户的选定、机具的布放、银行卡的发放、提现台账的建立、现场检查、数据统计上报及培训宣传等相关工作。
(三)分配指标(2012年6-10月)。为避免无序竞争,由人民银行支行根据涉农金融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将推广指标以村为单位进行分配,由邮政储蓄银行支行(邮政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银行支行三家机构根据分配指标承接拓展,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服务点,先行设立服务点的行政村其它承办行不再重复跟进,同一特约商户不得出现一柜多机的现象。
(四)实施推进(2012年-2013年)。三家承办单位根据指标分配原则,遵循稳步推进工作思路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九个一”:即成立一个服务小组、公布一个受理投诉电话、配备一个保险柜、配发一台验钞机、贴发一套宣传资料、设置一本登记薄、装机时实施一次现场培训、每季至少一次现场检查、印制下发一本工作手册。
(五)考核验收(2013年11-12月)。由人民银行县支行牵头,组织对完成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对工作突出的单位,上报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四、配套政策
(一)政府扶持。县政府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纳入对金融机构的绩效考核范畴;按照财政资金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要求,逐步将涉农财政资金账户在承办行开立,真正实现各种涉农补贴发放、农村缴费“一卡通”,切实为农村居民提供支付结算便利。
(二)费率优惠。一是电信部门按照长关于助农取款电信通讯费用优惠的相关要求,为特约商户在刷卡交易通讯费用方面提供优惠;二是人民银行县支行牵头组织承办行与长沙银联商务等外包机构协商,在外包费率分成上争取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示范县的示范作用。三是承办行可以“本着适当向商户倾斜”的原则,对商户进行适当补贴。四是承办行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出相关措施,对使用本行借记卡的助农取款业务手续费收取适当优惠,即在发卡银行手续费分成收入部分进行优惠。
(三)信贷支持。承办银行要根据农村居民小额取现业务量,当地交通状况、特约商户工作开展效果等实际情况,将助农取款服务工作纳入信贷支持范围,为特约商户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并实行优惠的利率。
五、工作要求
(一)整合人力资源。承办行应抽调人员组建助农取款服务专门小组,公布服务热线,具体负责为服务点提供技能培训、受理各种咨询和投诉,向县政府和人民银行县支行上报统计数据等工作。
(二)重视宣传培训。承办行要向人民银行县支行上报助农取款宣传、培训计划,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现场培训、宣传工作,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相关政策和具体作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安全规范操作。承办行要严格按照《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规范业务类型,统一业务模式,加强金融知识宣传与现场检查,提升风险监控和防范能力。
(四)加强协调配合。人民银行县支行要充分履行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指定分管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召开好动员大会,按要求筛选特约商户推荐名单并上报,配合承办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承办行要按照“分片包干、规范操作、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工作,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