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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四廉强基项目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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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四廉强基项目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源、工作平台、工作载体,促进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体系、上规范、登台阶、出成果,根据县委《关于实施“四廉强基”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就全县农村村居“四廉强基”工程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利用2-3年时间,通过先行试点,全面推开,在全县所有村居实施“四廉强基工程”,不断强化村居廉政组织、廉政阵地、廉政文化、廉洁村官等“四廉”建设,实现有廉情工作室、有廉情展示室、有便民服务室、有村务公开栏、有文化宣传栏,村居干部发展本领强、致富能力强、服务群众强、创先争优强、廉洁自律强等“五有五强”新目标,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抓好动员部署

1、各镇要及时组织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学习县委3号文件以及本实施方案,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

2、各镇要选择确定1-2个村居开展试点,召开试点村居负责人座谈会,大力宣传实施农村村居“四廉强基工程”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试点村居“四廉强基工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4月10日前,各镇要将组织机构、试点村居名单和工作方案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三、落实工作任务

(一)加强廉政组织建设

1、健全村居纪检工作网络。在不增加村居干部职数、不增加财政负担的原则下,由村居党总支推荐一名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的党员担任纪检委员,经镇纪委和组织部门考察后,由镇党委任命。村居纪检委员也可以由现任村组干部中的党员同志兼任。4月10日前,各镇将所辖村居纪检委员任职文上报至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2、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4月底前,县民政局要组织人员对全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的合规性进行督查,每个镇至少要抽查50%村居,要有相关台账资料予以印证。

(二)加强廉政阵地建设

1、设立“廉情工作室”。4月10日前,各镇在所辖村居“两委”办公场所挂牌,统一命名为**村(居)委会廉情工作室。内设村居纪检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可以合署办公,工作人员要设置桌卡,相关工作制度、职责和权利要张贴上墙。

2、建设“廉情展示室”。在村“两委”办公场所单设一间“廉情展示室”,采取图文并茂的精美展板,向群众直观地展示本村居近年来勤政廉政建设成果。

3、建好村居便民服务室。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并设置标志牌。要有一部为民服务热线电话,建立一套完善的便民服务制度,服务事项、工作纪律、领导小组名单、值班表及联系电话等公布上墙。要印制统一格式的便民服务登记簿,每月30日前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本月办件情况。

4、规范“两务”公开栏。4月底前,各镇要督促所辖村居在醒目位置设立规范化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对照县委《关于全面深化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发〔2011〕9号)中提供的村居党务村务公开栏格式(样本),结合实际,及时公开村居党务、村务、财务等工作情况,同时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5月底,县纪委、监察局将联合县民政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5、设置“勤廉触摸屏”。试点村居要结合经济发展状况,在村居便民服务室或“廉情展示室”设置“勤廉触摸屏”,宣传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公开村居干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状、勤政廉政承诺书、村居集体“三资”管理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结果、村居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等,放大群众的知情权,扩大群众的监督范围。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1、设立廉政书屋或廉政书架(各类书籍500册以上);

2、建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定期刊出党风廉政教育知识,展示廉政图片,廉政信息等);

3、设置以廉洁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景观、廉政文化长廊或橱窗、廉政文化墙,可采用格言、警句、宣传画、标语等形式;

4、每年开展2次以上党员集中教育活动(如上廉政党课,参观教育基地,观看电教片,召开民主生活会、学习会、交流会等);

5、每年开展1次以上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如举办廉政文艺小分队演出等活动);

6、建立廉政教育培训档案(年培训计划、教育培训记录簿、培训图片资料)。

(四)加强廉洁村官建设

1、5月底前,县纪委、监察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总体要求,制定印发《县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守则》,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诫勉谈话、离任经济审计和个人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十项监督制度。

2、农工、民政、卫生、统计、农委、信访等部门要认真总结去年村级勤廉指数测评经验和不足,科学设定并完善测评指标体系,4月底前将相关意见建议书面上报至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各镇要强化测评的导向作用,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村居“两委”工作、兑现村居干部考核报酬及奖励的重要依据。

3、各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负责牵头抓好所辖镇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合县审计局成立相对固定的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小组,对村级财务实行定期会审,确保每三年轮审一次。实行村居主要负责人任期例行审计、离任经济审计。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点题适时进行专项审计。主要审计村级经济发展情况、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债权债务的变动情况,村级运转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救灾救济款的使用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审计结果及时予以公开并报送县纪委和镇党委,加强结果运用。

4、年初,各镇要将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村居年度目标责任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要建立健全村级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对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底,各镇要继续组织开展“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活动,各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负责全程监督并做好测评结果汇总、反馈及运用工作。

5、从今年起,每隔两年开展一次“十佳勤廉村官”评选活动。县纪委教研室负责制定全县评选“十佳勤廉村官”办法和细则。评选对象是全县各村居现任村干部。评选主要由县纪委商请,县委组织部加强工作指导,各镇纪委负责具体实施。每年年底,在镇级评选的基础上选出全县“十佳勤廉村官”,由县委、县政府颁奖,并给予一定程度的物质奖励。县内媒体要大力宣传“十佳勤廉村官”先进事迹,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先进、争先创优,营造勤政廉政、敬廉崇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6、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要迅速调研制定《县村居干部评廉审廉考廉结果运用办法》,切实强化对村居干部勤廉建设考评结果的运用,严格奖惩、严格问责。同时,将村居干部评廉、审廉、考廉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对村居干部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督查考评

1、年初,县纪委、监察局将把农村村居“四廉强基工程”列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加强项目化管理,并将之作为镇纪委书记例会重点汇报项目,每季度听取一次进展情况汇报。

2、4月底,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召开全县农村村居实施“四廉强基工程”现场观摩会,推广试点经验,部署扩面推进工作。

3、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对村居“四廉强基工程”重视程度不够或敷衍塞责的镇,要及时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场所设施不健全、台账资料不完善、监督活动开展不正常、试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镇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

4、年底,县纪委、监察局将组织开展农村村居“四廉强基工程”考评验收工作,同时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评选“十佳勤廉村官”工作,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