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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抓好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境内重点骨干道路两侧的绿化水平,努力改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任务
按照设计,完成我市境内西禹高速公路、108国道、304省道、西侯铁路和韩宜公路沿线两侧林带绿化、直观坡面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和陡坡耕地退耕还林任务。共计绿化总长91.9公里,实施绿化总面积61418亩,其中建设林带折合面积2341亩,荒山荒地造林面积3l569亩,退耕还林面积27508亩。
(一)2011年。绿化总长56.3公里,实施绿化总面积36047亩,其中建设林带折合面积1904亩,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7267亩,退耕还林面积16876亩。
(二)2012年。绿化总长35.6公里,实施绿化总面积25371亩,其中建设林带折合面积437亩,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4302亩,退耕还林面积10632亩。
分镇办、分年度建设任务见附表。
二、建设标准和配置方式
(一)林带建设。涉及西禹高速公路、108国道和304省道三条道路。西禹高速公路两侧建设林带宽度为15米,108国道、304省道两侧建设林带宽度为5米。树种选择以大规格、高档次的绿化苗木为主。
(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原则选用高1米以上的侧柏或油松,对不适宜栽植侧柏和油松的地块,可选用高2.5米以上的刺槐、杨树等,均按111株/亩的密度栽植。
(三)陡坡地退耕还林。地内栽植经济林苗木,地埂栽植一行侧柏。经济林苗木达到一级标准,按照常规密度栽植。侧柏苗高3米以上,株距为5米。特殊地类可选用油松、刺槐等营造纯林或混交林。
(四)各造林地块具体树种配置和密度按设计执行。对符合要求的现有林全部保留。
三、组织分工
(一)林带建设:西禹高速公路和304省道两侧林带由市林业局负责,108国道两侧林带由交通局负责,分别组织专业队实施。
(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分区域分别组织实施。对梁山以西山区,按照营林区域划分,分别由国有林场和三山站组织实施。以东荒山荒地按照管辖范围和职责,由辖区镇办或水利、城建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陡坡地退耕还林:由辖区镇办组织专业队实施。对镇办难以组织的,通过协商可交由所在区域国有林场或有承栽能力的林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四)所有林带建设、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还林实施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由辖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落实好绿化用地。
(五)市林业局负责全面规划指导工作。对镇办组织实施的面积,由包联林事业单位全程提供技术指导。
四、建设政策
(一)绿化占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变,树木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并受益。
千里绿色长廊建设绿化占用集体土地的,土地经营权仍归村组集体或个人。新栽植的树木,在农户承包经营土地的归农户所有并受益,在集体机动地的,归集体所有并受益。
(二)对镇办组织新栽面积所需苗木,全部由市林业局提供。对国有林场实施面积,由国有林场自购苗木,垫资实施,验收后给予补助。
(三)陡坡地退耕还林地埂栽植侧柏,每株补助5元的栽植保活费和3元的绿化占地费。对弃种的耕地,由实施单位按配置树种栽植后,地埂栽植侧柏不享受绿化占地费。
(四)对镇办组织成片新造林面积,每亩补助100元人工费。
(五)对镇办将新造林占用集体土地全部协调到位,并全面完成绿化任务的,给予奖补,按照实际认定面积,对退耕还林地每亩奖补4元,荒山荒地每亩奖补2元。
(六)所有补助资金待工程竣工,通过省级验收合格后,争取省、市财政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给予投资。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五、建设时间和阶段任务
从2011年起,分三年实施,2011年和2012年完成主体建设任务,2013年补植完善。至2013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迎接省政府检查验收。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1年9月2o日至9月25日)
市镇两级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镇办、国有林场结合各自任务,提前做好实施规划。相关部门做好各自的施工准备工作,市林业局落实好项目建设用苗,林事业单位包乡人员下到镇办,指导镇办组织规划。
(二)施工建设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12月底)
各镇办、国有林场和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利用秋季、春季和雨季造林时机,分年度组织造林施工,按期完成年度造林任务。市林业局抓好指导监督,并在每个造林季节结束,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提供考核依据。
(三)补植完善阶段(2013年初至11月底)
各镇办、国有林场和相关部门结合各自的造林保存情况,对保存率低的面积全面进行补植,使所有面积达到合格。
(四)竣工验收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31日)
市政府组织验收组,对各镇办、各部门承担的建设任务进行全面验收和总结。对达到要求、并通过省级验收的,兑付相关补助资金。
六、措施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市镇两级绿化指挥部,全面负责组织建设项目。
1.市级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市长
副指挥: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市林业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监察局局长
市广电局局长
市水务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宣传部副部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副主任、林业局副局长担任。指挥部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施工组织和管理:由市林业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林场造林,调供镇办造林用苗,开展技术指导,统计建设进度、核实实施面积和栽植苗木数量等。并协同交通、水务等部门抓好各自承担任务的实施工作。
(2)负责督查验收:由市政府办牵头,监察局配合,定期对工作进度进行督察,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工作衔接问题,并组织竣工验收。
(3)负责资金管理:由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和拨付缺口资金,监督规范使用资金。
(4)负责宣传报道:由宣传部、广电局负责对召开的会议、一,项目规划、栽植施工、检查验收等环节全程进行报道。
2:镇级指挥部:由沿线镇办行政一把手任指挥,主管副镇长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副指挥,统管辖区项目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动员农户参与配合项目建设,协调落实绿化用地,组织镇办承栽面积的造林施工,配合林业局核实面积、兑付相关补助和组织后期管护工作及实施封山禁牧等。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
千里绿色长廊建设涉及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自觉服从项目建设规划,积极参与配合项目建设是关键。因此,各镇办一定要分村召开群众会,晓之以理,讲清政策,解决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政策要求,尤其是要做好重点地段农户的思想工作,使农户自愿参与绿化工作。宣传部、广电局要做好报道,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的意义、政策和在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镇办、村组以及个人,营造良好的绿化氛围,促进项目建设工作开展。
(三)明确任务,扎实实施
省政府已将千里绿化长廊建设任务列入了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我市承担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面积为61418亩,建设任务量为全的四分之一多,任务繁重,实施难度大,各镇办、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明确各自任务,把该项目作为近两年本区域环境建设的重点来抓,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和作业设计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所承担的林带建设、荒山荒地造林和退耕还林。要根据年度设计任务和作业要求,分区段确定适宜实施方式,落实实施人员和工作措施要求等,采取分村组织或镇办统一组织的方式,抓住今明两年雨季、秋季和春季五个造林季节,抓紧组织开展造林施工,按期完成年度任务。要针对建设需求,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施工队实施造林,由专业队包栽、包管、保成活,提高绿化成效。每个镇办要结合各自任务,高质量建立1至2个2oo亩以上的示范点。市林业局要全面做好规划指导工作。对涉及建设占用集体土地的,镇办要积极协调落实建设用地,及时协调解决绿化过程中出现的用地矛盾,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强监督协调,提高建设成效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定期召开项目促进会,掌握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市上还将组织检查组,巡回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实施进度,监督实施质量。各镇办也要确定人员,抓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统计上报,对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避免阻滞项目进展。市林业局要落实工程技术人员,分片、分区域,包项目、包镇办,进行技术指导,开展项目监理,从苗木、栽植到管护,全程把好质量关口,监督指导施工人员,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造林施工,确保实施面积全部达到合格,通过省级验收。另外,要加强封山禁牧管理,镇办要教育养殖户不得在新造林地自流放敏,林业局要加大查处力度,严防自流放牧对新造林木的毁坏,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五)实行考核奖惩
市政府将把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项目列入相关镇办和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不重视项目建设,不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的,年终将扣减考核分值,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影响我市整体项目建设进度和形象的,由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按期全面完成绿化任务、质量较高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并视建设情况,适当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