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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落实任务目标
(一)明确项目任务
**年省农业厅、财政厅安排我区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资金100万元。补贴资金以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形式,按照每亩10元的补贴标准,确定我区小麦良种补贴面积为10万亩。主要是通过供种单位统一向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种子,对推广种植优质专用小麦的农民进行补贴。
(二)明确目标要求
1、提高良种覆盖率和统一供种率。项目区优质专用小麦的良种覆盖率、统一供种率达到100%。
2、提高配套技术到位率。项目区主导品种配套技术推广到位率达到100%。种子机械包衣率达到100%。
3、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项目区产销衔接和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优质专用小麦商品率达到50%以上,实现提高单产和节本增效的目的。
4、参加优质专用小麦品质鉴评。项目区积极参加抽样和品质检测鉴评工作,确保生产的优质小麦达到国标优质专用小麦质量要求,产品抽检率达到100%。
5、提高优质专用生产水平。充分发挥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动地方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的发展,满足市场需要。
(三)及时落实种植计划
各项目镇(办事处)要根据任务要求,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对补贴面积进行层层分解,及早细化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要尽量做到品种种植集中连片,每个项目镇要安排2—3个示范点(片),每个点(片)只能安排一个品种,做为样板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坚持以乡镇为单位整建制实施,辐射周边整建制行政村,最大可能地发挥规模效益。
二、扎实做好供种工作
(一)确定补贴品种、供种单位和良种价格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山东省**年优质专用小麦主导品种的通知》(**农生字[**]12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区小麦生产条件和实际,按照“专家推荐、市场认可、农民欢迎”的原则,市里确定以中筋为主的淄麦12、潍麦8号、泰山21号三个优质专用小麦品种作为主要推广的补贴品种。
按照省里要求,原供种单位经营状况好、信誉度高,种子数量充足、质量有保障,账目规范、符合要求,配套技术推广到位,供种工作业绩突出,原则上不再重新招标,供种单位仍然是市种子公司。
按照省、市要求,确定今年我区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区种子价格为1.27元/斤(补贴前的机械包衣种子)。根据这个价格,计算出农民实付种子价格即:〔最高终端供种价格(1.27*亩供种量(15)-10)/亩供种量(15)=农民实付种子价格(0.6元/斤)。要坚决杜绝层层加价行为,确保让农民得到政策规定应得的实惠。
(二)合理确定良种补贴区域
根据我区小麦种植生产条件和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良种补贴区域,做到规模种植,连片种植。全区确定小麦良种补贴面积10万亩,主要安排在以长埠岭地带为主的杨庄、方下、张家洼、口镇以及小麦种植面积较大的牛泉、高庄、苗山、和庄、雪野、茶业、大王庄等11个乡镇(具体面积详见分配表)。
(三)合理确定需种数量
省里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全省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区基准供种量为机械包衣种子15斤/亩,我区按照省里的这一标准执行,努力满足生产用种要求。各乡镇、村对已确定补贴的区域范围不得随意变更和更改,要按照事先统计上报的面积落实用种数量。
(四)严肃操作程序
小麦良种补贴主要是对农民种植小麦优质专用品种进行补贴,与种植普通品种不同。在种子供应操作方面,由供种单位按项目要求统一提供种子给农户,价格方面供种单位扣除每亩补贴的10元外,剩余种款项目镇根据各自的实际,以乡镇为单位进行预先代收,再统一交给供种单位;供种单位供种方式:需种单位将种子款交付供种单位后,供种单位将项目镇所需种子直接送到村,由村负责将种子发放到农户手中。严肃操作程序,确保种子到村、到户,保证不误农时。
(五)分级建立供种档案
按照“区有区域图,乡镇有分解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供种(订单)卡”的总体要求,建立良种推广项目明细档案。档案要建立到村、到户。乡镇任务分解表一式2份,分别由乡镇和农业局保管。村级供种清册由供种单位按照清样要求统一印制,一式三份,村、农业局、供种单位各一份,并在良种供应时由购种农民或购种农民代表签名并按手印。
(六)确保供种质量和时效
供种单位或与供种单位签订统一供种合同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要按照中标合同要求,依据事先登记的任务分解表和供种清册,按时、保质、保量供种到村、到户,保证不误农时。
项目镇所在村于8月25日前填好供种清册(各村的清册要有村民的签名及手印),各村将统计好的面积与种子预收款以村为单位收齐后交给乡镇,各项目镇于8月26日将各村补贴面积及需种量汇总后上报区农业局和供种单位各一份,同时将种子预收款交给供种单位,然后供种单位(市种子公司)开始供种,供种单位必须在9月20日前将种子按时、保质、保量送种到村,各村按照清册将种子发放到户,确保不误农时。
三、积极开展配套服务
(一)全面推广配套技术
项目镇要按照确定的补贴品种和良种良法配套原则,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优质专用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要抓好各项技术措施落实,提高本乡镇农民生产技术水平。要全面推广种子机械包衣技术,以培育壮苗、减轻病虫危害,坚决杜绝以分发种衣剂代替包衣现象的发生。要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种衣剂使用管理的通知》(**农生字〔**〕8号)要求,做好种衣剂的科学选择和使用。
(二)广泛开展技术培训
区和项目镇(办事处)要层层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要结合实际,明确规范化技术要点,确保每户一张明白纸;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技术宣传,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传播先进适用种植管理技术及农户科学种田的水平,加快规范化生产技术的普及推广。
(三)积极推进产销衔接
各级要把产销衔接作为实施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积极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推进订单收购,实现优质优价,增加农民收益。同时,乡镇要积极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主导产品就地转化增值。
四、管好用好项目资金
(一)规范资金拨付方式
供种单位招标确定后,财政部门按照供种任务预拨供种单位70%的项目补贴资金,其余30%在供种结束后一个月内,由供种单位凭供种清册和销售发票存根等到财政部门结算拨款。要杜绝通过发放代金券等形式结算资金的做法,以确保实现项目区小麦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二)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到位
供种单位要专人、专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用于优质专用良种的生产、采购、加工、运输、供应等补贴环节,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
(三)严肃财经纪律
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27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否则,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格项目监管
(一)实行项目公示制
各级在良种补贴示范工作中,要全面实行公示制度。在项目区内以村为单位实行“四公开”,将补贴农户、补贴数量、补贴金额、供种价格等进行供种前和供种后两次公示;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公开、合理、合法。
(二)落实项目监管责任
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计划安排、技术培训、产销衔接等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加强监督管理
供种期间,区农业和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供种结束后,区农业、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总结报告。收获前,区农业、财政部门将组织相关力量对项目区的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资金到位、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好迎接省、市抽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检查和抽验存在问题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予以处理;对问题严重者,除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取消其项目资格。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区里成立由区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区财政局、农业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由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管理、植保、土肥、农广校等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有关乡镇也要层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建立情况交流报告制度
项目镇要及时总结上报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以便在今后工作中宣传推广,推动工作的开展。要及时研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镇要按照分配的计划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层层作好部署和责任落实。财政部门要为农业部门开展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项目健康顺利实施。
**区农业局
**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