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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镇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失信企业、问责曝光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第一方面:树立安全发展意识
(一)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和县安委会有关指示批示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学习、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3.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省、市、县实施细则不到位;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
4.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日常安全检查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二)集中整治重点对象。
各村(社区),镇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二方面:健全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体系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协力树脂有限公司、富光实业有限公司、加油站、液化气站)。
1.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1)源头管理问题。重点整治协力树脂有限公司、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督查招商引资不符合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问题。
(2)监管责任问题。重点督查协力树脂等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废物安全监管职责不清;天然气管道、油气管线建设项目在开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组织试生产(运行)安全论证时未邀请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燃气主管部门参与等问题。
(3)安全管理制度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2.牵头领导:
3.集中整治责任部门:安监站、派出所、环保办、企业办
(二)消防安全领域。
1.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问题;
(2)景区相关游乐设施、饭店旅馆、商场超市、医院、养老院、学校、网吧、KTV等娱乐场所、大庙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拆迁安置点、农村废弃房屋、空房危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问题;
(3)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
(4)小微企业、厂中厂、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线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老化问题;
(5)违规使用“热的快”、电暖炉、煤炉等取暖设备问题;
(6)废弃厂房、老旧村址堆放可燃杂物,仓库存放危险物品问题;
(7)企业安全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问题;
2.牵头领导:
3.集中整治责任部门:派出所、消防队、文广站、旅游办,各村(社区)
(三)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1.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1)货车超载超限、旅游“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
(2)事故多发路段和施工拥挤路段,学校医院路口等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4)“三大车”(渣土车、运料车、水泥搅拌车)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事故多发问题;
2.牵头领导:
3.集中整治责任部门: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分局、大建办、公路养护站、镇区执法分局、农村执法分局,各村(社区)
(四)建筑施工领域、燃气安全领域。
1.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1)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问题;
(2)拆迁工地等施工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3)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道路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缺失;
(5)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6)液化气站、茶棚液化气站相关配送、证件配备、人员配备、应急预案配备、值班值守等问题;
(7)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问题;
(8)景区内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2.牵头领导:
3.集中整治责任部门:大建办、重点办、规划办、派出所、消防队、市场分局,各村(社区)
(五)冶金行业(市飞虎机械配件铸造有限公司)。
1.集中整治重点内容。
(1)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问题;
(2)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的问题;
(3)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
2.牵头领导:
3.集中整治责任部门:安监站
(六)其他行业领域。
(1)工贸企业
牵头领导:
集中整治责任部门:经发办、工业办
(2)旅游
牵头领导:
集中整治责任部门:旅游办
(3)黑加油站点、特种设备
牵头领导:
集中整治责任部门:市场分局
(4)引江济淮等重点工程建设领域
牵头领导:
集中整治责任部门:重点办
(5)农机安全监管
牵头领导:
集中整治责任部门:农办
其他行业领域排查参照年初下发《关于重新印发《镇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的通知》(三发〔2019〕60号)文件精神,按行业监管对象相关内容进行整治检查。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开展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各单位和部门按照实施方案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集中整治行动。镇安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二)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5日,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事故突出的重点区域、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加大督促整改。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四)严肃考核问责。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