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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区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宿区扫黑办【2019】36号),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水利系统结合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行动步骤
按照全力打好“百日攻坚行动”整体战、合成战,力争实现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破案打处能力明显提升和刑事案件发案数明显下降、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工作目标,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我局“百日攻坚行动”共分为二个阶段。
(一)准备实施阶段。(2020年1月3日-3月20日)
印发《区水利局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局属各单位按照要求组建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分队,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序时进度。
(二)检查考评阶段。(2020年3月21日-31日)
我局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计入2020年我局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依法行政年终考核。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摸排。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开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排查,指定专人负责线索摸排工作,将排查情况计入线索排查统计表,摸排信息具备移交就近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确保线索摸排工作常态化。履行河湖管理、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节水管理、排涝灌溉、水土保持、防汛防旱、水费征收等职责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围绕监管服务对象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二)强化宣传防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宣传工作与日常工作要同步开展,利用报纸报刊、手机微信、电子显示屏、游动字幕、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等宣传平台,做好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百日攻坚行动宣传工作。履行河湖管理、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节水管理、排涝灌溉、水土保持、防汛防旱、水费征收等职责的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围绕工作监管服务对象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宣传。
(三)强化综合治理。在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期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本职工作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在乡镇的灌区、排涝管理单位,以联动方式与乡镇部门联合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按照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采取创新方式,突出治理成效,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分队,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主要在河湖管理、工程建设、工程管理、水政执法、水资源管理、节水管理、排涝灌溉、水土保持、防汛防旱、水费征收等领域,重点做好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摸排和宣传发动工作,开展活动要留有图片文字等资料,局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做好信息报送。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联络员1名,负责专项工作的传达落实、信息报送等工作,请将信息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报到至“水政大队”,并于每月13日、28日分别向水政监察大队上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