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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统一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调研会办提出的“各地、各部门要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要求,切实做好全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现结合人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2月16日-5月16日,为期三个月。
二、目标任务
面向社会信息10000条,实现网上应聘10000人次,组织40余名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深入企业开展帮办服务,为企业推荐各类人才800人,达成就业意向10000人。
三、活动内容
(一)实施线上招聘行动。组织实施线上“春风行动”。充分利用“在线”、“人社”、人才网、短信等平台,在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微信群、朋友圈中打通线上招聘渠道;采取区乡联动形式,开展“抗击疫情春风送岗”大型网络招聘会、重点企业专场招聘会、主导产业专场招聘会等主题专场招聘活动。在招聘平台上设置重点企业和主导产业企业招聘专栏,优先用工信息,满足疫情防控相关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招聘载体。
(二)实施线下推进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进行线下宣传发动,鼓励求职人员本地就业。借助全区选派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村、企业和学校“四个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契机,充分了解用工需求。发挥乡村“大喇叭”的宣传优势,分片区、分工种精准宣传企业用工信息。走进企业,宣传“惠企16条”“惠企15条”政策;走进基层,张贴重点企业招聘二维码,各类用工需求;走进学校,鼓励中专等职技院校和企业开展精准校企合作,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三)实施重点帮办行动。开展“企业用工服务百日行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社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重点企业走访帮办小组,上门搜集重点企业需求,制定“一对一”服务方案,有针对性帮办。积极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指导企业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动员老职工返岗上班。鼓励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重点企业输送劳动力,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1500元/人补助。
(四)实施政策落实行动。全面落实社保降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各项促就业政策,帮助企业降本减负,稳定用工岗位。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要加大力度、加快节奏发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通过网上申报,部门大数据对比,简化审核流程、压缩经办时限。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备案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五)实施技能提升行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积极推行职业培训领域“不见面”服务,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岗前培训(以工代训)、岗位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推动劳动者技能提升、企业稳岗保产、社会安全稳定。将企业急需或培训量较大的工种和各类职技院校精准对接,通过定制班的方式,为企业定向输送技能人才。动员和鼓励中专等职技院校学生毕业后留在本地就业,通过整班见习、实习的方式,满足重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紧急用工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各乡镇(街道)人社所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活动开展。
(二)强化督查推进。抽调人员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加强督查,详细了解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督查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协调配合。成立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挂钩帮扶小组(附件2),各小组要步调一致、相互配合,同时要加强和工信、发改等职能部门的协调,多方发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各挂钩帮扶联络小组联络员、各人社所(上报辖区内3家重点企业),每天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重要数据统计表(附件3)、工作动态(以条目式列举开展的工作和主要成效、特色亮点、存在问题等)于每天下午3点前反馈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首次反馈时间为2月17日,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