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油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进一步推进油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油犯罪,优化油区发展环境,根据区委总体安排,自2014年4月下旬起,在全区开展油区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油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黄蓝国家战略、推进“两个率先”的工作大局,按照“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的总体要求,坚持油地联手、警民联动,打防结合、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涉油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措施
根据我区油区秩序和油区分布特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做好油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以治安管理、刑法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为宣传重点,在全区深入开展一系列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积极营造浓厚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氛围。在重点油区、城乡结合部、油区毗邻村(居)、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城市社区,通过举办巡回法制宣讲、赶大集和送法下乡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涉油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创新举措,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和服务。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底数清、管得住、帮得上、教育好”的总体目标,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排查、管理稳控和教育帮扶工作,确保两类人员不脱管、不失控,无重新违法犯罪行为。各司法所要联合帮教小组,对全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全方位、多层面、拉网式排查,摸清在册人员底数,摸准人员基本情况,特别是对其思想动态、就业情况、生活状况等方面一定要全面准确掌握。排查情况要及时登记录入,确保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档案更新及时、信息完备。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制定矫正个案,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危险性评估体系建设,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在综合考虑两类人员罪错性质、危害程度、思想动态、现实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全面实行ABC(严管、普管、宽管)三级管理;严格执行“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核”和外出请销假、居住地变更以及进入特定场所审批等制度,同时,借助腕表定位技术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实时动态监控,切实增强对两类人员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教育管控力度;加强与监所的衔接,最大限度消除刑释解教人员“三假”现象,落实“三无”人员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无缝衔接”。
(三)集中力量,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深入组织开展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化解措施,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化解期限,努力实现本辖区“无民转刑案件,无集体上访,无群众性械斗,无非正常死亡”的“四无”目标,确保全区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三、时间步骤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油区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召开油区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动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把全区上下的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区委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充分调动系统人员的积极性,迅速全面地展开行动。
(二)集中实施阶段(6月1日至11月15日)。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和对特殊人群排查摸底活动,精心梳理,建立台账,全面落实油区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见到实际工作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至11月30日)。各司法所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主要做法、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自查,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区司法局。同时,做好迎接检查考评准备。
四、工作要求
开展油区秩序专项行动,是区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油地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动真正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区司法局成立油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系统整个行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抓部署、抓指导、抓落实、抓检查,确保油区专项整治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区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力量进行专项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司法所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定期通报。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不好而导致工作措施贯彻不力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切实加强情况控制。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各司法所要固定专人负责情况收集、报告工作,对重要工作部署、发生的有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事件、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件信息,及时上报。
(四)切实注重典型推动。在狠抓专项行动任务落实的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类渠道宣传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专项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取得的新成效、新突破,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区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