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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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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方案

2010年来,海关按照海关总署《国务院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通知的要求,周密部署,多管齐下,雷厉风行,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进出口环节的侵权、造假行为,12月14日、15日、21日,海关在出口环节连续查获侵权案件3起,涉嫌“NIKE”(耐克)、“ADIDAS”(阿迪达斯)、“ROLEX”(劳力士)、“CASIO”(卡西欧)等8种知名品牌侵权货物2650件,先后查获7批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累计查获侵权商品6万余件,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了良好的进出口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工作方案

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后,海关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海关工作职责和关区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海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时间安排、具体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海关发动社会力量,公布侵权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公众向海关举报进出口环节的侵权违法活动,对举报属实、使海关成功查处侵权货物案件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专项行动开始后,海关借助“12﹒4法制宣传日”将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作为今年法制日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并利用社会新闻媒介加大对进出口企业、报送企业和进出境旅客等人群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

二、部门实现联动,洒下天罗地网

专项行动期间,海关和海关缉私分局密切合作、多角度、全方位地联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把握重点,各个击破。一是严厉查处进出境侵权违法行为,加大对申报出口到韩、日、朝、俄等国的服装、电子产品、日用品、食品、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的风险分析,及时向各口岸现场预警通报;二是加强对外贸企业的信用分析,及时为现场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分类管理的规定,及时调整企业管理类别;三是对侵权货物数量大、货物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对象、屡次出口侵权货物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各现场海关在总结查获案件规律和特点,加强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提高对侵权风险值较高货物的开箱查验比例。

12月14日,海关一次性查获多品牌涉嫌侵权出口货物1909件,以上品牌均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保护网站备案,且货主不能向海关提交有关商标专用权合法使用的相关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海关对该批货物予以扣留,同时书面通知权利人并发送了有关货物的图片资料及实物,目前该案已移交法规部门作进一步处理。12月15日,海关在出口至朝鲜的一票申报品名为“香香雨”品牌的皮革鞋中查获549双侵权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海关对该批货物予以扣留,同时书面通知权利人并发送了有关货物的图片资料及实物,目前该案已移交法规部门作进一步处理。12月21日,海关在出口至朝鲜的一票申报品名为“赛飞步”品牌的皮革鞋中查获192双侵权鞋。

通过建立审单、选查、查验、情报、缉私和法规等岗位的协调配合机制,对进出口货物从不同岗位角度实行多层筛查、共同分析,多层次、全方位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发挥各部门优势,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部门合力。

三、依托设备平台,发挥监控鉴别功能

该关科学利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网站”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网站”等三大平台及时判断涉嫌侵权货物是否备案,同时请北京伟和知识产权公司派员为关员讲授对该公司的九个品牌的产品如何辨别真假,提高关员识假、打假能力,大幅度的提高了查验侵权货物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充分利用长春关区唯一一套H986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对查验货物进行全面高效的监控和检查,提升一线关员的鉴别能力、查验技能和风险分析水平,将出口韩、日、朝、俄等国的服装、电子产品、日用品、食品、汽车配件等商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相关商品查验比例,大大提高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打缉的针对性、高效性。一是充分利用海关总署知识产权备案查询系统,对企业申报的货物品牌进行百分之百查询验核;二是利用长春关区唯一的H986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提高对出口韩、朝、俄高风险商品的过机扫描比例,同时对图像中模糊不清无法确定的货物一律转人工掏箱验核;三是通过业务培训,实践指导等形式加大对一线关员的培训,提高鉴别能力和查验技能。

在这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高压态势下,货主用其他品牌或质量比较低劣的包装袋和包装盒包装侵权货物,企图利用“障眼法”蒙混过关,终究没有逃脱海关查验关员的“法眼”,此批货物是关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连续查获的第三批侵权货物。

四、规范报关单填制,引导企业规范申报

对于易发生侵权案件的货物该关要求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货物实际品牌并提供购货发票,此举一方面便于海关在审单环节判断货物是否侵权,同时也为实货查验环节提供更多参考信息使查验工作更加有针对性提高查验效率。

五、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守法自律氛围

针对企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意识薄弱的现象,该关主动向企业宣讲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发宣传提示卡详细讲解“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系统”使用方法,方便企业提前判断货物是否侵权;同时,加大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查获的典型案件通报力度,对不法企业进行警示,促进企业自我约束,减少侵权案件发生。2010年来,先后组织宣传教育10多次,散发宣传单500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