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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渔业社、企事业单位、各综治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街容镇貌,不断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目标为依据,按照“和谐邱隘”创建要求,着力解决当前主要街区(道路)影响街容镇貌的突出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改善环境、净化环境、美化家园意识,不断提升全镇街容镇貌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不规范营业行为极大改善,无照违法经营店铺予以取缔,乱停车、乱搭建、乱堆放、乱张帖、乱吊挂、乱拉接现象和跨门经营等行为得到进一步治理,经营户门前挡阳伞、广告牌(架)逐步规范,流动摊贩摆放定点有序,街容镇貌得到明显改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落实。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时间。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3月20日。
(二)整治范围。邱隘镇建成区范围内主要街区(道路),具体包括:人民路、邱隘北路、邱隘南路、振兴路、盛莫路、方庄路、邱隘大道、文卫路、东港路、百丈东路延伸段、镇中路、引发路、青年路、邱宁路、邱隘菜场及学校周边等。
(三)重点地段。七条街面和进出通行路口和一个市场周边,即,镇区内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和邱隘菜市场周边。
四、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三差、三乱"现象。“三差”,即:卫生行为差、环境行为差、交通行为差;“三乱”,即:经营场所乱、交易行为乱、市场秩序乱。
(一)整治“三差”
1、整治卫生行为差包括:乱扔果皮、纸屑、废弃物,
乱倒污水、垃圾,乱贴乱画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牛皮鲜”。
2、整治环境行为差包括: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设点,乱设广告,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经营户门前不规范搭建物、“档阳伞”和乱设的广告牌。
3、整治交通行为差包括: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公交车辆不按时发车、不停靠站点,驾驶员酒后驾车,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不遵章守规等,重点是治理和解决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违章和不规范停车。
(二)整治“三乱”
1、整治经营场所乱包括:经营户证照不全、无证经营、违章经营等,重点是治理和取缔“无照经营”、扣罚无照(套牌)人力三轮车辆。2、整治交易行为乱包括:制售“三无”商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商品价格不实,计量称量不准,短斤少两,欺诈欺骗消费者等,重点是整治和处理假冒伪劣商品和人力三轮车辆票价乱问题。
3、整治市场秩序乱包括:店铺摊点布局乱和经营过程中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重点是治理和解决占道经营和乱设摊点。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李建东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政法副镇长陈德全、党委委员姚刚毅、城建副镇长陈锋、邱隘派出所所长崔磊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村镇建设办、公共安全监督所、邱隘派出所、邱隘工商所、盛垫交警中队、邱隘交管站、下应路政中队、邱隘卫生监督所、城管中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李明祥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盛垫交警中队队长冯亦斌、邱隘派出所副所长张海峰、巡逻中队队长范梅江、城管中队方志坚等同志组成。
整治活动实施时编设指挥组、保卫组、报道组和八个联合整治工作组:
(一)指挥组。由党委委员、政法副镇长陈德全任指挥长,城建副镇长陈锋、邱隘派出所所长崔磊任副指挥长,负责整个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调整整治力量,处置解决重大问题。
(二)保卫组。由派出所副所长张海峰任组长,巡逻中队队长范梅江任副组长,镇区各辖区民警、综治大队负责人等为组员组成,负责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和治案事件。
(三)报道组。由镇宣传部门建立,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专项行动的内容、目的、意义,报道整治成果,同时对问题突出的“三差”、“三乱”现象,特别是对重点人(户)要进行公开曝光亮相。
(四)八个联合整治工作组。即人民路、振兴路、盛莫路、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等七个路段联合整治工作组和一个巡查组。七个路段联合整治工作组,以城管队员、交警(协警)为主,镇公共安全监督所、邱隘工商所、邱隘卫生防疫站、邱隘交管站根据需要派员参加;邱隘派出所每组应派出2至3名巡防队员(镇区重要路段应由民警带队)参加,分路段按照整治内容进行专项整治。巡查组,由城管中队、盛垫交警中队、邱隘派出所派员组成,对重点整治地段外的治理范围进行巡查治理。
六、责任区分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机关各办、各成员单位、驻镇区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掌握相关情况,协同搞好这次专项行动。对涉及到本单位(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要亲临一线,加强指导,及时解决。
(一)综治办:负责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村镇建设办、城管中队:以村镇建设办牵头,负责加强对主要街区(道路)两侧各种违法违章建筑(包括其它构筑物)依法责令业主(单位)拆除,对跨门经营、占道经营、乱设摊点行为进行规范,对乱践踏毁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查处,对乱扔垃圾、乱涂乱画行为进行教育,并根据需要设置清卫设施及标牌标线,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宣传、镇团委、社会事务办、司法所:由宣传部门牵头组织,负责对环境卫生、交通、公共安全、城镇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窗等多种媒体和平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群众自觉维护街容镇貌观念。
(四)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过程中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协助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进行。
(五)工商所、卫生防疫站、公共安全监督所:以工商所为主,负责清查主要街区(道路)两侧经营户,依法取缔非法经营、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经营户,加强卫生防疫和公共安全监管。
(六)盛垫交警中队:负责整治主要街区(道路)的交通秩序,对违规停车的机动车辆、人力三轮车辆和套牌、无照的人力三轮车辆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有序停车、有证运行和道路畅通。
(七)交管站:负责协调配合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查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杜绝街道路口摩托车辆停车。
(八)方庄社区、镇南社区、镇北社区及驻镇区各村:以各类志愿者队伍和综治队伍为主,协助做好宣传、劝导和巡查维护工作。
其他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七、实施步骤
镇区“百日治乱”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12月25前):制定方案,落实准备。主要是明确整治任务、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任务和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编组人员,并结合实际,采取可行措施,精心安排,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做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准备、舆论准备和物资准备。镇宣传部门应协同有关责任部门,根据本次活动要求,结合“文明城镇”、“平安邱隘”创建,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标语。城管中队应核查、排摸整治重点,选定、设置禁止设摊标志牌和许可设摆位置标线。交警中队应事先排查、选定镇区街路许可停车位置并标线,在盛莫路转向的文卫路、镇中路、青年路进口和振兴路与东港路、镇中路、青年路交叉口标划黄色网状线,在万龄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及其附近区域标设禁止停车牌,并对镇区内已损坏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一次维护。各社区、驻镇区各村要协助下发、张贴《告全体经营户书》和镇区街道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2012年12月25日至31日):突出重点,实施整治。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事项和任务区分,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分组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为每日16时至20时,整治行动开始应以宣传、劝导为主,之后应按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或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整治;2013年1月1日后,由各组负责轮流巡查,对治后又复原的地段要延长联合实施整治行动时间,及至达到整治目的、效果为止。
第三阶段(2013年1月上旬至3月20日):总结经验,长效管理。各责任单位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总结,并根据分工和各自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集中整治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长效管理对策,明确镇、责任单位和经营户三方责任,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协调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同时,镇建立由综治办牵头协调,公安、城管、交警、交管、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执法巡查组,对镇区范围内停车、经营秩序实施长效管理。
八、几项规定
(一)自整治开始起,整治区域内各经营户及沿街道(路)单位,改建、装璜门面和搭建挡阳伞等需经镇村建设办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进行,未经审批一律予以拆除。
(二)凡有建筑垃圾堆放整治区域内未审报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清除。
(三)现有不规范的档阳伞、门前建筑物在整治期间一律予以拆除。
(四)对在禁止停车、设摊地段停车设摊的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不听劝告、情节严重的应予扣车、没收摊物。
九、工作要求
(一)人员到位。各责任单位应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和今后管理需要,落实专人负责,协调办理专项整治事务和长效管理责任。在联合整治期间,要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调整安排参加整治活动的人员,保证整治力量全员额到位。
(二)职责到位。要对照各自的责任区分,主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做好各项整治工作,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抓好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尤其是平时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答复、件件依法处置。
(三)效果到位。要按照方案目标,对整治内容事项务必依法处置到位,并一抓到底,同时落实责任区域、责任人员,长期实施,保证效果显著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