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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3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二届党代会三次会议和市十四届人代会三次会议精神,以解决农民建房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提高农民建房供地率和应拆未拆老屋拆除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建房需求,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重点解决盐北、后沙两村村民建房农转用报批手续。
2.帮助解决金星村村民建房的土地征用。
3.解决已农转用的0.1127公顷农民建房用地。
4.应拆未拆老屋拆除率达30%以上。
5.全面开展村庄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工作。
6、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实现农民建房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30日—4月5日)
1、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镇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同时下设办公室具体开展这项工作,确保此次行动取得明显成果。
2、制订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石塘镇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
3、召开动员会。要及时开展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动员各村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争分夺秒,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4、开展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对全镇转而未供农民建房用地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河道整治规划衔接情况、应拆未拆老屋情况进行全面复查核对。对清查出来的情况根据手续办理情况、工作难易程度、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突击落实阶段(4月6日—10月30日)
各村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的要求,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引入、上下联动”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做好规划调整、项目报批、政策制定、村庄整治、供地开工等相关工作。
1、搞好试点。6月份完成试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在盐北村开展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试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各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实行“绿色通道,现场办理”制度,确保解决农民建房问题,营造解决农民建房问题氛围,具体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通过试点先行,为面上工作的开展探索有效途径。
2、认真抓好各村农民建房用地的落实,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作用,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农民建房涉及的土地收回和调换工作,帮助各村把好农民建房政策审核关;积极办理农民建房相关审报手续,减少审查环节,确保农民建房工作有新的突破,对区块未落实到户的尽快予以落实。
3、开展“应拆未拆”村庄整治。到10月初,基本完成目标任务。明确村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实行农民建房与“应拆未拆”老屋整治相挂钩。各村要加大应拆未拆老屋的拆除力度,充分挖掘农村建设用地资源、保障农民建房用地的需求。要通过开展应拆未拆老屋普查,确定拆除对象,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应拆未拆”老屋进行分类处理。为加大“应拆未拆”老屋拆除力度,在10月底前务必完成任务。
4、抓好“三规”衔接工作。把“三规”衔接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来抓,贯穿行动的全过程。要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全面开展村庄规划、河道整治规划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工作,在农保调整及安排用地指标时,把农民建房作为重点的民生工程优先予以保障,从空间和资源上保障农民建房。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6日)
1、对照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检查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确保任务完成。
2、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3、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进行宣传、交流和推广。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镇里已建立农民建房工作领导组,由镇长林友法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莫朝晖、副镇长李成荣任副组长。各成员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互相配合,严格落实农民建房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城建办为本次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要做好用地报批、“应拆未拆”老屋统一实施拆除、“三规”合一的牵头工作,并搞好本次专项行动的协调;规划所要做好规划审查报批,配合做好“三规”合一及“应拆未拆”老屋拆除等工作;派出所要做好相关的维稳工作;镇纪委要做好本次活动的督查牵头工作,确保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2、创新方法、优化服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要努力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相关单位要开通农民建房工作“绿色通道”和报批直达车实行特事特办,并落实专人对项目前期工作、农转用、征用、供地进行全程跟踪办理。
3、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专项行动良好氛围。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营造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的良好工作氛围,及时推广宣传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在农民建房工作专项行动作出较大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4、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农民建房工作例会制度。镇里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建房工作中碰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建立督查制度。镇里将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视察。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不力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