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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沟两相酒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汤沟”商标自2013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汤沟酒业更是闻名省内外,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制售假冒侵权汤沟酒,不少小酿酒企业在企业名称使用和商标注册上“傍名牌”现象严重,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严重损害了“汤沟”驰名商标的声誉,给汤沟两相和酒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为保护汤沟品牌,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侵权的违法行为,支持汤沟两相和酒业做优做强,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假保汤沟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驰名商标“汤沟”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促产业升级、护企业发展、推动商标战略深入实施为中心,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提高汤沟两相和酒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打击侵犯“汤沟”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汤沟系列酒的违法行为为主线,紧密结合全省“打假冒、保名优、促发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通过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侵犯“汤沟”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汤沟系列酒的经济违法案件,为维护良好的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支持汤沟两相和酒业支柱产业发展壮大而努力。
二、工作重点
以保护中国驰名商标“汤沟”,强化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汤沟”系列酒,恶意利用汤沟地理名称侵权、“傍名牌”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重点对小酒厂、专卖店(品牌店、经销店)、商标印制企业、大中型超市、餐饮企业、企业的字号名称进行重点检查。严查汤沟酒的经营渠道。杜绝假冒、侵权产品流入市场。
三、组织保障
县局成立工商局打假保汤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局、大队、公平交易科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分局和经检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四、行动步骤和措施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10至15日)
各分局、大队要及时动员部署,大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征集线索,畅通发案渠道,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物质奖励,同时健全落实投诉举报的奖励机制和保护制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0月16日至2012年1月15日)
各分局、大队按照县局的要求,结合辖区特点开展专项行动。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对各分局和大队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16日至20日)
各单位要做好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总结验收工作,并于2012年1月20日前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将在2012年1月底前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专项行动情况汇总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局。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局决定在行动的组织实施阶段开展四次专项检查:
(一)开展商标印制企业专项检查。加强商标印制管理,规范商标印制企业的商标印制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印制、买卖汤沟两相和酒业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
(二)开展商店、超市专项检查。
检查经营主体所经销的白酒是否存在假冒、仿冒汤沟两相和酒业注册商标及包装、装潢。严厉查处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开展小酒厂专项检查。一是检查小酒厂的证照,依法取缔无照经营;二是检查产品标识,严厉查处伪造产地,假冒、仿冒汤沟两相和酒业注册商标及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
(四)开展对专卖店、品牌经营店的专项检查。加强对挂有汤沟两相酒业名称或商标的“专卖店”、“商”、“指定经销商”以及“专营柜台”检查。严厉查处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者授权过期仍然使用汤沟两相和酒业名称和商标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狠抓检查落实。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制度,每月23日前由各单位将本月工作情况上报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专项行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活动。新安分局要加强对超市、专卖店的检查;孟兴庄分局要加强对小酒厂的检查;各分局要加大销售渠道的检查。要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活动。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质监、商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宣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动员群众,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努力营造保护“汤沟”驰名商标专用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的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