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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两节市场执法行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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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两节市场执法行动方案

各分局、大队,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驻外办:

为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节日市场管理,净化市场消费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2月2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执法与民生”暨两节市场专项执法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只有”和“提升五力”总体要求,全面实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监管为民、服务为民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食品安全、傍牌侵权、消费欺诈等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工商部门监管执法的公信力。

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

1.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继续巩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成果,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力度,及时掌握消费者的诉求、利用一百天的时间,查处一批有一定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挖掘一批有一定深度的制假售假窝点,将“双打”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从根本上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查处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深入开展食品市场整治行动,加大对超市、食品集散地、集贸市场等区域的监管巡查力度,重点加强酒类、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品、肉制品、粮油及其制品、冷冻食品、进口食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与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密切相关食品的监管,突出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劣质食品、有毒食品(地沟油)、不洁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3.查处消费欺诈行为。查处利用虚假广告、格式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知悉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行为。重点打击关系民生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房地产、店堂促销等虚假广告以及格式合同(会员卡)中涉及经营者免责、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和排除消费者权利等霸王条款。

4.查处“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严肃查处恶意假冒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企业的商标、名称、标识等“傍名牌”形式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牟取不当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服装、箱包、装饰装潢材料、化妆美容用品、日用品等商品。

三、行动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2011年11月10至11月20日。各分局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相关行业和领域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窝点、消费欺诈、傍名牌违法行为信息,为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作好准备。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21日到2012年2月10日。各分局根据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结合调查摸底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集中执法人员,分行业、分领域对本地区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整治。

3.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2月11日至2月20日。各分局要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对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并于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局经检大队。市局将对这次专项执法行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分局要深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从政治高度、战略高度切实履行工商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人民的满意度作为百日执法行动的唯一标准,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为确保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市局将成立由高松副局长任组长,经检大队、监管科、法制科、监察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检大队,黄玉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督查和协调工作。各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分局、大队要借鉴专业化执法办案的经验和做法,整合执法资源,加强各方面沟通协调,对一些跨辖区案件,各分局要注意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加强与公安、质监、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一些跨部门的案件,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大从重从快查办大要案件的力度。对触犯刑律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及时总结,主动汇报。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分局每10天要向经检大队上报一次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随时向市局报告,并及时、主动地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案情,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与支持。

(五)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分局要加强与相关媒体的联系,及时宣传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的成效,对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报道,对查处中遇到困难和危害性较大的案件,可组织新闻单位进行跟踪报道,向广大人民群众揭露违法经营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严重性,提高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和执法公信力。

(六)依法行政,注重质量。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各分局要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自身执法行为,树立工商部门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注重查办案件质量,做到案件立结案流程及时、自由裁量合情合理合法、适用法律定性准确、处罚说理充分、证据全面有效、格式文书规范统一。

(七)认真督查,强化考核。在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分局的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适时将各分局专项执法情况进行通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局将于2012年3月份对各分局专项执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先进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