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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土地整顿行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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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土地整顿行动方案

加大土地整治工作推进力度,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12年战役式发展决定的要求,又是推动我镇镇域经济科学发展和促进新农村建设、改善村容镇貌、推动乡风文明的迫切需要。

我镇2011年经省国土厅批准的增减挂项目,涉及刘浅、枣林、李庄、金桥、庄墓、张圩6个村居,19个自然村庄。在市、县第二、七批次初验基础上,加快推进第五批次金桥村村庄复耕进度。同时对照县委下达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职责,经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就我镇2012年土地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完成2011年增减挂任务

1、3月30日前完善刘浅、李庄、张圩、庄王、枣林五村村庄工程任务,确保省国土厅验收通过。

2、加快金桥村村庄复耕进度,严格按照县委规定的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确保省国土厅验收通过。

3、金桥村增减挂项目完成时间计划

(1)、2012年2月15日前将启动王户、鲍大郢、沟东三组村庄复耕工程(并留取照片)。

(2)、2012年2月29前启动刘户、徐小庄两组村庄复耕工程(并留取照片)。

(3)、2012年3月15日前启动鲍小圩、前后马、薛庄三组村庄复耕工程(并留取照片)。同时做好王户、鲍大郢、沟东三组村庄复耕工程镇领导组初验工作。

(4)、2012年3月30日前做好刘户、徐小庄两组村庄复耕工程镇领导组初验工作。

(5)、2012年4月15日做好鲍小圩、前后马、薛庄三组村庄复耕工程镇领导组初验工作。

(6)、2012年4月22日前邀请县国土局等部门对金桥村王户等8个自然村庄复耕工程进行验收。

上述复垦村庄必须严格照规划设计和时间要求,做到安置有序,拆迁完整,整理达标,过程无误,验收过关。

二、2012年整体推进、占补平衡、高标准基本农田整体推进项目申报任务分解

1、根据我镇土地利用现状,2012年申报刘浅社居委整体推进项目,刘浅社居委位于合阜高速路两侧,村庄主要集中在高速路东侧,全村10个自然村庄,土地总面积6214.9亩,其中村庄面积574.42亩,水塘面积506.2亩,未利用土地面积444.1亩(田埂),农田整理估测净增耕地7﹪。其中8个自然村庄分别是梁桥组19.96亩、刘浅组53.22亩、大鲍圩167.75亩、袁小圩27.23亩、施户组66.14亩、姚大郢105.34亩、葛大圩44.62亩、蒋户组90.16亩。

2、依据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我镇2012年申报县级废糖以及未利用土地占补项目400.0亩,任务分解分别是庄王社居委80.0亩、李庄村50.0亩、刘浅村50.0亩、侯集村50.0亩、杨湾村40.0亩、枣林村40.0亩、徐岗村30.0亩、张圩村20.0亩、金桥村20.0亩、薛桥村20.0亩。

3、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我镇特殊的地形地貌2012年申报李庄村高标准化基本农田示范项目,项目区面积7787.6亩,其中耕地面积5606亩,水塘面积645亩,未利用土地面积617.8亩(田埂),农田整理估测净增耕地15﹪。

三、2012年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完成时间

1、整体推进项目: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的土地利用现状、村庄现状、房屋结构、面积情况、居住户数、人口数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3月2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组入户调查、到村、到组不定时召开会议,征求村两委和群众意见、拟新建村庄选址、建设房型、户均面积、货币安置等情况;4月30日前落实规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国土局审查后入库;5月30日前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测绘勘测定界,经审查核对无异议后,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预算方案上报县国土局;6月30日前完成建新区规划设计方案两上两下征求意见。

2、高标准化基本农田项目: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的土地利用现状、村庄现状、水利设施利用状况、当家糖面积、实际可耕地面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3月2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组入户调查、到村、到组召开会议,征求村两委和群众意见、4月20日前落实规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国土局审查后入库;5月20日前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测绘勘测定界,经审查核对无异议后,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预算方案,上报县国土局;6月20日前完成高标准化基本农田规划设计方案两上两下征求意见。

3、占补平衡项目:2012年3月3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村的土地利用现状、水利设施利用状况、当家糖面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4月20日前完成对拟申报废塘进行调查、到村、到组召开会议,征求村两委和群众意见;5月20日前落实规划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国土局审查后入库;6月20日前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测绘勘测定界,经审查核对无异议后,编制项目区规划设计、预算方案上报县国土局;9月20日前完成废糖工程施工任务,申报县国土局验收。

四、工程施工方法

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每个项目工程均交给复耕所在村的村民理事会或者招投标企业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的工作协调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所产生的隐蔽工程由镇隐蔽工程领导组负责丈量登记,并当场签字确认。

五、组织领导

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庄墓镇土地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国土所,邓卫伍兼任办公室主任,国土、规划两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服务。

六、奖惩规定

1、2011年增减挂项目:在顺利完成增减挂项目且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情况下,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相关政策规定,经镇土地整治领导组研究同意,镇工作领导组负责复垦区的拆旧面积、建新面积、复垦面积、复垦质量、验收情况、群众矛盾化解等6种标准核发工作经费和奖励资金。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无群众上访且通过上级相关部门验收。镇工作领导组、国土、规划所每人奖励3000.0元,如果能够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所有工作任务,每人追加奖励1500.0元;同时奖励给按时完成拆迁任务、建新任务、复垦任务、且通过上级相关部门验收无群众上访事件的村每名村干部3000.0元;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村每亩600元工作经费(打入村帐)用于村公共、公益设施建设;

2、整村推进项目申报:依据县入库确认村庄净增耕地面积,每亩奖励村工作经费300.0元;镇国土、规划所每人奖励工作经费1000.0元;

3、占补平衡申报项目:依据省厅验收确认面积,每亩奖励镇国土、规划所工作人员每人每亩100.0元,奖励项目所在村居每亩300.0元;

4、高标准化基本农田申报项目:依据县确认项目入库情况,结合规划设计中净增耕地面积,每亩奖励村工作经费100.0元。

以上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镇下达的工作任务、工程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本年度项目所在村不得评先评优,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镇领导组成员和办公室人员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