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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私自买卖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通知》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红线、保增长”工程为核心,以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严格执行土地矿产法律法规,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全面规范全县土地矿产市场秩序,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坚决打击严重扰乱国土资源管理市场秩序的非法征地、非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开采和非法勘查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及时化解因违法行为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彻底整治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使依法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逐步科学化、规范化。
二、清理整顿工作范围和内容
结合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2009年1月1日以来全县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清查。包括依法批准用地、非法批准供地、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包括未批先用、边报边用、未报即用等)等方面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土地征收情况,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
(一)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重点核查城乡结合部、国省道沿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保护情况,看是否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调整规划布局,进行乱批乱建行为。
(二)检查土地利用管理情况。针对2009年1月1日以来所有用地逐批次逐宗地核查、核对出让合同和供地方案,看是否存在规避招拍挂、低价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等违规行为。
(三)检查村民建房用地及村民集中安置用地管理情况。看是否存在以村民建房及村民集中安置名义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行为,是否存在未批先用、边报边用、未报即用、报少用多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检查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情况。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国省道沿线是否存在以土地流转为名进行“圈地”,是否违反土地流转“三个不得”规定,擅自改变农用地性质进行非农建设,或者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行为,是否存在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五)检查土地征收情况。看是否存在非法征地,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基层政府和企业、单位的私自征地行为,检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害被征收拆迁对象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的隐患情况。
(六)检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看是否存在无证开采、无证勘查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越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或者开采、勘查矿产资源而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转让、倒卖矿产资源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自2011年7月至11月底,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底前)
各镇人民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组织制定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学习宣传政策法规和安排部署清理整顿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全面摸清本辖区内各类非法用地、非法采矿的基本情况,重点对本本辖区内工矿企业、水利、城镇建设、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拆迁安置等建设用地逐一调查登记。为了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如实填写有关表册,坚决杜绝瞒报漏报,弄虚作假,做到情况明、底子清。
(三)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对调查情况进行集中梳理,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召开专门会议,逐一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夯实工作责任,按照其性质和情节,依法进行自查自纠和限期整改。对于情况清晰、问题简单的违法行为,尽快立案查处,限期整改。对情况较为复杂、问题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将有关情况调查清楚,形成专题报告及时上报县政府并立案查处。
(四)依法查处阶段(10月1日至年11月16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该清理的坚决清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纠正的要及时纠正,该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查处,该曝光的要公开曝光。国土部门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属于主动自查整改的,视情况依法从轻处理。对于顶风违法,且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要依法立案从严从重查处。特别是部分单位和个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执法犯法,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总结成果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对清理整顿工作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并探索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领导机构。成立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监察、国土、城建、水利、林业、公安、环保、旅游、安监、农业、农发办、杨柳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工业园区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各镇镇长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国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局副局长、国土局副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对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形成合力。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严肃履行职责,协调各方面力量,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用舆论引导专项行动工作深入进行;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公开处理,公开曝光,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打击违法违规现象的良好氛围,在全县上下树立科学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理念。
3、严明法纪。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打击严厉,对查办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多部门集中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确保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率。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做到查处到位,整顿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确保实效。开展专项行动旨在扭转国土资源管理混乱的局面,同时要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所办案件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办人情案。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敷衍赛责,造成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干部,将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