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河道环保整改行动方案范文

河道环保整改行动方案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河道环保整改行动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河道环保整改行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有效改善农村河道(水库)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为目标,全面综合整治农村河道(水库)水环境,落实河道(水库)长效管理措施,重现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自然风光,营造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为我县跨越发展、争先进位,全面建设和谐美好新画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整治范围

县内各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及安全保护范围为本次河道环境整治范围。河道(水库)管理范围为: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行洪区(包括可耕地)、堤防、护堤地及堤防外治河新增滩地;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区域。河道堤防安全保护范围为:渭河临河20米、背河100米;涝河、甘河临河20米、背河50米;太平河临河20米、背河100米;沣河临河20米、背河50米;潭峪河、皂峪河、曲峪河、栗峪河临河均为10米、背河均为50米;其他河道背河均为30米。水库整治范围为水库权属管理范围。

三、目标任务

以县内河道(水库)的清障、清淤和垃圾清理为重点,拆除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清除河道(水库)两岸建筑渣土、生活垃圾、杂草;清理河道(水库)沟渠两侧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农作物秸秆等杂物,确保河道(水库)两岸美观整洁;加大河道清污力度,有效控制河道淤积,改造完善水利设施;加强河道环境卫生监测,严查企业生产生活污水、建筑泥浆、生活垃圾直排或倾倒入河事件;建立河道(水库)日常环境卫生管护机制,将河道(水库)环境保洁、管护责任落实到单位、乡镇,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河道(水库)环境。

四、责任分工

县管河道(水库)由各河库管理单位负责环境卫生一次性集中整治,交由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负责维护和保洁;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管河道(水库)由各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负责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维护保洁工作。县水务局负责督促协调全县农村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技术指导、河道(水库)综合治理、水政监察执法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月18日-1月24日)。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县水务部门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通过入户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在沿河村组和单位广泛开展河道整治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5日-3月31日)。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县水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春节前开展河道(水库)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维护保洁工作,对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的县管河道,由县水务局、四城联创办验收合格后,交由相关乡镇负责做好维护和保洁工作,实现河道(水库)沿岸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水面漂浮物,使河道(水库)环境实现岸洁、水清、有绿。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4月30日)。县水务部门协同县四城联创办成立考核机构,于4月1日至15日分组对全县农村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12月31日)。各责任单位和相关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要积极建立健全河道(水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河道(水库)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使河道(水库)环境卫生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和县水务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责任,推动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和维护保洁工作全面展开。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和县水务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和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性,逐步形成各家各户齐动手、人人参与抓整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县水务部门要加强对村组和河道管理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及维护保洁工作的督查力度,全力推进河道(水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镇不漏村、村不漏河(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