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扬尘环保整顿行动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世园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市迎世园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人文、美丽画乡”为目标,以保障世园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为契机,严格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通过开展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理顺扬尘污染管理机制,有效提升扬尘污染管理手段,使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以优良的环境空气质量迎接世园会的召开。
二、整治目标
(一)各类建筑工地现场必须有围墙或围挡,对围挡定期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工地裸露渣土必须覆盖,工地内施工道路和出入口必须硬化并保持整洁,各类拆除工程必须湿法作业,驶出工地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离开。
(二)所有贮存或堆放煤炭、煤矸石、煤灰、砂石、灰土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场所,均采取入库存放、覆盖、喷淋等有效防尘措施。贮煤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出入口硬化到位并设置冲洗设施,对驶出车辆必须冲净车轮车身。
(三)对闲置土地和裸露地面(道路)进行硬化或绿化,无裸露黄土。对无人管理的堆土(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四)渣土清运车辆沿途抛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明显提高,绿化带内土层高度低于石沿高度10厘米以上。
(五)杜绝焚烧树叶、杂草、建材和垃圾等现象。
三、整治范围
县城区、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及沣京工业园、滨河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草堂寺景区。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重心下移的管理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的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并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环保局
1.负责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全县各类施工工地、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覆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二)县市容园林局
1.负责对整治范围内各类施工工地的围挡、出入口硬化和冲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对未采取湿法作业拆除建筑物的施工工地以及渣土清运车辆超限装载、沿途抛洒等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3.负责对建筑渣土清运作业进行规范,并对整治范围内的各类出土(清运建筑垃圾)工地安装自动冲洗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全县园林绿化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指导和监督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做好道路保洁及绿化带“提挡降土”工作,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6.负责保洁人员教育,杜绝保洁人员焚烧垃圾、落叶。
(三)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1.负责对全县建筑施工工地、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确保防尘措施落实到位。
2.负责对所属的市政、拆迁和管网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确保防尘措施落实到位。
(四)县经贸局
负责对全县煤炭交易市场的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和杜绝焚烧废旧物资进行监督管理,并确保污染防治效果。
(五)县公安局
1.负责对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车辆违反相关交通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2.负责配合市容园林部门对建筑垃圾和渣土清运车辆进行整治。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督促公路养护人员按要求收集垃圾,不得焚烧树叶。
(七)沣京工业园、滨河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草堂寺景区
负责对区域内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及渣土拉运进行监督管理,施工道路必须硬化,定期洒水。
(八)县监察局
负责对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3月31日至4月5日)。
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结合集中整治内容,对整治范围内施工工地、煤炭交易市场(含煤炭储存场)、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白灰场等扬尘污染源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将责任和任务明确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并确定完成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4月6日至4月20日)。
各单位按照本级职责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县政府将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集中整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4月21日至4月28日)。
县政府将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各单位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要向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并由县监察局逐级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成效将直接关乎本届世园会举办的质量。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扬尘污染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结合本辖区实际全盘谋划、统筹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注重协调,条块结合。整治扬尘污染涉及到各乡镇和诸多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要严格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氛围,始终对扬尘污染保持高压态势。
(三)信息畅通,监督到位。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五上午12:00时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集中整治期间,县环保局和县监察局要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查,对行动缓慢、弄虚作假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必要时由监察局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