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湖区环境治理行动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切实保护洞庭湖水环境和渔业资源,确保“洞庭风雷”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严格执法、整体联动、强力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环洞庭湖区排污企业污水处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规范洞庭湖及相关水域的畜禽养殖行为,保护洞庭湖水环境和渔业资源。
二、工作重点
(一)洞庭湖沿岸及重点水域的有关企业及畜禽养殖业
对洞庭湖沿岸及王家河、东风湖等重点水域的企业进行排查,排点为: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精细化工等化工企业及其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相关企业。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或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项目的,一律停止建设;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正式生产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洞庭湖及内湖沿岸的畜禽养殖要加强监管,尤其是郭镇乡、洞庭街道办事处和洛王街道办事处要紧抓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对水体污染威胁较重的规模以上畜禽养殖户,通过专项行动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关停一批,对畜禽养殖业的散户必须坚决取缔。同时,洞庭湖沿岸及王家河、东风湖等重点水域的相关乡、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及保洁工作。
(二)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在2011年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对已确定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同时,要集中开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废物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对无法获得《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一律报区人民政府关停。
(三)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
继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进水浓度高、排放超标的污水处理厂,切实提升运营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对南津港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监测,全面分析、掌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尤其是新增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情况。
(四)禁烟、禁噪工作
随着各项基础建设步伐加快,我区的基建工地噪音扰民、烟囱冒黑烟现象有所抬头,各乡、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各自辖区,确定重点,常抓不懈,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将禁烟、禁噪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17日-4月23日)
环洞庭湖各乡、街道办事处及区直相关部门进行动员部署,统一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2年4月23日-4月25日)
环洞庭湖各乡、街道办事处对各重点行业和重污染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提交整治名单至区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26日-5月31日)
确定整治名单后,各有关乡、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对未自行关闭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
(四)巩固验收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20日)
各相关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效果,同时认真做好总结,力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区洞庭湖水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秧励任组长,李青松、孟森秋、许定贤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区环保分局、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区工商分局、区水利农机局、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交通局、区政府督查室、区信访局、区新闻中心、城区供电局及各乡、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环保分局),由易松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分工,全面排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区政府法制办指导下向被整治企业下达相关法律文书。
(三)加强督查,强化问责。区政府督查室将对本次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区监察局必要时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