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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妇联换届行动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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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妇联换届行动方案

自2005年3月我镇召开第四次妇代会以来,至今已满五年。为总结过去,规划未来,进一步推动我镇妇女工作向前发展,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镇妇女工作实际,镇妇联将召开镇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省妇女十大会议精神,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通过换届选举,加强全镇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增强活力,使之成为政治坚定、开拓进取、服务妇女、发展创业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全镇“四区”建设提供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审议并通过镇妇联上届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镇妇联新一届执行委员会;

3、选举产生市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

4、表彰全镇妇女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妇女工作者、“文明家庭”及“平安家庭”示范户。

三、代表的名额和比例

镇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48名,(正式代表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1),代表由全镇各行业的妇女代表和专兼职妇女工作者代表构成,其中基层妇代会以上妇女工作者占50%以内,各行各业妇女代表占50%以上。代表的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党代表占1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占80%以上。对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者及妇联系统已退休的干部,一般不选为正式代表。代表中,先进集体代表、先进模范人物、巾帼科技致富及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知识分子、科技项目领头人、“两新”组织领域中的优秀妇女都要有一定数量的比例。

四、代表的条件及产生的办法

代表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热爱妇女儿童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受广大妇女信任和拥护,能代表妇女意识,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显著。

代表产生办法:代表的产生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广大妇女的民主权利。各村、镇直企事业单位要在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提出初步方案,然后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候选人,报镇妇联同意,经当地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各村、各单位代表推选确定后,要填写《代表名册及基本情况统计表》(附2、附3),并于8月3日底前报镇妇联。

五、镇妇联第五届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

镇妇联第五届执行委员会拟定7名执委组成,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

执委条件:除具备代表资格外,应具备较高的理论,文化素养,较强的议事能力、决策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热爱妇女儿童事业,密切联系妇女群众,主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其文化程度一般应在高中以上,年龄不得超过50岁。产生办法:各村、镇直各单位、规模企业和“两新”组织推荐执委候选人由镇妇联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多于应选名额10%的候选人,然后报镇党委审定,再提交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六、关于各村、社区召开妇代会的问题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各村、社区要在2012年8月5日前召开妇代会。主要工作是按照各村职数建议数,推选产生新一届村级妇代会,同时选举产生出席镇妇女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

各村、社区妇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为30-40人。

各村、社区妇代会组成人员一般为5-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视各单位需要而定。由妇女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镇直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推选妇女小组成员和妇女联络员。村、社区妇代会选举产生后须报同级党组织和镇妇联批准。镇妇联批复后,由镇党委行文公布。

各村、社区要以召开妇代会为契机,切实抓好妇联组织建设,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把素质好、文化高、年龄轻、有专长的优秀女性充实、调整到村、社区妇女工作班子中来,要把最基层妇女组织建成一个团结务实、积极进取、战斗力强的好班子。

七、加强妇代会筹备工作的领导

召开镇、村(社区)妇代会是我镇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镇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组长,妇联副主席、党政办为成员。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大会的筹备、组织、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