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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区科学素质行动,大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2011-2015年)》的精神,明确2011—2015年我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五年来,全区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工作大局,大联合大协作,务实进取,扎实工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一五”期间,我区未成年人、渔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稳步推进,科技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广泛开展,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资源逐步丰富,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进一步增强,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大联合大协作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区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公众整体科学素质水平还不够高。科学基础教育与大众传媒科技传播需要进一步加强,科普资源整合力度还不够,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十二五”期间,必须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长期平稳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进一步加大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围绕区委提出的以加快转型升级为工作主线,围绕凝心聚力建新区、创新实干促跨越总体要求,加快建设更高层次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更具品位的海滨宜居城市、更富魅力的海洋文化强区、更加完善的海岛社会管理体系,为实现更高水平的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科普资源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大力推进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进一步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建设群岛新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贡献。
工作目标:
到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在“十一五”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科学普及工作深入开展,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广为传播,全区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升,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公众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力争处在全市前列。
——全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继续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加强对低碳经济、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努力形成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创新文化氛围,促进公众的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创新型人才大量涌现。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继续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促进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公众接受科学知识的机会与途径不断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社会参与,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科普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完善,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初步建立。
——公民科学素质不断提升。公众了解科学技术知识,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的渠道不断拓宽,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处理实际问题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显著提高,未成年人、渔(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持续提升,五大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在“十二五”时期实施以下五大行动、六项工程,并建立一套机制: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针对全区各个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学校(幼儿园)科学课程教育为基础,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丰富课外校外活动内容为手段,充分发挥学校(幼儿园)、家庭和社会三者的综合教育作用,激发未成年人学习科学知识的兴趣,使他们从小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促进他们科学素质的全面提高。
1.将科学启蒙教育融入学前教育日常教学活动。结合幼儿特点,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通过图片认知、互动游戏等方式激发幼儿的好奇心,提高幼儿的观察力、想像力。
2.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严格落实科学课程标准,完善考核评价制度,鼓励学校开发以科学教育为内容的校本课程;进一步推广“做中学”的经验和成果,扩大科学教育方法的创新与实践,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动手实践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鼓励普通高中开设丰富多彩的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大力推进通用技术课程的普遍开设,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提高科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改革职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开展立足于工作和生活的职业指导教育。
3.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素质教育基地和科技工作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与科学家面对面、科技专家进校园、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不断提高科技竞赛活动质量,办好区中小学科技运动会、“三模”比赛等竞赛活动;积极鼓励企业、协会和民间开展普及性科技活动,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提高新居民子女的科学素质。
4.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科普学校、绿色学校、和谐学校、健康促进学校等活动,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学校科技节、读书节、科技周等常规教育活动,设立科普教育长廊、板报,营造师生自由讨论的文化氛围。
5.探索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总结推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经验,分步骤扩大试点范围;开展海洋科考活动、科技流动站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工作,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普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素质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
6.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家长育儿观念、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鼓励家长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探究、科学学习提供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广泛接触自然、社会,培养未成年人亲近自然的情感。
7.巩固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渔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渔农村未成年人尤其是新居民子女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自我发展的能力。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团区委
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气象局、区妇联、区科协
(二)渔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围绕全区统筹城乡发展和新渔农村建设的整体部署,结合渔农村产业发展需要和渔农民自身需求,努力探索适合渔农民的科技教育、传播和普及模式,进一步提升渔农民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和增收致富能力,促进渔农民科学素质的提高。
1.贯彻落实《渔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建立适应建设新渔农村和培养新型渔农民的要求,符合我区“三农”实际、具有时代特点的提高渔农民科学素质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以依托科技学院、区职成教中心和社区学院建立的培训机构为龙头,全区各部门教育培训机构为支撑,实训基地和乡镇(街道)成校为基础的渔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作用,开展渔农业科技培训,提高渔农民的创业创新能力。
2.全面实施“渔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搭建渔农民教育培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整合、开发提高渔农民科学素质的公共服务资源并实现共享利用。建立渔农民实用人才库,至2015年计划纳库人才5000人。深入开展“双证制”教育培训,“十二五”期间,招收农函大学员4万名,短期培训渔农民6万人次以上,培育各级科技示范户600个以上。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对渔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开展渔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劳动预备制培训、渔农民创业培训等,提高自主创业能力。鼓励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渔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3.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科普节、全国科普日等活动,继续实施渔农林牧首席渔农技专家、科技特派员、渔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科普员制度。以“两创四敢,百名渔农技专家进园区”、“渔农技人员服务进乡村”、“放心渔农资下乡”等为载体,每年开展3次以上渔农技专家科技下乡活动。做好科技入户、渔农技110、渔农民信箱、科技之光、博士生科技服务、“三渔农”网络书屋、环保科普行动等,探索为基层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
4.继续实施科普惠渔农兴村计划。加强渔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建设,发挥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渔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工作队等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科普示范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创建,促进科技发展,提升科普能力。
5.健全渔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渔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推进广播电视对渔农节目服务工程,推进电影下乡等,丰富渔农村科普内容。依托渔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渔农民专业合作、企业等发展基层科普组织,加强对培训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鼓励渔农民在职学历教育,开展渔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牵头部门:区渔农办、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科协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三)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加大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企业培训教育、企业职工文化和科普设施等平台建设,提升城镇劳动者和谐发展新理念,努力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1.深入开展企业“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抓好企业科普橱窗、职工书屋、文化共享服务点等平台建设。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技术(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
2.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社会化职业培训网络。广泛开展技能比武和培训。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青工技能大赛等,提高青年职工科学素质。大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加大企业职工文化“五个一”工程实施力度,全面提升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深入实施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
3.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建立企业发展的人才激励导向,全面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带徒制度,力争通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急需的知识技能型人才。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交流合作、服务咨询和保障维权的平台。加强培训鉴定网络建设。
4.进一步探索以培训学分制为核心的培训管理和服务。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安监局
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气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围绕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能力,为提升全社会的科学素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认真抓好干部教育年度计划和实施意见的落实。依托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重点培训党政领导、地方和部门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科技管理人员。把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干部的培训课程,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养。要将科学发展、创新型国家建设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国科技发展规划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指导干部所在单位在开展自主培训时,注重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教育培训;组织科研力量开展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专题研究,为开展良好的教育培训提供科学方法。
3.组织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带头了解科学、宣传科学、运用科学,不断增强其抵制伪科学的能力,切实为公众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科学的榜样,发挥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群体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行动中的表率作用。
4.加强公务员培训,建立公务员多岗位培养锻炼和交流机制。在做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等四类常规培训的基础上,加大培训教育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推进以培训学分制为核心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完善培训登记制度,健全公务员培训的长效机制。
5.举办高层次科技报告、论坛等,普及现代科技知识。邀请省内外科技专家进行科学知识、方法、精神、理论的宣传教育。举办高层次专题科技培训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科技教育培训。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五)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发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1.健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工作体系。加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协调与服务,根据社区的实际状况与需求,明确责任主体,配备专(兼)人员,建立必要的工作队伍,将科学素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经费预算,切实把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依托科技周、科普日等宣传平台,开展科教进社区、全民健康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在进城务工人员聚居地、新居民子弟学校等,开展针对性强、互动度高的特色科普宣传。
3.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科普设施,拓展和发挥其服务功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的宣传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社区科普小组等基层组织,完善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50%的街道、社区达到省级基层科普示范单位的标准,80%的街道、社区达到市级基层科普示范单位的标准。
4.构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社区内外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依托相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牵头单位:区科协、区妇联
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安监局、区气象局
(六)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加强科技教师队伍、教材和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和创新教育培训方法,提高质量,激发公众接受科学教育与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明显增强。
1.加强科技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实施科技教师轮训计划,5年内全区中小学科技教师接受科学教育专业培训的比例达到100%,积极发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参与到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中来,壮大科技辅导员队伍。在职教师培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和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和师训部门协作,实施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全员专业发展培训,组织幼儿园教师科学知识培训,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2.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互动性;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各种科学素质教育与培训的教材建设,根据渔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编写教材,满足不同人群对科学教育与培训的需求。
3.加强教学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硬件支持;加强中小学特别是渔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开发现代远程教育资源,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教育。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界和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师培训,强化各级党校、行政学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支持科普场馆、市民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活动,努力打造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科学教育培训基地。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
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加强科普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丰富科普资源种类和总量;加强科普资源的有效整合,建立全区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科普资源社会效益,把全区的科技、人才优势转化为科普优势,大幅提升科普能力,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科普需求,提升全区科学素质基础建设整体水平。
1.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鼓励、扶持优秀科普剧、科普动漫、科普漫画作品创作,重视报刊、电视、网络和手机等媒体科普资源开发,提升民生、生态、应急科普资源产品的质量,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建设。
2.加强科普资源有效整合。探索和建立科普资源共享平台,逐步将各区域、各部门自用的科普资源整合起来,有效利用,形成合力;推进数字化科普教育平台建设,发挥网络优势,通过科普信息、资源导航、资源搜索、资源展示等功能,实现全社会科普资源共享;加强科普人才资源库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壮大科普人才队伍,为科普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3.建立科普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开放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的实验室,充实和利用好图书馆、文化馆、各种活动中心等场所以及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科普资源要素;整合各类科普资源,以巡展、交换、重点支持等方式,提供优质的科普展品、展览。
4.加强科普展览、教育、活动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服务机构之间交流。开展简便易行、具有特色的科普展览和科普活动,增加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和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的科普内容。
牵头单位:区科协、区科技局
参加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民宗局、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
(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进一步提升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质量和效果,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宣传力度,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科技传播新格局。
1.提升媒体科技传播质量和效果。坚持媒体科技传播的严谨性和严肃性,弘扬科学精神,揭露伪科学;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等主流媒体要发挥科技传播主渠道作用,增加科技节目的时间和内容,为公众提供更多的科技知识和信息;加强科技传播的针对性,关注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贴近生活,贴近基层,服务大众,提高实效。
2.发挥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加强互联网新技术在科技传播服务中的应用和网络科普资源的开发和培育;发挥网络电视、楼宇电视、手机等移动媒体的科学传播功能,大力开发适合移动媒体传播的科普资源。
3.提高大众传媒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有计划的开展大众传媒从业者科学素质培训,增强其在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中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探索举办科学家与媒体面对面交流互动,不断提升其服务大众的能力和水平。
4.建立大众传媒应急科学传播体系。发挥电视广播受众广泛的优势,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突发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针对受众的不同心理和层次需求提供多样化的科学抗灾信息服务;发挥移动媒体方便快捷优势,强化抗灾应急期间移动媒体的科技传播能力,形成规模辐射效应。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九)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大力加强各级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社会设施资源的科普功能,优化科普基础设施布局,形成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1.落实《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年)》,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监测评估。
2.重点加强区科普活动中心建设。发展主题、专题及其他具有特色的小型科技馆;因地制宜推进社区科普馆建设。
3.鼓励建设和发展一批专业或产业科技类场馆。充分利用企业闲置、淘汰的生产设施或已有的产品、技术展示场所,建设富有特色的科技博物馆、科普展示馆等。支持企业结合产品推介、技术成果展示等开展公益性科普宣传。
4.建设和发展各级各类科普基地。到2015年底,使各级科普教育基地总数大幅提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科技展示馆、产品展示馆等,并引导向社会开放。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培训基地、文化艺术中心、展览馆、渔农家书屋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引导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等开展相关主题科普宣传,扩大科普覆盖面。
5.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具有科技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县(区)级科普活动场所,利用现有综合文化站、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开展群众性科普宣传。
牵头单位:区科协、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参加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十)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建立由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等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科普人才队伍。
1.加强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和健全科普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多形式培训和进修活动,积极开展科普理论和政策方面的交流研讨,提高科普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
2.巩固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依托各级学会的人才优势,鼓励和支持专家、科技人员积极投入科普创作和科普产品的研发设计;发挥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技社团的作用,在实践中培养一批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人才。
3.调整充实科普讲师团队伍。鼓励在教学、科研、生产领域颇有建树,热心科普事业的专家学者加入到科普讲师队伍中来,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基层提供各种科普服务,打响科普讲师团品牌。
4.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动各界人士参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积极性,不断扩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引导大专院校学生走向社会,积极参与科普公益事业,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加强管理,切实将科普志愿服务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科协、区人力社保局
参加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十一)心理素质与心理健康工程
实施公务员、老年群体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公众对生活的幸福感。
1.建立公务员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技术包,包括工作体系、评估工具、心理行为训练技术、心理健康服务流程及标准课件等。建立公务员心理健康促进的操作平台与长效工作机制。
2.积极推动老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促进的知识培训。
3.加强应急心理危机干预,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建立政府主导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制度,实现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制度化。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区科协
参加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文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十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1.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机制,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任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
2.强化科普事业的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落实完善捐赠公益性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
3.完善科普宣传各方参与机制。社会各界应当自觉履行《科普法》、《科学素质纲要》规定的社会职责,结合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4.建立科学素质行动监测和考核体系,开展科学素质调查,完善科普统计。大力宣传和表彰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局、区安监局、区文广局、区气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全区《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每年召开全区科学素质行动工作会议,总结和部署年度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计划,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区科协要发挥实施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的作用,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牵头单位协调会议,牵头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开展培训交流,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组织成员单位举办或联合举办区级重点活动,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指导乡镇(街道)《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开展工作。
2.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定政策措施,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
3.完善联合协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各级《科学素质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履行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职能,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十二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联络员,负责落实科学素质建设任务;要结合工作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创造性开展工作,合力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二)保障条件
1.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实施科学素质行动、科普宣传的政策法规,完善促进科普事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科协工作领导的意见》、《关于动员和组织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为“两创一促”作出新贡献的意见》及《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不断提升科学素质建设的水平。要结合纪念《科普法》颁布10周年活动,开展实施情况检查督促。
2.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际和财力情况,年初要制定科学素质建设经费投入计划,每年用于组织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的重点活动、培训交流、表彰奖励、检查督促的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区有关科普经费的规定,科普经费投入幅度必须与科技投入相一致,高于同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各成员单位要求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要求,落实所需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鼓励企业、个人对科普事业的捐赠,捐助单位或个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三)进度安排
1.启动实施。2012年,制定全区“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根据我区实际,每年组织年度实施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单位。做好“十二五”《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
2.深入实施。2012—2014年,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组织专题调研,举办理论研讨,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3.总结评估。每年要进行年度总结,年中要开展计划实施情况检查,督促计划实施进展,及时解决发现问题。2015年,要开展全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推进组织实施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