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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2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2012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作业人员及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翔安区2012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完整率达100%。
(二)放射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三)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率达100%。
(四)区管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达标率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监督检查工作。
全面检查辖区内各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二)摸底调查工作。
为更全面了解全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的基本情况,对各放射诊疗单位的专业人员、设备及相应质量控制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年度诊疗患者数量情况进行更详尽的摸底。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从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各放射诊疗单位根据《放射诊疗单位调查表》(附表2)的内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重点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二)第二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从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翔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监督科室对辖区内放射诊疗单位放射防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核实。各监督科室按要求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
(三)第三阶段为数据汇总阶段:从2012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20日,对监管单位的监督信息按要求进行汇总,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汇总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四、工作要求
(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根据翔安区2012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计划,结合辖区内放射卫生工作现状,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各放射诊疗单位要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具有放射诊疗设备的每家医疗机构及每台诊疗设备的信息填写真实、完整,并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新、完善。
(三)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按要求。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上的“全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完成对区级数据的统计汇总,撰写总结报告,并将汇总表书面材料及总结在2012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