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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环保面容整顿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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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环保面容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美化县城容貌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塑造整洁、优美、现代、文明的元氏县城新形象,打造幸福元氏,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县持续开展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要求,以“干净、整齐”为目标,以县城管理标准化、精细化为手段,以打造“洁、美、亮、绿、序”的县城环境为主题,立足于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媒体曝光,采取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的方法,大力开展县城环境容貌专项整治,攻克一批影响县城环境的难点,全力打造干净、有序的县城整体容貌,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县城环境容貌的满意度。

工作目标

到2012年底,县城环境容貌整治效果明显,基本达到县城主城区环境清洁、秩序整齐的目标。自2013年开始,在确保上一年度整治效果明显提升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加以重点解决。到2015年底,县城环境容貌发生彻底改变,基本杜绝县城“脏乱”,达到县城环境干净清洁、整齐和谐的目标,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县城综合管理标准化、精细化。

整治范围和重点

在县城主城区内全面整治环境容貌“脏乱”现象,并根据“脏乱”的特点,突出重点整治部位。

(一)治“脏”:重点对县城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沿街门店、地下桥、垃圾转运站周边等部位,整治垃圾污渍、污水四溢、裸土见天、白色污染等现象造成的县城环境“脏”。

(二)治“乱”:重点对县城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城中村、建筑工地、住宅小区、集贸市场、企事业单位等部位,整治广告乱设、摊点乱摆、沿街乱贴、工地乱象、车辆乱停、乱搭乱建等现象造成的县城秩序“乱”。

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治“脏”

1、强化环卫管理。加强县城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及时维护市政设施,强化垃圾清运工作,及时清运垃圾;在主城区实施全面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提高清扫质量,延长保洁时间,由原来的一扫8小时保洁提高到一扫16小时保洁。以县城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为治理重点,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做到垃圾按时定点倾倒,定时彻底清运;交通主干道和重点部位实现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无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无排水不畅、泥水外流等现象。

责任单位:住建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交通运输局负责北环路、西环路、107国道、高速引线;槐阳镇负责所辖城中村三关四街和城区各居民小区。

2、落实门前三包。督促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确保门前卫生整洁,不准将生产、生活垃圾扫到门外便道或室外道路乱泼污水、污物。强化门前三包管理,达到责任区内卫生干净整洁、绿化养护完好、县容秩序良好。建立沿街门店垃圾收集制度,每个门店配备专用垃圾收集容器,住建部门提供定时、定点垃圾收集清运服务。

责任单位:工商局、爱卫办、城管大队。

3、消除裸土部位。对城区主要街道的路面和便道受损严重的进行挖补整修,保持路面平整,道路畅通;做好公园、广场、绿地管护,做到设施完好,容貌靓丽,秩序井然,卫生整洁。绿化要高标准、高档次、高品味,乔灌花草配套、立体化多层次绿化,做到“土不露天”;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树木、绿篱、花草等及时修剪、养护、补缺,做到无枯死残缺。

责任单位:住建局负责城区公园绿地及主次干道;槐阳镇负责所辖城中村绿化美化、道路硬化、三关四街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房管局负责住宅小区绿化、道路硬化。

4、开展整治活动。结合迎“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确定每年4月、9月为“环境卫生清洁月”。清洁月期间,组织城区各单位集中开展大规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掀起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高潮。同时,大力宣传开展县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教育和引导,提高居民素质,倡导群众培养文明生活习惯,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群众营造整洁、优美、舒适居住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槐阳镇以及城区各单位配合。

(二)治“乱”

1、规范牌匾广告。严格执行广告(含电子显示屏)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审批确定的尺寸、材质、色彩等标准施工;做到各类广告牌匾清晰、醒目、整齐、美观并与周围建筑、街景环境相协调;集贸市场、次干道等其它部位设置规范区,实施一店一牌,同一条街道的店牌要统一材质、式样、尺寸和布置形式。对破损、到期的广告牌、横幅等应及时清除、修复。结合“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清理沿街门店玻璃贴字、贴画,杜绝县城容貌“大花脸”现象。

责任单位:城管大队负责审批监督沿街门店广告牌匾设置。

2、治理户外摊点。将城区主干道两侧列为治理重点,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进行突击整治,全面清除未经批准的各类摊点、摊群。临街商户、所有摊点按照指定区域、时间进行经营,做到摆放有序,实现还路于民。水果摊、书报摊、冷饮摊等其它摊点要退入室内或固定设施内,不得露天经营。自行车维修点、修鞋、修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摊点,实施统一规划、布点和审批。

责任单位:工商局、城管大队牵头,公安局、卫生局、槐阳镇配合,依法取缔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摊点。

3、杜绝乱贴乱画。彻底清除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围墙、地面、树木等地方乱贴、乱画、乱涂的小广告、非法广告和非法张贴物,依法治理自制广告、乱贴广告、破损广告和乱发广告宣传单等行为。建筑物墙体和公共设施设置广告,必须到住建局进行审批备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综合施治,捣毁印刷制售窝点,从源头上严厉打击,彻底杜绝乱贴乱画现象。

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大队、工商局、公安局负责消除乱写乱画,对违法乱发、乱贴小广告行为进行打击。

4、整治施工工地。城区所有施工工地进行围档作业,建筑工地施工围挡要统一样式、牢固安全,高度不低于1.8米,外立面进行美化包装,不得作与施工项目无关商业广告,突出景观效果。工地出入口进行硬化铺装,不得用铺设钢板替代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备,车辆不得带泥驶出;运输沙石、泥土等散料货物应密闭运输,严禁建筑渣土随意倾倒,各类施工设置临时围档,规范整齐。拆除作业需采取喷洒等降尘措施,杜绝施工扬尘。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城管大队。

5、严格车辆停放。规范机动车辆停放行为,在城区道路两侧科学规划停车位,规范引导机动车辆定点停放。抓好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违章乱停行为查处工作,并在大型超市、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门前划定停车标志线。严厉查处违反规定收费和占用、挪用停车场的违法行为,依法纠正乱停乱放,维护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负责规划停车区域,治理乱停乱放行为。

6、整治占路市场。根据县城人口密度和布局,做好室内市场建设专项规划,依据规划加快室内市场建设进度。对占路市场数量和位置进行排查统计,遵循“退得出,进得去,逐步缩减,分期取缔”的原则,制定退路进室计划,分年度严格实施。经批准临时保留的占路市场,要在市场两端设置界线标志牌,经营者要在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杜绝市场外溢。占路市场要保持道路畅通,秩序良好。加强市场周边道路交通疏导、车辆停放和沿街摊点管理。

责任单位:工商局、城管大队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占路市场。交警大队负责维护市场周边交通秩序。

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卫生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住建、交通运输、工商、公安、环保、爱卫办、城管大队、槐阳镇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县城环境容貌“脏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对自己承担的任务进行认真梳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逐项分解工作任务,严明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奖惩,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热潮,提高居民素质,培养文明生活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保持环境卫生的整洁。县电视台要开辟专题栏目,广泛宣传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在全县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推进整治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