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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及省、市《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提高广大卫生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增强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意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顺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突破口,以改善服务环境为重点,着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医务人员法纪观念,端正行业作风,为全县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努力实现行政服务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医务人员作风明显转变,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医改成果得到巩固,全县干部群众普遍满意的任务目标。
工作内容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八个专项活动”,落实各项活动要求,使卫生行业的发展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开展“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大讨论”。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省、市改善“两个环境”会议精神,再掀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新高潮,从思想灵魂深处开展一场“革命”。认真查找在发展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及目标要求,广泛开展郑重承诺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改善行政服务及就医环境。进一步简化服务手续,优化服务流程。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消减工作,对保留的事项重新编制目录,明确实施主体、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制度,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加强院前急救管理,按照规定转运病人。开通急诊绿色通道。落实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所有工作人员均实行佩证上岗,各种标示规范、清楚、醒目,为患者提供舒适、温馨、安全的就医环境。
(三)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完善医院内部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体系,规范临床检查、用药、治疗及收费等行为。继续实施“四合理”制度,规范各级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加强收费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乱收费行为,对超标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分解收费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医改成果,深化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四)下大力治理商业贿赂。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卫生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典型案件的警醒和震慑作用。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严格药品采购审批程序,严禁药品计奖。县级医院参加市统一招标药品网上采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省确定的药品采购目录。要签订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承诺书,继续实行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对药房主任、器械科长等重点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原则上三年一轮岗。
(五)加强政(院)务公开。通过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等形式,把服务指南、服务规范、行业作风建设情况以及各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和广大服务对象进行公开。加强内部公开,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职工切身利益等的信息公示。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
(六)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对现行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完善,把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继续大力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专项培训和高层次培训等手段,提高卫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七)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活动。继续开展“一免三减”、医学专家大篷车、卫生下乡等活动。把每年的5月、10月做为便民服务月,集中开展“卫生下乡”活动;继续发挥好“县、乡、村三级巡诊服务队”的作用,每季度至少为农村老党员开展一次诊疗活动,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八)完善群众评议机制。继续开展“四评”、“出院即评”活动,利用好电子测评系统,主动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发挥监督员及服务对象的作用,开展好“日常评议、定期评议、即时评议”,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九)加强行风及医德医风建设。严格执行《卫生系统“八不准”规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建立和规范医德考核档案。深入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主题教育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新员工入职宣誓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医务人员签订《坚持廉洁行医,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大力弘扬刘琼芳精神,开展“刘琼芳式好医生、好护士、好干部、好职工”和“廉洁行医标兵”评选活动,确保职业道德和廉洁行医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卫生局成立两个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局长、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各医疗机构及卫生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活动,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把搞好自查自纠作为重点,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活动台帐,详细记录活动开展情况。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形式,宣传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生动展现全系统广大职工的饱满热情和卫生行业的崭新风貌,不断提高卫生系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卫生局将成立督导组,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投诉举报线索或问题,认真查办,实行快速受理、严肃查处,做到有诉必查、违规必究,在活动开展期间,对违反医德医风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