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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百日安全推广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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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百日安全推广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化隐患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从4月1日至7月中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突出隐患排查,深化“打非治违”,狠抓综合治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未定。

活动主题

落实五项机制,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目标

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五项长效机制为契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降低事故总量,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力求“百安”活动期间生产经营领域实现“零”死亡,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魏煜昌镇长任组长,镇安管站、企管站、综治办、矿管所、煤管站、交管站,龙门派出所等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为成员。镇安管站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指导、督查工作。

活动内容

(一)落实企业整体责任。

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员培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等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抓好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领导责任,分管行业领导负责直接领导责任。“百安活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镇政府做出书面检查。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百安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本行业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机制。

各部门要落实区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和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意见等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制度。尤其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

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行为,严格治理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法劳动纪律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注重严管、严查、严打,做到彻底治理,不留后患,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反弹回潮,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落实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打非治违”工作责任。

(五)强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1、道路交通方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加强路面动态监控和路检,全面排查客货运车辆,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货桂车、重型工程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停车落地休息制度。教育、交警等部门要对校车进行检查,查处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及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等问题。

2、煤矿方面。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关闭、整合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健康,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现场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安全交接班制度,切实抓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工作。

3、非煤矿山方面。做好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前期准备工作,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凡不达标矿山不予延续证照;全面实施规范化建设,井下开采矿井实施机械通风、规范支护,露天矿山实施阶梯开采、机械装卸和中深孔爆破,页岩等小矿石企业实施机械化作业;加强尾矿库监管监控。严格对复工复产矿山企业进行检查,强化对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后新招人员的岗前三级培训,杜绝未经教育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等情况的发生。

4、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监控危化企业重大危险源,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立即进行停产、整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对剧、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单位环节要落实责任,严禁非法经销。

5、消防安全方面。继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多合一”场所、高层及地下场所等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检查督促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6、建筑及燃气方面。全面开展建筑施工、规划区外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三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以包代管”行为,转好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和高空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冶金、旅游、民爆物品、教育、特种设备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在预防、深挖隐患、强力整治,确保安全生产。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2013年4月5日--2013年4月15日;

第二阶段(实施整改):2013年4月16日--2013年6月30日;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15日;

活动结束后,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3年7月10日前向镇安管站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部署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工作开展的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

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防止松懈、麻痹、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纠正忽视安全、放松管理的错误倾向,确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具体的实施方案,把活动的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村,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逐级抓好落实。

2、突出重点,各负其责。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和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格局,整体推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确保第二季度期间生产安全持续平稳。

3、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村和各部门要把宣传工作贯穿第八个“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始终,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浓厚氛围。

4、严格制度,狠抓预防,治理隐患。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要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整治;要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责任,提出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对逾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和因重大事故隐患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各部门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节日放假、停产复产的安全检修和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严防各类事故反弹。对于重要节日和防汛期间要全面落实安全值班与实时报告制度,强化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