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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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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扎实稳妥、安全有序推进街道()疫苗(以下简称“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县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实现经济社会秩序持续全面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摸清底数,排出优先顺序,不断总结经验,扎实稳妥推进。

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在充分告知和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鼓励群众提高接种意愿,积极接种。根据上级安排,现阶段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接种政策相统筹。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免疫策略调整,科学精准做好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

坚持依法审慎稳妥有序。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和《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等规定,加强疫苗供应、流通、接种等全程监管,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底线。

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坚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实现疫苗全程接种“全覆盖、无差错”。

二、接种顺序安排和人数测算

根据国家、省、市、县统筹部署,分三步具体实施:

第一步,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2020年12月底至2021年6月底,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和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配合相关机构做好老年人健康状态和暴露风险以及疫苗适用人群等情况,评估疫苗接种的必要性),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接种疫苗。上述目标人群不低于辖区40%的接种覆盖,街道需要完成的接种人数约为505人。

第二步,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底,在完成重点人群接种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县统一部署,为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重症高风险人群接种疫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预计上述目标人群数量为202人。同时开展第一步重点人群的补种。

第三步,建立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长远来看,若需要靠接种疫苗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按照肺炎传播系数2.6计算,全人群免疫率应达到61.54%以上,按照国药中生北京公司灭活疫苗中分析保护效力79.34%测算,我国人群实际接种率需达到77.6%(即61.54%/79.34%)以上,即街道1262人口需完成约979、1958剂次(每人接种2剂次)的疫苗接种,其他人群中愿意接种的人员都可在第三步接种(预计约283人)。

按照上述接种安排,将基本覆盖街道各领域人群,但相关人群接种意愿有不确定性,实际接种人数可能低于目标人群数,街道将根据我县安排部署以及接种工作进展,及时完善接种策略和宣传引导措施,以保持合理的疫苗接种意愿。本次接种范围不包括18岁以下人群,下一步根据国家和我县部署另行作出安排。

三、做好疫苗接种组织实施

(一)科学制定接种计划。街道根据所辖人员和适龄人群的数量制定并下发目标人群任务表(详见附件3),各社区要按照规定的接种目标人员、时间步骤安排,组织人员周密开展人员调查统计,并对受种人员按照责任区域进行网格化、分片包干,科学制定月度(周)接种计划,确保计划周密、组织有序,按时完成接种任务。

(二)合理设置接种单位。根据工作安排,街道辖区内居民接种点设在县中医院疫苗接种点。

(三)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街道配合支持县疾控中心、疫苗接种点开展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等开展集中和逐级培训,处理异常反应等。

(四)严格实施规范接种。积极开展网络、电话等预约服务,采取集中组织接种,合理安排接种人数,避免人员聚集并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加强系统建设和信息管理。配合接种单位按要求配置硬件和网络环境,开展免疫规划系统的网络接入和应用。疫苗接种单位与受种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并按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采集预防接种档案信息规则填报,依法如实记录疫苗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接种剂次、受种者身份信息等疫苗接种信息,确保实人实名接种,保证接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材料留存5年备查。

四、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一)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县疑似预防接种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指导接种单位对疑似预防接种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置等工作。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街道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和组织调查、诊断,并将调查、诊断结论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对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医学会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相关规定开展鉴定。

(二)加强医疗救治保障。配合相关单位对于出现严重异常反应需要进行后续急救的,做好快速转运,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五、加强工作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社区要把疫苗接种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街道决策部署。街道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由严波主任任组长,杨坚华副主任任副组长,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按照“集中统一、安全有序、合理规划,及时有效”原则,采取“街道领导班子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开展宣传动员、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组织辖区人员分批次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做好本行业的组织发动、摸底调查、宣传、接种、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根据我县要求通过横幅、上户、小喇叭等多种方式宣传疫苗对维护群众健康的积极作用,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引导居民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形成合理预期。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引导受种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责任。根据全国、省、市、县疫苗接种工作会议要求,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发挥带头引领作用,自觉主动接种疫苗。同时配合县有关职能部门密切监测舆情,迅速应对,回应社会关切。

(四)严格督导考核。街道、各社区要建立接种台账,做到种前有摸底、种中有计划、种后有监测,人群底数清、接种进展清;要对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开展督导评估,总结接种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建立疫苗接种考核通报制度,对社区接种完成情况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周一排名,每周一通报”;纪检督察组要对接种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组织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