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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创建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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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创建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园区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全面提升园区对外开放水平,有力助推园区高质量高效益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110号)《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陕政发〔2020〕31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结合全县实际,决定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推进创建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和“五个扎实”要求,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实施“招商引资承载区、先行先试创新区、经济发展集聚区”的发展思路,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集约高效,以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目标,以农副产品加工、炼化装备制造、智能物流为主导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互补、产业集聚、区域发展的特色园区发展格局,使园区成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构建新时代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促进创新创业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成为体制机制创新、营商环境优良的引领区,推动园区经济转型跨越和追赶超越发展。

二、创建目标

力争用2-3年时间,到2023年底前把工业园区创建成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年,园区年度生产总值达22亿元,年度税收收入达0.9亿元,年度进出口总额达3000万人民币,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实际到位外资及省外资金)累计达40亿元。

——2022年,园区年度生产总值达32亿元,年度税收收入达1.2亿元,年度进出口总额达4000万人民币,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实际到位外资及省外资金)累计达45亿元。

——2023年,园区年度生产总值达22亿元,年度税收收入达1.5亿元,年度进出口总额达5000万人民币,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实际到位外资及省外资金)累计达50亿元。

三、创建任务和内容

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任务内容涉及八个部分,工业园区管委会为创建牵头负责单位,县经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创建工作。

(一)不断扩大经济规模。创建期内园区年度生产总值不低于32亿元,年度主导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不低于50%,年度税收收入不低于1.5亿元,年度进出口总额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实际到位外资及省外资金)累计不低于50亿元。人均劳动生产率和单位土地产出强度高于全县上年度平均水平。(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经发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招商局、县税务局负责配合)

(二)形成产业集聚效应。集中力量培育引进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上下游配套企业,实现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到2022年,园区企业特色鲜明,规模发展,形成以粮农集团30万吨生物质乙醇燃料项目为代表的清洁能源集群,以延长石油装备制造石油管材生产加工为代表的炼化装备制造集群,以八千里食品公司豆制品加工为代表的农副产品加工集群,以中通快递陕北智能科技快递产业园和韵达快递智能物流产业园等为代表的智能快递物流集群,以包茂高速、西延高速、西延高铁建设为机遇,大力布局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数字经济,积极引进金融服务机构、现代物流企业入驻,构建商贸服务集群。(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经发局、县招商局负责配合)

(三)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到2022年底,园区形成完备的水、电、路、气、通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为入园企业提供“七通一平”入驻条件。配套建设园区日处理1000m3污水处理站1处、110KV变电站1座、公共服务中心、农副产品研发检测中心、院士工作站等设施,全面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配合)

(四)科学编制发展规划。重新修订编制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规划环评报告等基础资料,使园区规划符合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为园区科学持续高效发展指明方向。(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配合)

(五)高效集约利用资源。推进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投入产出效率,促进资源消耗小、经济效益高的企业实现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实现园区规划建设目标任务科学有序发展。建立健全“亩均效益”评价机制,提高资源使用效能,完善低效企业退出机制,为先进产能腾出土地指标、环境容量和市场空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1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不高于15立方米/万元。(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经发局负责配合)

(六)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严把项准入关,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不准入,落后产能的项目坚决不准入,不符合产业方向的项目坚决不准入。要加强园区环境污染专项治理,完善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企业环评全部达标,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量低于1.5公斤/万元,单位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低于0.7公斤/万元,污染事故发生率为零。(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配合)

(七)强化社会责任履行。紧紧围绕促进增收这个重点,引进培育就业能力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拓宽就业渠道,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加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加快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力争社保覆盖率高于70%以上。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实现创建期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

(八)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逐步实现以市场化招商引资为主,政府招商为辅的招商引资新模式。着力提升招商队伍专业化水平,认真谋划产业链,绘出产业链地图,有的放矢,明确要招商的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和相关服务型企业。通过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小分队招商、龙头企业招商、个性化招商等方式,主动出击,广泛对接,高质量完成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制定完善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招商引资及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切实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和质量。同时,算好投入产出账,坚持科学招商;建立招商引资统筹推进机制,形成招商引资合力。(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县招商局负责配合)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启动实施阶段(2021年2月-2021年5月)

1、2021年2月-2021年3月:联系对接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明确创建标准及程序。邀请专业机构,指导园区开展创建工作,编制《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

2、2021年4月-2021年5月:编制完成《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对标各项创建指标标准,进一步摸底排查、确定现状、明确范围、寻找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路线图、时间表及任务书,拿出指标落实方案,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二)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6月-2022年12月)。

(1)2021年6月-2022年7月: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及时修订编制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规划环评报告等基础资料,全面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同时,进一步完善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优化提升园区营商环境。

(2)2021年6月-2022年12月: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通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达到“七通一平”。同时,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户园区发展,全面提升园区整体发展效益,确保创建工作中的各项指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第三阶段:申报评估阶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1、2023年1月-2023年3月:按照“边申请创建、边落实指标、边建设边发展”的思路,认真做好创建申报资料整理准备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省、市归口主管部门,对标做好相应指标协调促进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应指标证明。

2、2023年4月-2023年5月:创建资料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整理编制成册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审核同意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政府评估审批。

3、2023年6月-2023年7月:邀请省专家组来工业园区实地考察调研和指导促进,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各责任部门对照创建标准,查漏补缺,补齐短板,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资料。

4、2023年8月-2023年12月:完成创建评估验收,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确保早日通过省政府评估批复和授牌认证。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创建组织机构。成立由县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同志、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同志、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同志任副组长,县经发局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的领导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的日常事务协调和处理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各相关部门单位,每季度召开1-2次创建联席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标创建标准和要求稳步推进创建工作进度。同时,要超前谋划,靠前协调,主动加强与省市有关归口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切实做好各项指标证明出具及审查工作,及时跟踪审批进展情况,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严格督查考核推进。根据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指标和标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最新进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创建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考核评估,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力争早日创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