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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八斗镇文明创建工作,结合八斗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标公民道德、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共关系等六大要素,大力实施六项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遏制回潮反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整治目标
对全镇文明创建和市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集中整治。通过开展文明创建六项提升行动,实现道路平整畅通、卫生干净整洁、市容优美靓丽、绿化品质提升、街景靓丽美观、镇区文明和谐、设施完善便利,推动乡镇面貌显著变化,市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市容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农贸市场市场整治提升行动
1.重点加强传统集镇的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保持农贸市场内部整洁有序;显著位置有展示诚信主题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或宣传诚信建设和“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相关的内容。(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分局、镇城管中队)
2.加大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取缔流动摊点,有效管控车辆停放;依法整治和取缔在公共场所擅自设置的骑路、露天等临时市场。(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二)老区政府和镇政府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对老区政府和镇政府要切实有效解决院内车辆乱停、乱搭乱建、乱挂乱晒、乱涂乱贴、毁绿种菜、乱扔垃圾等重难点问题。着力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功能,及时修复整治破损路面、楼道内墙面、楼梯、玻璃等。(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三)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
1.依据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取缔单位和个人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摆设摊点、兜售物品。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逢集期间在不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由城管部门引入到确定特定路段、时间段,摆摊设点。进入特定路段摆设摊点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城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范围内经营,配备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并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管理顽疾,城管部门要突出执法手段,彻底打破以往“教育——整改——再教育—再整改”的无休止循环。探索以“一次教育劝导——二次立案处罚——再次加重处罚”的管理模式。实现管理新突破,使经营者对出店经营行为从“不惧”到“不敢”转变,自觉养成文明、规范的经营习惯。(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2.严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的违规行为,对违反《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建筑物、其他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乱悬挂、乱张贴的,城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清除,并按照《条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者、使用人应当协助城管部门追查违法行为人,及时清除乱涂写、刻画、张贴造成的污损。(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
3.严厉处罚并彻底解决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占道设摊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四)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1.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常态化开展主干道交通秩序提升的基础上,将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提高管控的覆盖面和成效。集中优势力量,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主要道路出入口、公交站点、施工路段等区域,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交通办、镇城管中队)
2.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三轮车、低速电动车各种乱象,要建立交警、城管、交通办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以客运站、学校、集镇等区域为重点,运用现场摄录、视频监控等取证手段,按照每周不少于1次联合行动的要求,有力打击非法营运乱象,及时消除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责任单位:镇交通办、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
3.加大对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横道(含盲道)乱停乱放、设置广告等阻碍通行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通行路权,实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有序通行的工作目的。(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交通办)
(五)“三小”整治提升行动
1.“背街小巷”环境专项提升工程。及时梳理、摸排不达标“街巷”底数,及时维修、更新街巷两侧公共设施和标识(路名牌、指示牌等),保持整洁、美观、完好。加大背街小巷维修、改造和提升力度,重点解决路面坑洼不平、露天排水沟渠、井盖缺失破损、架空缆线等问题;落实网格化管理,全面清理乱涂乱贴、乱丢乱放、损毁绿化等乱象。全面推行环卫规范作业,街巷深度保洁,垃圾及时清运,及时更换破损垃圾桶、道板砖等,完善无障碍设施,按要求漆画道路交通标线,保持路面平整清爽、车辆停放有序。(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民政所)
2.文明养犬提升工程。加强对主次干道、集贸市场的日常巡查管理,依法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相关主管单位在机关、学校、医院、饭店等明令禁止携带犬只的公共场所设置提示牌,严查严禁携犬出入。将“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纳入网格化管理,并将道路和绿化带内犬粪纳入清扫保洁范畴。以《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文明养犬的宣传教育,加大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力度,畅通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提升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派出所、镇城管中队,镇宣传办)
3.“小广告”专项提升工程。持续开展乱发小广告专项整治,以集镇范围内的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背街小巷、宾馆饭店、公共停车场等场所为整治重点,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印制、散发、张贴小广告等行为。广泛开展小广告“牛皮癣”清理行动,采取同色覆盖等形式,清理建筑物立面脏污问题,倡导志愿者参与清理净化立面行动,对单位围栏、建筑物立面等小广告进行集中清除。坚持疏堵结合,规范设立广告便民信息栏,引导市民依法依规服务信息。(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镇宣传办)
(六)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重点整治市民在公共场所乱扔烟头、乱丢垃圾、随地吐痰,在医院、学校等禁烟场所吸烟,在公共场所争抢不排队、躺卧公共座椅、占用公共休息区域打牌赌博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镇卫健办、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
2.加强基层文化设施文化阵地建设,突出综合性、注重适用性,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2种)的设备条件,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责任单位:镇文化站、各社区)
3.发动群众推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完善帮扶制度,加强荣誉称号的管理;运用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文艺创作等方式,开展道德模范、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卫健办、镇工会、镇城管中队)
4.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镇民政所、镇妇联、镇残联、镇扶贫办、镇派出所、镇卫健办、镇司法所)
四、实施步骤
提升行动从2021年3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动员大家迅速参与到提升行动中来;同时广泛宣传六项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整治内容、实施步骤,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支持、配合镇级做好此次六项提升行动。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对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绿化带等卫生死角、盲区全面开展卫生大扫除以“治脏”;对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扔垃圾、乱设广告、乱穿乱行等行为全面开展秩序大整治以“治乱”;对部分街巷基础设施差、道路慢行条件差、绿化缺损管养差等问题全面开展设施大检修以“治差”等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地段、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力求在短期内取得实质性成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底)。各责任单位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分析,认真总结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对整治过程发现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加以整改,通过落实责任的精细化、日常督导的精细化、解决问题的精细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的长效管理机制,以属地有责、主动担当、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强大合力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全镇文明创建水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发动。乡镇环境关系到乡镇的整体形象,关系到全镇改革发展大局。各部门、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六项提升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此次提升行动由镇城管中队总牵头,负责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抓,研究制定专项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