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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充满活力、富有品味的现代化新城市,有序有效推进2021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1年,我市计划实施市政基础设施、社会功能设施、房地产等三大类共计86个项目,总投资298.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1.27亿元(市级财政资金28.51亿元、社会资金等52.76亿元)。其中,计划续建项目38个、新建项目37个、拟出让地块项目11个。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实施40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0.6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4个,新建项目26个。年内计划完工项目26个,计划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7个。
1.市政道路项目。实施16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7.49亿元。主要是市平宁路(含美一城至锦江道段截污管道)道路改造工程、芦州大道二期工程及锦江道西段工程、紫云片区纵二路(南段)、市紫云新区接S208道路工程、市龙江大道连接线道路工程、锦江大道(三期)A段排水沟、树人路连接线及村道提升改造工程、市福利院道路改造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紫云公园东大门入园路、月港新区观海路、月港新区普贤路(南段)、市海澄镇区路网工程—隆源华府北侧(规划一路)道路、内社村(世贸北侧、建发东侧)城市支路、后港路路面改造工程、X514一期(沉屿路)改造工程、海澄镇镇区(解放路)、海澄镇镇区(九二一南路)等项目。
2.绿化景观项目。实施3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0.21亿元。主要是街头绿地绿化提升工程、紫云公园东大门广场、月港公园扩建提升等项目。
3.供水项目。实施5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47亿元。主要是市中心城区多层住宅楼消防给水改造工程、市自来水厂供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市中心城区旧水表改造工程、市政给排水管道配套工程(市宝博智谷物流项目)、市紫崴路与龙翔路交叉口给水管道接通工程等项目。
4.污水处理项目。实施5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9.44亿元。主要是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榜山镇、海澄镇、东园镇、紫泥镇)、市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工程(浮宫镇、港尾镇、白水镇、隆教畲族乡)、市海澄片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及管网工程、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站及管网配套设施工程、市康桥路污水干管工程等项目。
5.燃气项目。实施1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0.30亿元。主要是城市燃气管网配套项目,完成8公里燃气管道建设。
6.停车设施项目。实施3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0.57亿元。主要是后港片区停车场、市四馆一中心东侧南园路及地面停车场工程、市建成区智慧停车场改造管理工程等项目。
7.其他市政投资项目。实施1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0.05亿元。主要是市石码镇部分背街小巷提升工程。
8.其他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实施6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0.1亿元。主要是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市城市核心绿道网规划、石码老城区更新改造规划研究、月港历史风貌区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市中医院新院区设计等前期工作、芦州小学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等项目。
(二)社会功能设施项目
实施16个社会功能设施项目,年度计划投资8.8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1个、新建项目5个。年内计划完工项目6个。主要是“四馆一中心”、市“四馆一中心”二次装修、后港片区改造工程——旧城风貌修缮改造、云都人防工程项目、市职业技术学校扩建项目(二期)、二中提升工程、福门国际酒店项目、检察院技术侦查用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市东煜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回收项目、海澄卫生院建设项目、市第一医院三期、海新丹夫国际中心项目、明发豪生大酒店装饰工程、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处理工程、石码中心小学龙翔校区等项目。
(三)房地产和安置保障房项目
实施30个房地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1.7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3个、新建项目6个、拟出让地块项目11个。年内计划完工项目15个。
1.一般商品房。实施24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48.8亿元。主要是中梁玖号院、世茂璀璨悦府、建发珑玺(市2020P01地块)、世茂大唐云璟、市天空之城云都文创综合体、明发中央城二期(B21-1、B21-2地块)、泰禾闽南院子、金域滨江花园项目(万科)、中骏丽景府、隆源雅居、明发三期项目(2011G16、2012G13、2012G14地块)、腾海地块房地产项目一(文璟苑)、腾海地块房地产项目二(古龙·书香嘉园)等13个一般商品房项目以及市区规划区-鞋业项目、后港片区(2017-02B)、长途汽车站改造项目、平宁路龙良宾馆改造地块、海澄镇月港新区商住5个地块项目、月港片区-英埭居住用地、月港片区B02、月港片区C09、月港片区A27、月港分区C05A/B、月港片区企业总部用地等11个拟出让地块项目。
2.安置房、保障性住房。实施6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95亿元。主要是亚细亚地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市月港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内楼点)、后港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二期工程、山后新村三期、罗锦拆迁安置小区、榜山(芦州大道)安置房工程等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由“一江滨两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中心城区项目建设工作的推进、协调和指导,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建专门的领导小组做好相关项目建设工作,要主动作为,从横向、纵向协调研究,解决项目建设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分析、筛理各审批环节之间的矛盾并努力解决,全力支持、全力服务、全力保障好中心城区城市建设。
(二)加快项目进度。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项目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前期工作完成时限、开工竣工时间节点,实现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问题及时掌握及时解决,强力推进,确保项目按时动工和建成落地。二是加强项目审批服务。相关审批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快速办理,加强事前指导。本实施方案清单中的项目可直接作为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和在发改部门立项等手续的依据(或作为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的依据)。三是加强工作协调。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跟踪,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及时突破难点,力求问题在一线协调解决;要保重点,下大决心保证按时间节点、形象进度计划完成任务。建立城建项目月调度机制,各项目责任单位应于每月14日、28日前将项目建设情况和需协调解决问题报送至“一江滨两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应做好跟踪督促落实及相关协调工作,涉及多部门、跨乡镇的疑难问题,对协调意见一致的,直接实施;对无法立即协调解决的,及时汇总并上报指挥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四是促进项目动态更新。各单位除认真落实年初既定项目任务外,还要积极谋划和生成新项目,条件成熟的立即组织实施,形成项目的动态更新,原则上每季度统筹研究项目调整计划。各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现项目的常态、动态管理。
(三)加强资金筹措。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资金筹措,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项目政策性贷款,并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力度,开拓思路,采用PPP模式吸引有投资实力的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确保城市建设工作顺利实施。采用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项目业主要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建设项目支付协议,以便支出责任方财政根据支付协议和建设项目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财政性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机制,明确项目进度考核办法,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年底总考核”制度。“一江滨两新区”指挥部办公室要负责每半月汇总各单位上报的工作进度,定期组织现场巡查。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项目进展或项目开展形象进度成效差的单位进行督办、通报;对项目落实较差的,指挥部领导小组将对责任领导进行约谈。
(五)强化成效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广泛宣传,强力造势,及时各项目进展信息和动态,展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成效,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