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城区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基本概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蕉城区地处省东北沿海,鹫峰山脉东南坡,背山面海,地理坐标界于东经119°8′30″-119°51′20″,北纬26°30′36″-26°58′之间,东临三沙湾与霞浦隔海相望,西邻古田、县,南接罗源县,北靠周宁县、市。全区土地总面积207.8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61.54万亩,有林地面积143.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6.33%,其中:松林面积61.9393万亩、杉木林面积23.23万亩、毛竹林面积16万亩、阔叶林面积33.45万亩。松林面积占有林地面积的43.1%,所以松林资源及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在蕉城林业中处于举足轻重之地位。
(二)疫情发生情况
1.松材线虫病防治历史
蕉城区于2017年1月公布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情面积达12290亩,涉及蕉南街道、蕉北街道、城南镇、飞鸾镇、漳湾镇、三都镇、金涵乡7个乡镇(街道)、28个行政村、104个小班。经过综合防控,2018年秋季普查松材线虫病疫情面积为5047亩;2019年秋季普查松材线虫病疫情面积为5380亩,分布在蕉南办事处、蕉北办事处、城南镇、飞鸾镇、漳湾镇、三都镇、金涵乡和福口国有林场,共清理枯死松树67229株。
区政府和林业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近年来,积极采取林分改造、枯死松树清理、松墨天牛综合防治等措施,疫情蔓延、扩散的势头得到一定的遏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护了蕉城区内山重点防控区霍童镇、赤溪镇、洪口乡、石后乡、洋中镇、虎贝镇、南街道办事处7个乡镇(街道)的大片松林安全。
但目前还有疫情存在,松林内枯死树和媒介昆虫松墨天牛数量较多,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2.2020年防治情况
2020年蕉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蕉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林业部门和各乡镇密切配合,努力通过管源头、强执法、防蔓延、重防控、全监管、保成效、拼绩效等综合措施,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保护了内陆山区占蕉城全区2/3以上面积的松林未受松材线虫病危害。2020年共完成防治性采伐改造4266亩松林,其中除治性采伐改造2196亩、预防性采伐改造2070亩;至2020年8月共清除各类枯死松树72158株(2020年区财政未按《年度实施方案》要求拨付经费,防治经费的短缺造成山场还有近3万多株未清理,一并纳入2021年枯死松树清理除治)。秋季还有新的枯死松树发生,将根据山场实际在2020年秋季普查时重新统计枯死松树;全区共挂设诱捕器1500套,诱捕松墨天牛32万多只,完成以菌治虫5086亩(详见附表1)。截止本方案编制时间,蕉城区2020年已投入防治经费700多万元(防治性采伐改造和综合防治经费还未支付)。
3.现有枯死松树及疫情发生情况
2019年秋季普查,全区共发现枯死松树102154株,涉及松林面积130370亩,分布在15个乡镇(街道)及福口国有林场(详见附表2)。经取样鉴定,松材线虫病疫情面积为6642亩,分布在蕉北办事处、城南镇、飞鸾镇、漳湾镇、三都镇、金涵乡、七都镇、八都镇、九都镇等9个乡镇(街道)和福口国有林场的19个村(社区、工区)30个大班56个小班。其中原疫点小班面积3982亩(蕉南街道办事处已没有疫情发生),新发生小班面积2660亩,本年度新增小班分布于七都、八都、九都三镇(详见附表3-1)。
2020年秋季普查正在进行,将以林分小班为单位,表现典型症状的松树将严格要求取样;对新发生枯死松树的区域进行重点取样、鉴定。鉴定结果将按照省松材线虫病防治主管部门规定上报疫情面积。
4.发生原因分析
虽然采取了防治性采伐改造和清理枯死松树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减少了疫情存量,但松材线虫病疫情和枯死松树未得到有效遏制。原因主要为:一是持续高温天气影响;二是受肺炎疫情和防治资金的影响,个别乡镇在去冬今春枯死松树除治工作中,进度较缓慢,错过最佳除治时间节点等原因,导致枯死松树数量增多;三是发达的交通和重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新的疫情,新增疫点的枯死松树数量较多;四是蕉城区枯死松树量多面广,无法全面监管到位,造成个别乡镇清理不够彻底、除害不够到位,枯死松树数量同比增多。
5.方案编制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2017年修订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
(4)《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
(5)《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三号,2018年11月23日;
(6)《省林业局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19〕18号);
(7)《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和松林改造优化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20〕75号);
(8)《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闽林〔2019〕2号);
(9)《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1865-2009);
(10)《松褐天牛防治技术规范》(LY/T1866-2009);
(11)《松褐天牛引诱剂使用技术规程》(LY/T1867-2009);
(12)《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14);
(13)《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GB/T23478-2009);
(14)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林〔2016〕7号);
(15)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闽林文〔2018〕164号);
(16)《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20〕13号)
(17)《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有关问题的批复》(闽林文〔2020〕47号)
(18)《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方案的通知》(闽林综〔2019〕57号);
(19)《市林业局关于扎实推进当前林业重点工作攻坚战的通知》(宁林综〔2019〕19号)等。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1.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枯死松树清理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达100%;松墨天牛主要发生区的防治率达100%;
2.压缩疫情面积3457亩,疫情面积不扩大,力争在下一年度实现疫点个数和枯死松树数量双下降的目标。
(二)防治任务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和松林改造优化任务的通知》(闽林文〔2020〕75号),结合蕉城区枯死松树数量、分布和疫情发生实际,2021年度蕉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为:松林监测全覆盖;及时全面规范清理枯死松树;防治性采伐改造面积0.3457万亩;挂设诱捕器1500套、以菌治虫0.5万亩,打孔注药保护5000株。
1.监测普查
对全区松树资源实施监测,重点监测辖区内61.9383万亩松林,定期开展枯死松树月巡查和专项普查工作,发现不明原因枯死松树及时取样、检测或送检。
2.枯死松树清理
对2021年预计的11万多株枯死松树,按照技术规程及时全面清理除害,确保防治质量。
3.防治性采伐改造
完成除治性采伐改造0.3457万亩。
4.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诱捕器挂设1500套;以菌治虫5000亩。
5.打孔注药保护
对有保护价值的松树实施甲维盐颗粒剂注干保护,数量为5000株。
6.检疫检查
不定期开展山场及周边疫木检查;对异地调入松木及其产品进行复检;对辖区内涉木企业进行检疫检查。
各乡镇、街道及福口国有林场2021年主要防治任务如表2所示,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详见附表3、附表3-1、附表3-2。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划
1.分区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治防并举”的策略和《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14),结合蕉城区2020年松材线虫病实际发生情况、不同生态区位、经济建设发展状况、松林资源分布及枯死松树分布等,全区划分为发生除治区和重点防控区2个防控类型(表3),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1)发生除治区:将发现松材线虫疫情的蕉北街道、城南镇、飞鸾镇、金涵乡、漳湾镇、三都镇、七都镇、八都镇、九都镇、福口国有林场的所有松林划为发生除治区,涉及松林面积286023亩,其中疫点发生面积6642亩。
(2)重点防控区:将其余剩下的霍童镇、洋中镇、石后乡、赤溪镇、虎贝乡、蕉南街道、洪口乡的所有松林划为重点防控区,涉及松林面积333360亩。详见附图1。
2.对策
2.1.发生除治区对策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采取以清理枯死(病死、濒死)松树为核心措施,以媒介昆虫药剂防治、诱捕器诱杀等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
1.监测普查: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季专项普查和所有松林每月巡查,加大对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常年出现枯死松树或与原疫情发生区毗邻松林的疫情排查工作。把监测工作和林业日常工作相结合,对新发现枯死松树及时按技术规程取样、送检,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择伐清理枯死松树:根据清理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择伐清理枯死松树。枯死松树除害处理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14)等要求执行。实行枯死松树GPS定位清理,并填好GPS定位登记表(详见附表5),便于检查监管工作。
3.除治性采伐改造:将疫情发生小班纳入除治性采伐改造范围,完成上级下达的采伐改造任务,减少媒介松墨天牛的滋生地。
4.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采取挂设松墨天牛诱捕器、施用绿僵菌专化性粉剂等多种措施综合防治松墨天牛,降低林间天牛种群密度,有效抑制疫情传播。
5.检疫检查和疫木监管:经常性对使用、加工经营松木及其制品企业和调进使用木质包装材料单位(个人)开展检疫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调运、使用、加工经营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采伐的疫木原则上采取就地除害处理。
6.宣传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即时通讯工具和互联网等媒体,多渠道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性,营造有利于方案实施的良好氛围。实行防治专业队、护林员岗前技术培训制度,明确除治技术标准,规范枯死松树清理除害技术和安全利用要求,确保防治质量和成效。
2.2.重点防控区对策
1.监测普查:开展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季专项普查和所有松林每月巡查,加大对不明原因枯死松树的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常年出现枯死松树或与原疫情发生区毗邻松林的疫情排查工作。把监测工作和林业日常工作相结合,对新发现枯死松树及时按技术规程取样、送检,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及时择伐清理枯死松树:枯死松树应及时择伐清理,并做除害处理,除害处理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大力实行枯死松树GPS定位清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
3.检疫执法:加大检疫执法力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加工、经营、使用未经除害处理的松木。
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防治措施同发生除治区。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监测普查
(1)时间要求
日常监测以每月定期巡查为主;
专项普查每年2次,一般于每年3-4月进行春季普查,于9-10月进行秋季普查。
(2)技术要求
全区松林全覆盖。查清可疑枯死松树发生分布范围、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和枯死树数量,确定疫情发生范围、面积,绘制发生分布图表,为制定年度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①范围重点:已发生疫情的小班周边,交通(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风景区、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建筑工地、仓库、城镇、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和电视发射台等人为活动频繁地区、曾经查获到从疫区调入松木及制品的地方附近的松林。
②监测方法:可以采取踏查、遥感调查或诱捕器调查等方式监测,蕉城区主要采取踏查方式,设计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沿踏查路线用目测方法或借用望远镜查找有无当年的枯死松树,或针叶褪色,或针叶黄化,或针叶枯萎,或针叶呈红褐色等症状的松树,对可疑枯死松树进一步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发生疫情,并填写调查记录表。
③取样方法:对可疑的枯死松树、濒死树(排除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其他病虫害等原因)进行取样鉴定,该工作可结合专业队枯死松树清理时进行。
取样部位:一般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如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死亡的枝条上取样。如外部表现症状明显的可在胸高处取样。在春季松墨天牛化蛹期,可在蛹室周围取样。
取样要点: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者刚枯死的松树,不应当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树。仅枝条表现症状的取上部和枝条。
抽样数量:以林分小班为单位,表现典型症状的松树在10株以下时全部取样;10株以上时先抽取10株进行取样检测,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全部取样检测为止。对新发生枯死松树的区域要进行重点取样、鉴定。
样品要求: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剥净树皮,用手摇钻从木质部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
标签要求:所取的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记录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
④分离鉴定。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者浅盘法分离松材线虫,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者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者使用离心机处理后进行鉴定。采用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若分离的线虫为幼虫,需培养至成虫后进行鉴定。
(3)组织形式
蕉城区林业局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和专项普查,监测队伍主要依托基层护林员。建立疫情监测联系人制度,主要由各行政村干部和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组成。
2.枯死松树清理
(1)时间要求
1-3月的松死枯树在3月底前清理除害完毕;4-8月发现的枯死松树,阶段性集中清理(必要时按照成立应急队伍要求,做到发现一株拔除一株);9-12月发现的枯死松树在12月底前清理除害完毕。
(2)技术要求
实行GPS定位清理,在现场操作允许的条件下,枯死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对伐除的枯死松树伐桩、树干、枝桠以及枯枝严格实施就地除害处理。清理枯死松树时,需填写GPS定位登记一览表,典型枯死应结合月巡查取样初检,填写样品检测记录表。要求伐除的枯死松树当天除害处理,枯死松树清理率和疫木除害处理合格率达100%。
伐桩除害方法:每株枯死松树伐桩位置用GPS定位登记。在操作允许情况下,枯死松树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在伐桩上放置磷化铝1-2粒,用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并用土四周压实塑料薄膜,也可采取挖出后粉碎(削片)或者烧毁。若是操作时伐桩经剥皮后,伐桩没有松墨天牛侵入孔和羽化孔,就无需施药及覆膜,可视同已除害处理。
树干、枝桠以及枯枝除害方法: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由业主和监理共同确认),选择采用就地切片、焚烧等处理方法。
就地切片处理:在山场、实施采伐山场的山下或集中连片防治内的适宜场所设就地除害处理点。利用粉碎机、切片机或旋切机,就地将松木或枝桠等切成厚度小于6毫米的碎屑、小木片或旋切成单板。
焚烧:就地选择林边空地安全地段,集中小火堆烧(包括1厘米以上的枝桠),用火必须按《森林防火条例》备案,选择雨后或无风天气的清晨,严禁在禁火期内堆烧。所在乡镇政府应指派专人严密监视,彻底焚烧除害。焚烧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
熏蒸处理:原则上不使用。对于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疫木不能采取粉碎(削片)、烧毁等处理措施的特殊地点,单株枯死松树可使用。在业主方和监理方确认使用位置确需使用该除害处理方式,并具备回收条件时,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极少量采用套袋熏蒸的方式进行除害处理;除害处理后,经抽查,确认天牛100%死亡后,严格做好熏蒸袋的跟踪管理、回收工作。
处理方法:枯死松树砍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无遗漏装入专用熏蒸袋(熏蒸袋为二层结构,内层为防枝条刺穿的尼龙袋,外层为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密封袋,外层袋颜色须与周边环境协调),再投放磷化铝(20克/M3),密封熏蒸袋后隐蔽有序堆放,并在袋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熏蒸10-20天后,随机抽样,检查松墨天牛幼虫死亡情况,死亡率应达到100%。对所清理除治的枯死松树,须每株提交现场图片资料及精准的坐标点位,并装订成册(一树一档)。
熏蒸处理1-2个月以后,经检查熏蒸袋内松墨天牛幼虫100%死亡后,将熏蒸袋集中回收(包括内、外袋)。
该除害处理措施不可大面积使用,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有新的强制要求,则按新要求执行。
(3)组织形式
各有关乡镇(街道)和福口国有林场负责实施。通过招标确定防治公司开展辖区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工作,在合同中明确枯死松树清理范围、工作量、时间节点、技术要求和疫木流失的责任和处罚条款。切勿出现清除枯死松树时按株结算、砍小留大的现象。督促监理单位加强防治进度、质量和疫木监管等;指派专人负责疫木监管等,防止疫木流失。
3.防治性采伐改造
(1)时间要求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方案的通知》(闽林综〔2019〕57号)和《市林业局关于扎实推进当前林业重点工作攻坚战的通知》(宁林综〔2019〕19号),为了完成防治攻坚战的除治任务,方案设计的3457亩松林采伐改造任务均要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2)技术要求
根据《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20〕13号)《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有关问题的批复》(闽林文〔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皆伐规划小班内的所有寄主松树,严禁采伐其他树种。采伐山场先清理枯死松树再采伐剩余松活立木,松活立木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cm,采伐的疫木统一运到就地除害点,需要承包者签订承诺书,明确运输的路线和造成疫木流失的处罚措施。采伐迹地的尾梢和直径超过1cm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采取就地集中小火堆烧除害处理,严禁炼山。所在乡镇要指派专人加强疫木监管,堆烧疫木过程要专人看管,并要摄像并拍照存档,完毕要用水、土等彻底熄灭余火。
(3)组织形式
由所在乡镇和福口国有林场组织实施。
所在乡镇落实采伐改造山场林木权属,督促林木所有权者完成采伐改造任务。采伐改造区林木权属单位集体的,该单位集体可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除治公司进行采伐改造;林木权属个人的,林木所有权者要委托有资质的除治公司进行采伐改造,并依法签订劳务协议;有资质的除治公司,也可自行向林木所有权者承包采伐改造。采伐改造完成后,向区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林业局组织第三方验收。
所在乡镇指派专人监督管理,督促监理单位、林木所有权者、除治公司确保采伐改造工作质量,加快采伐进度,按时完成采伐改造任务,并防止疫木流失。
4.松墨天牛综合防治
(1)诱捕器诱杀
适用范围:适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林分的中心区域或枯死松树较多、媒介昆虫松墨天牛虫口密度较高的松林,挂设诱捕器诱杀松墨天牛以降低虫口密度。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和非发生区交界区域使用。
作业要求:3月下旬做好1500套诱捕器(含每套每年7个诱芯)的挂设,4-10月每半月收集成虫一次,并按技术规程更换诱芯,11月份可以不换诱芯但可继续诱杀。一般每30亩左右可设置一套,每套之间的距离约150米,并用GPS定位,并导入林业基本图示意位置。鼓励应用二维码扫描定位信息采集、轨迹追踪管理系统等新技术进行全程后台实时监控管理。诱捕器要尽量设置在林中相对开阔且通风较好区域。诱捕器应垂直挂设,下端应离地面l.5米以上,有条件的情况下挂得越高越好(以松树第一轮枝桠高为极限),在林中呈三角状或网格状布设。诱捕器挂设工作,必须合理性、科学性,全区由区林业局统一布设管理,统一做好汇总统计。
诱捕器挂设后要加强管理(二维码扫描管理),防止人为和极端天气破坏,定期统计诱捕数量,及时更换诱芯或添加引诱剂(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推荐产品),清理诱捕器中枯枝落叶。均要记录诱集的松墨天牛成虫数量。
组织形式:采取专业队承包,林业部门配合的方式。由林业局通过招投标组织专业队统一实施,乡镇林业站及监理公司做好对中标公司的诱捕器布设及管理的监管工作。
(2)以菌治虫(绿僵菌)
时间要求:施用一般选择在4-5月,即在松墨天牛羽化初期,林间湿度90%以上时进行。
作业要求:将已筛选出对松墨天牛致病性强的绿僵菌菌株,做成专化性菌粉(孢子含量应在30亿/克以上),通过林间机器喷粉或制成粉炮在林间施用感染松墨天牛。防治面积5000亩(1250kg)。
组织形式:采取专业队承包,林业部门配合的方式。由林业局通过招投标组织专业队统一实施,乡镇林业站及监理公司做好对中标公司药剂药械的监管工作。
5.打孔注药保护景观松树
2016-2017年三都澳旧海关周边70多株古松树病死,面对重点区位的名松古树、乡村风景松林等松树病死,林业部门该采取何种措施来防治,基层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从浙江农林大学陈安良教授处引进钾维盐药物颗粒注杆试验,原计划投入10万元,在镜台山选择松树活立木1500株试药。后因未列入财政预算,林业局只能从其他渠道调挤3万元,在九都贵村风景林中试药480株,在镜台山登山道边试药17株,注药保护的松树至今未发病。2019年冬拟扩大防治规模,在《2020年度防控方案》中列出30万元钾维盐药物颗粒注杆防治内容,因区财政未按《防控方案》要求拨付经费,试验经费欠缺,无法实施。为补救上年度未实施项目,在《2021年度防控方案》中再次列出30万元钾维盐药物颗粒注杆防治内容。
时间要求:根据蕉城区的气候条件,选择在冬至前后即松树蒸腾能力较弱时进行(若防治经费不足则不实施)。
作业要求:注药时用直径10mm钻头在树的基部,向下倾斜45°钻深为5cm的孔,将甲维盐颗粒剂塞入孔中(胸径小于15cm,1粒/棵;胸径16-20cm,2粒/棵;胸径21-25cm,3粒/棵;胸径26-30cm,4粒/棵;胸径每增加5cm,增加2粒),用橡皮泥(超轻黏土)封口,并用号码牌钉在树干进行标记,同时记录每棵树胸径及注药量。
组织形式:采取专业队承包,林业部门配合的方式。由林业局通过招投标组织专业队统一实施,林业局森防站及监理公司做好对中标公司药剂药械的监管工作。
(三)档案管理
1.档案内容
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中应当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以备随时调阅、检查。主要包括:
(1)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文件、防治责任书、防治方案、年度工作计划、防治经费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等;
(2)松材线虫病防治措施小班分布一览表、分布图,各项措施具体实施数量等基础材料;
(3)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档案;
(4)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取样、检测鉴定等工作台账;月、季度监测记录;春秋季普查报告;
(5)辖区内检疫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等情况;
(6)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施工单位的阶段施工报告、监理报告等;
(7)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
(8)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相关的宣传资料,如标语、宣传牌、警示标志、宣传册等;
(9)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工作总结等。
2.档案管理
按照不同的内容,分类归集立卷,根据防控进度,及时更新归档。跨年度的档案,放在所针对的最新的年度归档。
(四)工程监理
1.监理依据
蕉城区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政策、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设计文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2.监理主要内容
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应按照已通过专家论证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蕉城区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实施。监理主要是确保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包括项目施工前准备阶段的监理,实施过程中施工阶段的监理,项目完成交工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3个环节组成林业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完整的过程。
施工前期监理:检查承包方(施工单位)拟定的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与计划是否齐全、规范、科学。包括承包方的年度实施计划、质检体系、劳力组织、物资材料、药品质量等。
施工阶段监理:主要任务是检查督促承包方(施工单位)是否按总体方案和计划规范实施,各工序是否合格。
(1)是否按要求采伐松林林分,伐区不超伐滥伐,伐区内不留寄主松树;
(2)采伐的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枯死松树全部及时伐除且其伐桩除害处理合格。伐倒木和1厘米以上的枝桠除害处理不遗漏,疫木不流失。
(3)及时发现是否按技术要求进行作业,并要求及时整改,对通知不执行、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出具整改通知书等;
(4)防治所使用的药械有质量保证书,药剂配比和用量符合防治技术要求。定位标签、登记表格等齐全。
(5)诱捕器挂设、换药、天牛处置,以菌治虫等各种防治技术措施是否符合防治方案和相关技术要求。
(6)对防治公司完成工作量及工程进度进行审定。
(7)根据需要提交阶段性监理记录、监理报告、总结等
(8)监理《技术规程》、《方案》规定的其他项目。
施工结束阶段:提交监理记录、监理报告、总结等。
(五)检疫检查
1.山场检查
在防治期间,对山场、就地除害处理点的松木段、伐桩、1cm以上枝桠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当天砍伐当天除害处理,排查山场周边村民(房前屋后)是否存在擅自捡拾、挖掘、采伐、存放松木等行为。区森防站有关人员不定期开展山场检查并通报,如发现违反《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行为,造成疫木流失的,按照第五十一条进行处罚。
2.落地检查(即复检)
追踪调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产品来源情况,根据调入单位上交的植物检疫单证,森防检疫机构必要时开展复检,发现违规情况,依法查处,做到有案必查。
3.市场检查(包括涉木企业检查)
重点排查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电缆盘、光缆盘、托盘、坑木、木质包装箱等松木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公路、铁路、电力、通信、建筑等部门(系统)的工程施工单位。检查是否有《植物检疫证书》、松木是否可能染疫、是否建立台账、剩余物是否销毁,是否存在出售、收购、处理、加工和利用疫木及其剩余物等违法行为。发现违反《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后5日内未将植物检疫单证交由区林业局森防检疫机构的,无《植物检疫证书》或货证不符,未建立木质包装材料调进、使用台账,未回收或者销毁用毕的松木材料的,由区林业局分别按照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进行处罚。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质量验收
1.组织形式
防治过程检查,由区林业局、林业站、护林员和乡镇监管人员和监理公司等有关人员不定期开展。质量验收由各有关乡镇(街道)和福口国有林场自行组织,出具验收报告后报区林业局。
2.检查时间
第1次检查安排在12月份进行,检查松林采伐改造完成情况和枯死松树集中清理情况,监理单位出具阶段监理报告;
第2次检查在4月份进行,检查枯死松树集中清理情况,监理单位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阶段监理报告。
松墨天牛综合防治专项检查根据具体实施进度安排检查时间。
符合验收要求的各有关乡镇(街道、林场)组织检查验收,对质量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
3.检查内容
包括过程检查和质量验收。过程检查主要检查阶段防治进度和质量,每次需填写记录和质量检查表;质量验收主要检查枯死松树清理除害情况、林分采伐改造完成情况、诱捕器防治和以菌治虫情况、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等,要出具验收报告,业主如有聘请监理,需同时检查监理和防治作业。
4.检查方法
采取现场检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法。如有聘请监理,需要检查监理内业资料和防治外业情况。综合评定出验收结果。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1)整改通报
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防治质量不合格的,针对存在问题,立即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后依然不合格的,纳入防治质量评估,作为效果评定或兑现合同依据。
(2)纳入企业诚信管理
要实时公告不良记录。一旦发现防治公司或专业队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服务质量或擅自不履行合同等问题,经乡镇(街道)林业站核实后,上报至区林业局列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并予以通报。凡有不良记录的防治组织及从业人员,限制其在本辖区承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
(二)绩效评价
1.组织形式
由蕉城区政府或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乡镇(街道)和福口林场上报的检查及验收报告,对松材线虫病防治情况与成效开展阶段检查和年度检查。
2.检查时间
根据蕉城区政府或市蕉城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林业办公室安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内容
春季检查内容包括:
(1)枯死松树清理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和除害处理质量。
(2)防治性采伐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和质量。
(3)枯死松树清理与防治性采伐山场疫木管理情况。
(4)疫情监测、春季普查情况。
(5)综合防治准备情况。
年度检查内容包括:
(1)枯死松树清理及除害处理完成情况。
(2)防治性采伐年度完成情况。
(3)松墨天牛综合防治措施完成情况。
(4)疫情监测、秋季普查情况。
(5)检疫执法和涉木企业检查情况。
(6)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7)内业技术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情况。
(8)年度防治成效评估(含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方法
采取内业与外业相结合的方法,参照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蕉城区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1451-2014)以及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林文〔2019〕3号),对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分值量化评分考核。
5.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1)纳入企业诚信管理
对检查发现不合格情况进行春季阶段通报和年度通报,并扣减乡镇防治资金;对检查发现防治专业队的不良记录的,按照《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闽林〔2019〕3号)进行信用评价,公布信用评价结果,实行“黑名单”管理。
(2)责任追究
松材线虫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疫情发现不及时和除治不力、年度检查验收不合格、疫木监管漏洞大等情形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林生发〔2019〕55号)等有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案件移送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①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疫情,或违规实施松树采伐的;
②擅自采伐、出售、收购、加工和利用疫木的;
③违反国家植物检疫规定,引起松材线虫病疫情,或者有引起松材线虫病疫情危险的;
④违反《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有犯罪行为的。
五、防控工作进度安排
防治工作实施期为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除治专业队应根据《蕉城区2021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各项防控工作。据项目特点和项目防控目标,采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稳步推进的原则,及时总结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成效与经验,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进行合理有序的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各项措施实施时期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