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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市流域河流断面水质目标考核修订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养息牧河和柳河水质,确保国控断面和市考断面水质持续达标,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考核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保好水、治差水”,聚焦考核断面中劣五类水体以及水质未达到目标的断面(点位),针对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主要超标因子,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实现全县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二)系统治理。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落实流域生态空间管控,妥善处理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统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扩容并重,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三)精准治污。以问题为导向,逐一断面排查主要污染来源,合理确定断面水质改善的目标任务和截污、控污、治污工程措施,尽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做到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相统筹,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相协调。
(四)统筹推进。以落实河长制为主线,县政府高位推进、各部门协同配合、乡镇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合力攻坚。全面完成水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断面水质持续达标。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国家将我县4处断面列为国控断面。市政府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共7个断面列入市考核断面,考核标准如下:
绕阳河东白城子断面、大桥断面、闹德海水库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III类水质;
新开河石门子断面、养息牧河养息牧门断面、双徐河八家子桥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IV类水质;
老边河红星桥下游1公里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V类水质。
三、工作任务
(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1.每月对河流断面及污水处理厂开展预警监测,全面掌握水质状况。每月18日开始加密监测频率,每3天对重点断面水质开展一次采样,监测结果上报领导小组;
2.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的监测和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养息牧河、柳河沿岸重点污染源和入河排污口排查监管。对高浓度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开展溯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上限处罚;
3.加大县城区所有市政管网日常巡查力度,严禁未经处理的企业生产废水和环卫粪污等污染物超标进入县城区市政管网。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督促远洋水务()有限公司尽快完成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并监督其最大负荷运行,严格杜绝解放河污水溢流。每月15日前对解放河污水表面漂浮垃圾进行清理;
2.全面提高污水处理指标,污水处理厂排水主要污染物达到COD≤20,氨氮≤1,总磷≤0.2标准排放,为养息牧河国控断面稳定达标打好基础;
3.全力推进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哈尔套污水处理厂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尽快实现通水稳定达标运行;
4.加快推进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大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日常监管和维修的力度,减少雨水和地下水通过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5.严控居民暖气水偷排偷放,最大限度控制县城内污水处理厂前端解放河无溢流;
6.推进旱厕粪污集中堆放点建设,建立旱厕粪污转运污水处理厂机制,彻底杜绝旱厕粪污直排解放河。
(三)县水利局
1.积极争取项目,推进养息牧河生态补水工程建设工作,尽快完成柳河和养息牧河排干渠全面贯通,确保实施养息牧河进行生态补水,实现养息牧门国控断面稳定达标;
2.全面取缔非法自备井,对县城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重点用水服务业商户和特种行业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偷采、盗采地下水行为;
3.加大河长办工作力度,明确各乡镇管控断面,确界立碑,落实“四级”河长制,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巡河、护河长效机制,严控向河道内“偷排偷放”“乱堆乱放”各类污染物;
4.实行每月无人机航查、河长制自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强化督办落实机制,保障县域河段内无污染物,逐步恢复水系河道生态和改善水质;
5.积极推进养息牧河流域封育工程,确保顺利通过市政府考核工作。
(四)县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全面推进养息牧河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建设,尽快实现达标运行。
(五)县林草局。全面推进养息牧河和柳河流域内林草生态修复工程,加大生态河道整治力度,巩固养息牧河干流全面围封工作。
(六)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河流流域内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管控力度,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系统。
(七)县公安局。转移县看守所生活污水并建立转移台账;严厉打击破坏围封等环境违法行为。
(八)闹德海水库管理局有限公司。加强闹德海水库规范化管理,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
1.按照河长制划分的河流流域相关乡镇管辖段,全面加大畜禽养殖污染和生活垃圾等污染属地化管控力度,严控向河道内“偷排投放”“乱堆乱放”等各类污染物;
2.完成河道清理和入河排放口封堵及日常巡查监管等工作,发现新建入河排污口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3.负责巡河、巡查的相关乡镇和部门每月18日起开展行动,建立巡河、巡查台账;
4.加强封山禁牧,养息牧河、柳河干流、支流两侧1.5公里范围内禁止放牧。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保障国控、市控断面水质达标及养息牧河和柳河水质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县政府成立“保达标、提水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香奎同志兼任,负责全县“保达标、提水质”日常工作。生态环境局定期开展预警监测,一旦发现断面水质超标,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判,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直至水质稳定达标。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每月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实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