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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建立更高水平平安。按照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公共安全专项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全面小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和安全发展示范城镇创建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风险评估与预防、监测预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综合保障能力四提升,加快建成全方位、立体化公共安全网,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和杜绝事故升级引发社会风险、政治风险事件,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公共安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共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2020年,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初步形成,实现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辨识具体化、风险评估精细化、风险防控长效化;2021年,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2022年,公共安全体系更加完善成熟,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加适应,形成特色。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公共安全责任
1.严格落实责任制。各村依法履行公共安全管理职责,健全属地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各项保障,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一体化。各村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分析公共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属地重大公共安全问题。各行业部门在实施业务管理的同时,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促进行业政策、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督执法形成合力,健全和完善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格局。认真落实《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构建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责任单位:各村、公共安全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2.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实行公共安全目标管理,进行定性定量考核。将公共安全工作纳入各村、各办局中心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引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村、公共安全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
3.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从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严格企业和项目准入审查,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立项、审批。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大淘汰高危落后产能力度,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艺的要求,减少高危险性、高敏感度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4.加强城镇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泰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高城镇运行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动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
5.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落实化工企业“一企一策”,大力推进危化企业和危化品减量,全面提升自动化控制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全面加强冶金工贸、交通运输、寄递物流、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重点开展基础设施、公共场所(建筑)等安全以及群租房、老旧小区、农贸市场等集中治理。(责任单位:派出所、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
6.持续开展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立足于源头管理,将加强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贯穿于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重点行业要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确保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同步管安全稳定。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监管和评估。全面排查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风险源、隐患点。坚持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相结合,按照职责分工(见附件),制定排查辨识、登记建档等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辨识,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风险源、风险点、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切实摸清风险底数。要坚持固定时间全面查、因事因需随机查、敏感区域重点查,确保全面排查每年不少于1次,重点抽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敏感节点要适时开展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对排查辨识出的风险要开展专项评估,综合分析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触发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程度等,科学开展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形成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风险清单。(责任单位:派出所、经济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社会事业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等相关部门)
(三)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7.健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专群结合”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公共安全形势会商制度,完善监测预警功能,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创新预警信息机制,畅通预警信息渠道,提高预警信息传递实效。(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所、社会事业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
8.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加快建设专业型应急管理信息人才队伍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测平台,强化重大危险源企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全部接入危险源监控数据。积极推进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
(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9.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增强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能力,提高事故灾害处置水平。建立军地协作风险联测联防联处机制。健全镇、村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镇建立综合性应急处置队伍,加强村处置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定期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上下衔接、统分结合。强化应急处置新闻和舆情导控工作。(责任单位:宣传科、经济发展局、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消防中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
(五)开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设
10.定期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等,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安全文化培育,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建立健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在企业试点设立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安全港湾”,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强化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事业局等相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5日前)
各村、各办局中心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将实施方案于11月5日前报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备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
各村、各办局中心要对照方案中明确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推进,督促指导各企业和场所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排查辨识,及时做好分析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形成公共安全风险清单。12月20日前,各村、各办局中心将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2021年3月20日前,报送公共安全风险清单。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
各村、各办局中心组织对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梳理,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专题开展对公共安全风险清单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治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巩固提升(2022年6月前)
各村、各办局中心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评估。
(五)长效管理阶段(2022年6月以后)
各村、各办局中心要立足于做好顶层设计,着眼长远,从落实责任、风险防控、监测预警等方面研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公共安全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办局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把公共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制度保障。一是风险研判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公共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研判,每季度对本行业领域进行汇总研判,并分别于每月底前和季度末次月2日前报送书面材料。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将根据部门报送情况,不定期组织会商研判,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工作部署,各村、各成员单位要从决策的可行度、认可度、规范度、可控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事件性风险、系统性风险评估。三是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对公共安全风险防控,进行分层级和全过程管理,强化协同联动。四是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党委政府、机关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履责考核。五是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底前至少报送1条有价值的情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信息,导致处置不当、发生严重后果的,相关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六是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材料和信息的报送工作,请相关部门在11月5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
(三)强化工作融合。要将公共安全工作与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和安全发展示范城镇等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整合工作力量,构建以村和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基层网格化管理为依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新型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实现各类安全监管与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