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某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某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某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某镇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资〔2016〕262号,以下简称《资产清查核实办法》)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镇镇政府清产核资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政府机关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20年5月31日为清产核资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全镇所有部门(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镇统一组织开展本次清产核资工作。

(二)镇本次的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县财政、主管部门将根据《资产清查核实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我镇资产核实事项予以审批。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管理权限及要求:

1、资产盘盈。单位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价值,并在清查报告中予以说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县财政局备案。

2、资产损失。固定资产单项损失低于5万元、批量损失低于10万元的,货币性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其他类资产损失,分类损失额低于1万元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主管部门核销,并在30个工作日内报县财政局备案;

固定资产单项损失高于5万元、批量损失高于10万元的,货币性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有价证券损失、对外投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等其他类资产损失,分类损失额高于1万元的,单位应当逐级上报,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核销。

3、资金挂账。单位应当逐级上报,经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后调整有关账目。

四、实施步骤

本镇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于2020年6月初开始至2020年8月底结束,分为三个步骤。

(一)准备阶段

1、制定清产核资方案,成立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召开镇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宣传和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

对2020年5月31日前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附件2)、应收账款(附件3)、预付账款(附件4)、其他应收款(附件5)、存货(附件6)、固定资产(附件7)、无形资产(附件8)、应收及暂付(附件9)、应付及暂存款项(附件10)清理出处置情况等项目进行登记。重点填报清理挂账账龄长、金额大,挂账原因不清,甚至形成了呆账、死账的往来款项,以及债务不实款项和内部往来之间形成的“三角”债务等。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接受镇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清产核资工作内容督查,确保自查工作不走过场。领导小组通过后,镇财政所将申报文件、清产核资统计表、专项审计报告和清产核资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县政府审核后公示。

(三)汇总报送

审核汇总并公示后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材料报送县财政局,包括正式文件、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和清产核资统计表(包括电子版)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具体负责落实任务。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注重工作纪律和实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按照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分步落实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各项任务。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推动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