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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县住建局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扬建设为民情怀,紧紧围绕把县城建设得更美丽、更宜居的目标,大力开展脚步丈量城市“清晨行动”,深入排查城市建设存在的设施不精致、规划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全局上下付出艰苦努力,卓有成效地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但随着人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住建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善于用新发展理念审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着力强化发展为民的价值取向、民生优先的行动指向、民意为重的评价导向,主动适应时代方位、发展阶段的变化,用长远的视角去研判住建领域的民生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排查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个更”内容,着力做好“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即:“全面深入排查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居民住房‘办证’遗留问题、物业管理服务、无障碍设施配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立足长远,紧盯薄弱环节,对近年来数字化城管交办案件、12345投诉案件进行梳理,系统性编排住建领域在民生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一)物业管理方面。一是基础设施是否齐备完善。重点排查小区主次干道铺装破损、园林绿化缺损、雨污管网堵塞、下水管网损坏、外墙网线杂乱、电梯运行不畅、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摆摊设点、家禽宠物散养、常态卫生保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投诉处理能否有效解决。业主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反应是否及时、处理是否到位;业主电瓶车充电困难是否进行规划解决;三是智慧平台能否投入运作。深入思考能否采用智慧管理系统,物业管理APP系统,让小区业主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利用系统终端第一时间反馈存在问题,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第一时间做好问题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第一时间网上查看问题处置情况,变现场“交办”为网上“查看”,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责任单位:物管中心)
(二)燃气供水方面。重点排查燃气供水缴费方式,收费营业厅设置是否便民窗口,气压、水压是否满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运行是否安全、质量能否保障,燃气供水报修是否方便、反应是否迅速,燃气供水涉及物业管理方面能否形成联运机制。(责任单位:燃气中心、水务中心)
(三)园林市政方面。重点排查城市主次干道路面是否完好、窨井盖是否缺失破损,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公共场所(馆)无障碍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到位,城市公共设施布局是否合理、功能是否齐全;城市公园绿地、街头游园、口袋公园布局是否均衡,能否满足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覆盖率需要;公园、道路林荫系统建设是否到位,围绕林荫系统、城市绿道能否将城市景观串联,编制县城旅游导览和赏花地图;城市绿化苗木是否有枯死、倒伏、残缺、病害、虫害现象,乔灌木形态是匀称、平篱边线是否流畅、横纹色块色彩、层次配置是否科学;林下空间利用、游乐设施配置是否合理安全。(责任单位:园林中心、市政科)
(四)雨污处理方面。围绕“城市污水不外溢、雨季不看海”的目标,重点排查城市雨污管网建设是否做到全覆盖,污水处理是否做到全部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是否达标,污泥是否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利用,发生特大暴雨时城市雨水管网是否能满足排涝需要、安全性能否得到保障。(责任单位:水务中心)
(五)住房保障方面。重点排查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是否达到应保尽保;交房难、办证难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保障性住房延期交房问题是否得到有效化解。(责任单位:房产中心)
(六)质量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房屋建筑从进场施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等全过程环节能否得到保障;群众对房屋质量安全的合理投诉能否即时得到解决。(责任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中心)
(七)施工监管方面。重点排查城市建设施工是否影响市民生活和工作,尤其是夜间施工扰民问题是否得到根本解决;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影响市民出行现象是否得到妥善处理。(责任单位: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水务中心、市政科、园林中心)
二、时间节点安排
住建领域深入排查解决民生问题,分三阶段实施:
(一)排查梳理阶段(5月1日—5月31日)。局属相关部门、科室,围绕职责范围,坚持民生导向,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研究,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梳理,不遮丑、不护短,全面梳理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
(二)问题整改阶段(6月1日—10月31日)。针对问题清单,列出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做到问题整改早实施、早推进、早见效。针对社会关切、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民生实事,相关部门要深入谋划、加强论证,争取分批纳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事项。对受客观条件制约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合理引导预期。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局属相关部门、科室要进一步深化对薄弱环节的认识,深入剖析研判,围绕“加强改革创新,破解体制障碍”的工作思路,加强解决民生问题的能力手段,通过政策集成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部门、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住建领域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研究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制定具体配套方案,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推动问题解决。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部门于5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表呈局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各责任部门、科室对交办排查出的涉及民生问题事项要坚决落实到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脚踏实地,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让工作实效体现在千家万户高品质的生活中,映衬在群众阳光灿烂的笑容里。
(三)强化督查推进。办公室要加强对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工作督导检查,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对一些只提口号不做事,哗众取宠走形式的部门和个人严肃执纪问责,把民生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考核,确保高质量把民生问题整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