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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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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河湖卫士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成果,全面落实全市水利系统河湖卫士监督执法行动和全省水利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河湖卫士中小河流非法采砂整治百日大会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巩固深化联合执法成果,持续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压实责任,创新举措,突出打击中小河流非法采、运砂行为,铲除群众身边涉砂黑恶势力,确保中小河流行洪安全,维护河道水域生态健康。

二、行动时间和范围

2020年9月下旬至12月底,行动范围为全县各河湖水域,以中小河流水域作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

三、行动任务

(一)严厉打击小规模非法采、运砂行为

各相关股室、各乡(镇)水站务应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突出交界水域、敏感水域和举报多发水域的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同时,加强对小规模偷采、非法开采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和手段,从要害处着手,把握关键发力点,有效打击“蚂蚁搬家”式非法采、运、销产业链;加强行刑衔接,严格贯彻落实《省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非法涉砂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整治效果。

(二)深入推进非法采砂船舶(机具)没收销毁

结合日常执法巡查、群众举报核查、开展专项行动等时机,深入开展非法采砂船舶(机具)排查,并积极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清理整治私自建造、改装采砂船舶(机具)的行为,对非法采砂船舶(机具)切实做到“露头就打”,使其“无处藏身”。各相关股室、各乡(镇)水务站要持续推进“三无”非法采砂船舶(机具)没收切割销毁,从源头上消除小规模盗采问题隐患。

(三)加强非法砂场清理整治

深入排查并依法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砂场,重点清理取缔非法砂场、堆砂点和非法砂石通道,积极联系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摸排,及时上报本级扫黑办核查处理,坚决打断非法涉砂利益链。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市水利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河道采砂联合整治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推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两法”衔接等长效机制落实落地;健全监管机制,压实乡镇村监管责任,积极发挥监管作用;拓宽举报渠道,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强大合力,打一场维护良好河湖生态的人民战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县水利局河湖卫士办负责总牵头,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股负责政策指导和行业监督,各相关股室、各乡(镇)水务站分别按照各自管理权限落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执法规范。

严格依法执法,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和办案流程,公正文明执法,同时,按照要求于每月26号前及时在水行政执法统计直报系统报送涉砂违法案件信息。

(三)加强执法保障。

加大执法设备器材保障力度,按任务需求配备个人执法记录仪、红外摄像机、夜视仪等执法取证设备。加强执法行动安全保障,为执法人员购买执法人身意外保险,配备个人安全防护器材,制定风险防范预案,保障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人身安全。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股室、各乡(镇)水务站要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和纸质媒体,广泛开展河道保护、采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护河湖、打击非法采砂的强大宣传攻势。同时,整治行动中应加强工作成效梳理,按照扫黑办“六清”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执法工作信息,并于12月28日前向县水利局河湖卫士办报送百日整治行动总结(如有突出先进事迹及典型案例可一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