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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工作大局,立足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按照镇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一部署,在全镇组织开展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彻底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经济建设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超市、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小微企业、家庭作坊、餐饮店、“多合一”、老旧小区、宾馆等场所火灾隐患,紧盯火灾荷载过高、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消防安全治理
1.推进全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全镇防控,建立健全“单位自查、网格排查、部门联查、消防抽查、政府督查”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发动各单位参照《十三类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及相关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2020年1月底前,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附件1),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中小学、民族宗教管理、文广中心、民政办、卫健中心、城建办、工贸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沿街超市、餐饮店、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宗教活动场所、养老院、医院、建筑工地、重点企业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各村(居)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小场所及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各村(居)、各部门检查时要逐一填写《火灾防控专项整治排查登记表》(见附件2),存档备查;
2.强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评估结果应用,逐一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化解措施。深化“多合一”、沿街超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院、建筑工地、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医院、儿童活动场所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各村(居)、各部门重点整治违规搭建、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失及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深入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对住宿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派出所要组织开展住宿人员清理和搬离行动;对住宿人员一时难以搬离的,要督促场所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落实防范措施,并明确管理责任。
3.深化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要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推进幼儿园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其他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按规定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并接入消防控制室。各村(居)、安监所等部门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督促单位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安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应急处置力量全程进场监护。
4.推动火灾隐患整改消除归零。对自查自改严重失实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依法依规查处,推动火灾隐患整改。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要推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5.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工作。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前,要提前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紧盯国家公祭仪式、全国及省、市“两会”等以及重大活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工作。
(二)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深入贯彻《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八位一体”公共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单位要细化职责清单、任务清单。要将消防安全融入行业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深入宣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实行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制度规程、强化日常管理,分类组织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专项整治期间重点单位达标率不低于70%。
2.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各村(居)、各单位要强化基层消防工作组织建设,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清底式”登记备案,实现实体化运行。针对“多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通过下发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等形式,逐一明确每个场所的消防监管主体和职责任务。派出所继续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开展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应用,固化网格员消防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三)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扎实开展社会化宣传。各村(居)、各单位要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工作,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教育“课程、教材、师资、场所、活动”五个到位。针对重点场所和老幼病弱残等重点人群,借助各类载体规范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组织工作人员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开展反复提醒式宣传教育。
2.强化宣传教育基础建设。各村(居)、各单位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打铁趁热”式火灾案例警示宣传。要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和全员“一懂三会”教育。
3.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工业办、安委办、派出所等部门要组织对行业部门负责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微型消防站等重点人群全部免费培训一遍,并建立培训记录。
四、时序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底)。拟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底)。2020年3月底前,为冬春火灾防控阶段,针对年末岁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2020年4月至9月底,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攻坚阶段,持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消防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组,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专项整治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