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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府办函〔2020〕9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辍学问题,确保我办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问题,依法依规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坚持依法控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着眼学生终身发展,紧盯失辍学突出问题,集中攻坚、专项整治、综合施策、重点突破,坚持分类施教,根据实情,因地、因人制定特殊办法,分类有效施教,保证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确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特成立街道办事处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从中心学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资料收集等各项工作。
三、工作目标
落实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七长”负责制和“五四”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全部复学、常态化动态清零。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失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战。
四、职责分工
1.街道办事处职责。落实控辍保学直接责任,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措施、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位。精准掌握辖区内各学段人口信息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入学情况,落实“五四”工作举措,及时劝返疑似辍学生复学,及时跟踪掌握在外就读学生信息。要充分利用寒假春节前后、控辍保学宣传月等时机加强控辍保学政策宣传,组织相关部门在车站、广场或其他交通要道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加强对《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提高家长和学生的法治意识,坚决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结婚、辍学务工等,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2.社区职责。全面掌握适龄学生入学状况和家庭状况,及时督促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掌握失辍学生动态去向,配合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3.家长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由所在办事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送子女入学,逾期不送子女入学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心学校职责。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确保入学有学位、上学有人教、生活有保障、学习有收获。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学籍管理,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登记、整理、汇总、预警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5.学校职责。配合办事处、社区做好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复学相关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严格按照控辍保学“五四”措施,大力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学校、社区、家长三方联动联保机制,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关爱教育,按照方便就近入学原则,多措并举保证已劝返复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实施台账动态管理,每周落实跟踪,信息化台账报街道办事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扶贫办职责。适时提供建档立卡人口数据与教育、办事处进行大数据比对,及时按照系统权限,修正中心学校提供的异常信息,实现各单位数据的统一准确。
7.人社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文化服务中心、安监站、卫生院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行业和个人雇佣童工的违法行为。定期不定期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对违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零售店、药店假劣食品和药品的查处力度,维护师生健康。文化服务中心要加强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经营娱乐活动场所,严肃查处KTV、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
8.派出所、司法所、综治服务中心职责。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权益的案件,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儿童少年案件,依法处理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婚姻登记制度,依法杜绝早婚现象。
9.民政办职责。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依法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救助的各项保障政策。
10.团委、妇联职责。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加强家庭妇女教育指导,关注关爱女童教育,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少年儿童成长、接受义务教育的结对帮扶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各社区组织力量入户,以社区为单位彻底摸清6—16周岁人口信息,准确掌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入学和失辍学学生数,健全完善控辍保学档案资料,对失辍学学生要查明原因和去向,为开展劝返复学工作提供准确依据。对在本辖区以外学校上学的学生进行跟踪登记,查明学生就学的学校、年级、班级,并取得证明,作为脱贫验收的佐证材料。中心学校、扶贫办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比对、核实、修正有关数据,确保控辍保学档案、学籍管理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系统有关数据协调一致、准确统一。(附件2:市6-1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排查表)
(二)制定方案劝返复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失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辍学,不因学习困难而失辍学,不因对留守儿童关爱不到位而失辍学,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失辍学,不因家长或监护人不履行送子女上学的义务而失辍学。设立控辍保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各种造成失辍学现象的问题,对情节严重的单位、个人或家长向全社会曝光。
(三)因人施教留住学生。中心学校和学校要对劝返复学的每一个学生进行全面了解,准确掌握学生的知识基础、家庭状况、生活和学习上的主要困难,按照“一生一策”给予经济上的资助、生活上的关心、学习上的帮助、心理上的抚慰,合理确定返校后的年级和班级,不让学生因为学习基础差而产生厌学情绪,要明确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的关爱、帮扶、教育责任,让返校复学的学生感受到老师的亲切、校园的快乐和集体的温暖,增加学校的吸引力,防止再次辍学。对于同一类型的批量学生,要按照“一批一策”研究确定就读学校,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学习起点、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灵活运用评价方式,以毕业、结业或肄业等多种方式提高义务教育完成率。确保所有返校复学的学生“进得来、吃得饱、留得住、学得好”。
(四)加强失辍学生动态监管。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两天不入校,由学校上门了解情况,再次做动员工作;三天不入校,由学校向中心学校书面报告失辍学学生信息,由街道办事处向监护人发放劝返复学通知单并实施劝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动员、早劝返。实行定期汇报制度,中心学校每周向街道办事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汇报失辍学及劝返情况,街道办事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定期向市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汇报,因瞒报、漏报或汇报不及时,造成失辍学的部门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精准落实帮扶救助政策。要聚焦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作为重点对象,落实扶贫、教育资助、社会救助等政策,确保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