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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监督〔202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国务院、省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型工作。2020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已列为全市综合监督年度重点工作,并纳入对各地的绩效考评。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经费支持、督导检查作用,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年度抽查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验检测任务,原则上由所在地疾控机构承担,因疫情防控等工作实际,疾控机构无法承担的,可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全市抽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数据汇总、结果上报及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工作,适时通报全市监督抽检工作进展情况。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检测任务的统筹协调、技术支持、质量控制等工作。请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和疾控机构做好工作衔接。
二、落实责任,统筹开展监督抽查
2020年国家和省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已通过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和省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下达至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抽查任务数覆盖应监督户数的比例达20%以上。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要落实专人负责对接国家、省监督信息系统,及时接收本地区和部门抽查任务清单。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卫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要求完成年度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要将年度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和地区工作实际相结合,联合开展随机抽查、监督执法检查及专项整治行动,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维护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严肃性。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整抽查任务。
三、严格时效,及时报送检查结果
2020年,我市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和监督采样检测工作任务均较往年有所增加。根据省方案要求,6月1日前需完成30%以上学校、50%以上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7月10日和8月10日前,分别需完成50%和80%以上游泳场所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8月31日前,需全面完成体育场馆等实行非卫生许可管理公共场所、农村设计日供水100吨及以上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建档立卡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涉水产品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11月20日前需完成全部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工作,抽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在工作过程中,按照省实施计划时序进度要求,高质完成监督抽查任务,及时上报监督抽查结果。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工作原则,按照“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的时限要求,及时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当地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
2020年抽检工作半年度情况报告和全年情况报告请于7月1日和11月15日前,分别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卫生监督所。请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工作进行汇总后分别于7月7日和11月21日前报省卫生监督所和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