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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打造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努力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结合“法律七进”“春风行动”等活动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法治惠民周周行”,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县局统筹组织,以县法律服务队为主体,采取机关科室和与司法所结队共建模式开展,机关科室要做提前谋划、做好规划、实施计划,司法所要积极主动与科室做好对接,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硬件设施,确保完成活动任务。服务队要深入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广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率和知晓度。
二、时间安排
4月7日起到12月底,从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开始承办,依次为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行政综合管理科→公证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法治惠民活动,轮流承办每周活动,办公室和组织人事科要积极参与每一次活动。
三、服务内容
坚持需求导向,认真排查梳理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确定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服务活动,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积极与网格员联系,加强协作,宣传介绍公共法律服务内容,通过现场解说、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让更多的群众,尤其是困难家庭能够了解获得公共法律服务途径。宣传普及低保、医保、民工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疫情防控、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风险防范知识。实地走访网格内企业,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指导公证及法援事项申请,以及如何通过法润民生微信群进行法律咨询。
(二)推进民主法治文化建设。督促指导镇(街)结合自身实际,推进“1+3”民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法治文化阵地,组织社会组织以戏曲、歌舞以及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法治宣传,进行宪法精神、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等法律知识普及宣讲活动,将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等有机结合,依托人文资源,培育普法品牌或普法达人,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推进特殊人群关爱帮扶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面向特殊人群及家庭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对存在不良心理健康倾向的人群,开展针对性心理咨询服务,面向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以及留守儿童、困难家庭等提供针对性的心理调适建议方案。社区矫正局要因人施策,联合司法所采取分片挂包等形式对特殊人群思想管控到位,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有序。
(四)推进法律扶贫体检活动。全面深入了解贫困户、低收入户家庭收支、健康状况、就业创业等家庭实际状况,精准分析致贫原因,全面梳理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和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积极提供个性化法律维权帮助,组织帮扶人员和法律顾问进村入户,精心制定法律服务和帮扶救济方案。对因发生重大事故遭受严重损害的,依法界定侵权责任,协助办理调解诉讼、申请救助基金,帮助获得补偿。对因病、因残致贫的,帮助获得医疗政策保障和临时救助,促进其病有所医、残有所养;对因遭受非法侵害致其合法权益严重受损的,通过法律手段为其维权、申请赔偿补偿。
(五)推进非诉讼纠纷化解。积极宣传矛盾纠纷非诉化解机制,加强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宣传,提升纠纷非诉讼化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首选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七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及时有效地将各类矛盾纳入法治化解轨道,妥善解决好疫情期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各级调解组织主动向群众宣传推广“无讼”“微解纷”等在线平台,普及非诉化解矛盾纠纷知识,引导群众选择在线平台解决纠纷。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将“法治惠民周周行”活动作为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成效。
一要强化信息报送。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办公室要加大协调、配合和支持力度,活动结束后次周,承办活动的科室要将文字信息和活动图片报送给办公室存档备查。
二要加强督查检查。各司法所每季度至少配合机关科室开展一次法治惠民周周行活动,办公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和指导,并将“周周行”活动纳入到本年度绩效评价,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扎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将“法治惠民周周行”活动与省、市开展的相关活动统筹谋划部署,要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活动的服务成效,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宣传,不断展示形象、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