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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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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现高质量脱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统一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为指导,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对照建档立卡信息和影响脱贫攻坚质量的因素,逐村逐户逐项排查梳理问题短板,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中央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奋力攻克贫困最后堡垒,确保实现如期稳定和谐脱贫、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内容

(一)回头看

1.范围。以2019年底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包括2014年以来已脱贫人口、未脱贫人口、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以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残户、重病户)、贫困村、挂牌督查村。

2.内容。紧紧围绕脱贫标准与扶贫政策落实,以高质量脱贫为目标,对每个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特殊困难群体及贫困村进行全覆盖调查(对外出务工、整户不在家的农户,可采取电话、视频调查等形式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找漏洞缺项。

(1)已脱贫户。主要看是否稳定达到脱贫标准,以及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要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核实整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全面摸清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及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获得后续帮扶、脱贫巩固提升情况,分析是否存在返贫风险。

(2)未脱贫户。主要看能否在6月30日前全面解决“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在9月30日前收入达标。要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全面摸清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三保障”落实情况,教育、医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及后扶等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获得帮扶情况。

(3)贫困村及挂牌督战村。主要看能否在6月30日前实现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否稳定达标。要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核实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和未脱贫人口按期脱贫,全面摸清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收入与巩固提升措施落实等情况。

(4)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关注经济收入是否稳定超过,“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达标。

(二)回头查

1.责任落实方面

(1)村(社区)主体责任。主要排查:是否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传达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做到每月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是否遍访贫困户;是否开展村级结对帮扶干部培训;贫困村出列后是否松劲、是否落实“四不摘”要求;舆情信访处置不力等。

(2)行业部门分工责任。主要排查:是否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是否存在驻村派人不准、结对帮扶流于形式、督促指导不力、帮扶成效不明显等。

(3)驻村结对帮扶责任。主要排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及时到位;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指导是否到位;推动发展和用好村级集体经济是否到位;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公示公告制度落实是否到位;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绪疏导工作是否到位;开展法制教育、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是否到位;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群众身边腐败等工作是否到位;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工作是否到位;结对帮扶是否开展入户对接、成效是否明显等。

2.政策落实方面

(4)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主要排查:“四类对象”住房安全性未认定或未出具安全性评定;脱贫户住房安全无保障;危房改造进度任务未按期完成;未因地制宜采取危房改造方式;建房面积超标准;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或改造后不满足正常使用安全,县级住建部门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县级财政未按要求配套资金;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或资金拨付时索拿卡要;未执行村级评议或未执行三级公示制度等问题。

(5)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主要排查:搬迁对象未实际搬迁入住;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项目管理、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不规范;后续帮扶措施未覆盖;拆旧复垦不到位等问题。

(6)教育扶贫政策。主要排查: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助学补助不到位;贫困家庭“雨露”计划落实不到位;寄宿制学校基础条件差;学生营养改造计划未执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年度计划任务未完成等问题。

(7)健康扶贫政策。主要排查:“四类对象”未参保或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未到位;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人口4种慢性病患者签约服务不到位;镇卫生院建设和全科医生配备不到位,村卫生室建设不达标;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未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问题。

(8)饮水安全保障政策。主要排查:水质不达标、用水量不达标、取水距离过远、供水保证率不足、安全饮水工程未完成或存在质量问题等。

(9)产业扶贫政策。主要排查:产业覆盖面不广,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没有得到产业扶持;组织化程度低,50%以上贫困户未加入经济合作组织;产业项目实施不规范,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存在大水漫灌、“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等现象;产业扶贫项目失败的后续处理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10)就业扶贫政策。主要排查:培训对象不精准、培训项目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有效性不高;贫困劳动力信息管理不规范、劳务输出供需对接不精准;补贴政策未享受;公益性岗位未落实工作要求,未真正惠及贫困劳动力或变相发钱发物;扶贫车间政策落实不到位,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11)生态扶贫政策。主要排查:生态护林员选聘人员(限于中央和省安排资金)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不齐全;未根据协议及时足额发放资金,对生态护林员的岗位培训、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12)金融扶贫政策。主要排查:不符合条件贫困户发放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贴息等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用途不合规;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等问题。

(13)综合保障脱贫政策。主要排查:符合条件贫困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未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未及时纳入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未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贫困家庭残疾人扶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3.工作落实方面

(14)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主要排查贫困人口脱贫完成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等问题。

(15)识别退出动态调整工作开展。主要排查漏评、程序不规范,返贫人口未及时纳入,建档立卡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

(16)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实施。主要排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成果验收不规范,降低或拔高标准等问题。

(17)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主要排查资金投入不足,“趴账”或拨付进度慢,资金分配公示公告流于形式,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扶贫补贴不到位、扶贫明白卡折没有入账记录,资金使用管理违纪违法等问题。

(18)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主要排查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马虎了事、档案资料整理混乱、弄虚作假、工作时间不在岗等问题。

(三)回头帮

主要是“七帮”:

1.帮整改落实。对核查出来的问题,建立专门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销号,确保真查实改。

2.帮政策落地。把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作为主要任务,全面开展政策梳理,确保对标对表落地生根。

3.帮厘清路径。深入开展厘清脱贫路径行动,帮扶责任人逐户上门走访,逐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出脱贫办法,巩固脱贫方案,巩固和扩大脱贫成果。

4.帮“两业”发展。把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培育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扶贫产业;加强技能培训,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城返岗外出务工和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就近就业,努力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5.帮基础建设。重点抓好饮水工程、农网升级、危房改造、信息化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6.帮沟通宣传。通过召开党员会、户主会、屋场会等形式,驻村工作队、办点干部把能不能享受政策、能享受哪些政策,讲清讲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7.帮激发内力。通过组织扶志教育、抓好典型带动、改进帮扶方式、发挥主体作用等途径,着力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解决“一兜了之”和“等靠要”问题。

三、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起至6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4月上旬)。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重点任务和工作力量,稳步推进“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工作。

(二)培训动员(4月上旬)。镇、村两级抓好人员组织调配、培训动员工作,把标准、内容、方法和要求讲清说透,务求达到尺度统一、操作规范。

(三)实地核查(4月份中下旬)。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对所有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贫困村开展全面摸排(回头查),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拉条挂账,交办相关站所和村(社区)。

(四)整改总结(5月-6月)。严格按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将实地核查形成的问题清单全面进行整改(回头帮),逐条销号。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就“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开展情况进行总结,6月中旬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县扶贫办。

四、组织方式

(一)组织机构。组建一个“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工作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镇长、副书记担任,其他各党政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扶贫专干为具体负责人。办公室设镇扶贫办,由扶贫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行业扶贫站所长为成员。县民政局包干督促我镇“三回头”工作。

(二)明确职责。综合协调由党委副书记组织,具体操作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由各行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各行业扶贫站所开展“三回头”工作排查,问题清单整理,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明确整改方案,6月底前需全面整改到位。镇扶贫办负责镇级资料自清自查整改,调查问卷手机APP培训指导,汇总各村(社区)、行业扶贫站所问题清单、问题整改资料。

(三)明确要求。全面落实整改,对“回头查”工作中发现的所有影响脱贫质量的短板问题,要全面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在6月30日前全面整改到位。此次“三回头”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组织准备情况与自查数据质量,对抽查发现问题由相关责任站所负责整改落实,6月30日前整改不到位,影响全镇脱贫攻坚年终考核验收的,将启动对相关负责人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