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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青发〔2018〕12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宁发〔2019〕8号)以及全省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绝对”为标准,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和建军书记、刘宁省长调研工作时讲话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全面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升质量水平,推动全区经济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为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加快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全力当好新建设的“领头雁”、“一优两高”的排头兵、大美的“施工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全民共治。强化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质量工作作为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长远的重要议题纳入议事日程,统筹研究、系统推进。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建设,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坚持优质发展、以质取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把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作为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形成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价值导向。
——坚持以人为本、质量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提高供给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水平,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坚持企业主体、标杆示范。强化企业质量提升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水平。深化标准、质量、品牌、信誉一体化建设,打造质量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决策者、经营者、管理者、生产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导推动各类质量提升要素向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端集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提升质量创新能力,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区质量基础明显改进,监管能力明显提高,体制机制更加顺畅,优势特色产业产品质量达到领先水平,全社会质量意识显著提升。
——产品质量。农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要消费品、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工程质量。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达到95%,其他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3%以上,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好的工程建设品牌和企业。
——环境质量。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之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有效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Ⅲ类以上比例稳定保持在100%。
——服务质量。覆盖旅游、交通、金融、保险、商贸、医疗卫生等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质量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行业竞争力显著增强。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区委成立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质量强区战略实施,协调解决质量工作重大问题。
三、重点提升领域
(一)增加绿色产品优质供给
1.全面实施“农业质量年”行动,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业标准宣传推广力度,主要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31%以上。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和“管出来”协同推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追溯体系建设,对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涉农镇办)
2.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提升示范行动,全面实施良好生产规范,推进传统主食工业化、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菜籽油、青稞酒、蜂蜜、乳制品等特色产品,强化食品源头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3.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围绕果蔬、牛羊肉、饲草、中藏药材等特色产业产品,培育打造一批生产规范、特色鲜明、品质优良、信誉可靠、名优特新农业品牌。强化绿色、有机和地标农产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涉农镇办)
(二)提高消费品质量安全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五大工程,精心构筑维权共治的消费格局,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快推进抽样监测大数据分析利用,加大信息公开共享力度,强化举报投诉、办案过程、执法案源综合管理,实现案件从入口到出口的全程监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公安分局)
(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生态功能提升、资源节约提效、环境治理提质、国土绿化提速、生态制度构建五大行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扎实开展“高原绿”建设行动,实施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和城区园林增绿提质工程,建成城市、城郊、市域三级绿道系统,积极建设全市湟水流域国家百万亩规模化林场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各镇办)
2.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开展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落实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建立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机制,严格钢铁、水泥、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准入,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控,促进工业领域节能减排。(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打赢蓝天保卫战,扎实开展“蓝”建设行动,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面落实施工工地10个100%。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动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扎实开展“河湖清”建设行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大湟水河流域主要支流、沟道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确保河流出境断面稳定达标。(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乡建设局、各镇办)
(四)稳步提升工程质量
1.深入推行“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制度,加强建设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大力推广工程质量标准化,加强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提升工程品质,创建一批高质量的示范性工程,争创“鲁班奖”“江河源杯”建筑工程质量奖。(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注重管建并举,提高城镇建设水平,加快美丽小镇、美丽村庄建设步伐。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推广应用,提高建筑装修部品部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推进绿色生态小区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办)
(五)提升现代服务业品质
1.在现代物流、旅游、养老服务等领域推行服务业标准化,组织一批标准化试点项目。逐步健全覆盖旅游、商贸、物流、养老、交通、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区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发展,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健全完善多层次、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抓好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实现多元化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办)
3.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强化餐饮食品质量提升,持续打造“放心厨房”,创建“绿色餐厅”,到2020年,餐饮单位分类定级店外挂牌公示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各镇办)
(六)提升旅游产品供给能力
1.开展品牌旅游景区建设提升行动,着力提升重点景区品质和档次。全力配合市西部自驾游品牌打造工作,推动旅游业由低端观光向高端体验升级。(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
2.持续提升乡村旅游示范带建设品质,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精品民宿、农耕体验、民俗节庆、创客基地、传统技艺等互动型、参与型旅游产品,积极培育开发绿色农牧产品和特色手工艺品,不断加强医药康养、体育健身、科普教育等产业有机融合,全力打造产业融合推进、业态互补互促的乡村旅游示范带。(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局、涉农镇办)
3.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巩固提升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健全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建立以诚信评价、风险监测等制度为核心的服务治理体系,打造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环境,提升宾馆、餐饮、旅行社、景区、导游等旅游重点环节服务质量,试点开展旅游服务满意度调查。(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办)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区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发挥质量技术基础引领作用。强化标准引领,开展“标准化+”行动,加快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责任单位:区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推动质量全民共治。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多元治理,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进一步健全企业质量信用体系,推动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优化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机制,质量失信“黑名单”,利用“信用中国()”等平台向社会公开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实施质量失信违法联合惩戒,强化分类监管,有效发挥市场优胜劣汰作用。建立有奖举报质量违法行为制度,鼓励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调动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参与质量监督和质量维权。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引导媒体加大对质量失信、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提高行业质量安全意识,规范责任主体行为,完善自律机制,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我约束,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委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区委成立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质量强区战略实施、研发制定质量方针政策、协调解决质量工作重大问题,建立质量工作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量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将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实施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建立完善质量考核评价机制。
(二)加大政策扶持保障力度。建立健全质量强区配套政策措施,制定产业、财税、科技、人才、政府采购等政策时,应充分考虑质量要素。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质量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造就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技术专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持续开展质量强区活动,积极创建“全省质量提升示范区”。将质量发展纳入党校教学计划,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大力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法规、弘扬质量文化和质量先进典型,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